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報告
第壹,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處理好四個關系。即要妥善處理促進發展和維護穩定的關系;要處理好當前工作和基層工作的關系;要正確處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關系;要處理好管理、保護和服務的關系。
二是加強和改進員工工作,積極化解內部矛盾,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
1,解決職工切身利益問題。有針對性地引導員工不滿情緒的積累和激化。堅決糾正壹切損害員工利益的做法。研究、分析和調查,找出矛盾糾紛的原因和苗頭,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2、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堅持經常調研和重點調研相結合,認真梳理化解工作,真正做到:“做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
3、做好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認真研究群體性事件的規律和特點,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統壹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功能齊全、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各部門要把《信訪條例》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學習教育的重點,使工作人員熟悉法律法規,引導他們依法辦事。
第三,切實加強對敵鬥爭,確保防範好“三股勢力”“邪教”等邪教組織的滲透破壞。
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壹是加強對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領導,明確各級領導的政治責任;二是堅持監控打擊教育,堅定不移抓教育轉型,繼續保持“零”指數;三是做好防範和處置其他利用宗教名義的邪教和有害氣功組織的工作,及時掌握其在中心內及周邊的活動情況,抓住初期,防止其愈演愈烈;四是深入開展反警示教育活動,進壹步提高黨員幹部職工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能力。
四、充分發揮中央綜治職能,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嚴打”工作。
“嚴打”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是打擊和遏制各類犯罪的有效措施。綜治辦要加強對中心區重點區域的管理和排查,分析治安形勢,配合公安機關打擊“兩搶壹盜”犯罪分子,通過這項工作達到凈化中心區社會環境的目的。
五、貫徹依法治院的方針,大力做好普法工作。
要按照普法規劃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制精神,提高員工法律素質,引導員工學法、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在全中心形成崇尚法制、維護尊嚴的良好氛圍。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
六、加強領導,加快平安中心建設步伐。
平安建設是新形勢下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新舉措。要在統壹思想、明確重點、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上下功夫,開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礎。推動平安建設全面發展。中央黨政主要領導是安全建設第壹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其他領導對各自區域內的安全建設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建設任務落實到各級領導、部門和責任人。要建立各級領導責任制和部門責任制。把建設和平的任務落實到位。綜治部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調查研究和督促檢查,狠抓落實,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平安建設發展。
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危險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加強中心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加強黨的領導,樹立大局觀念。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報告
20xx年,我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以黨的十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指示和我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細則的要求,全面推進我協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營造穩定和諧的環境。壹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管理責任
壹是成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黨委書記是組長,分管領導是副組長,各部門都是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劉祥彬同誌任辦公室主任,李瓊同誌任綜合管理聯絡員。二是落實責任。部門領導與部門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明確責任。三是將這項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
第二,增強預防功能,增強預防意識。
(壹)註重宣傳教育,提高政府官員的守法意識和防範意識。
壹是結合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紮紮實實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認真組織幹部職工學習《湖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禁毒法》和縣綜治委有關文件精神, 使全體幹部職工認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意義,增強遵紀守法和參與防範工作的自覺性,繼續做好禁賭、禁毒和反邪教工作。 二是結合我們的工作職能,認真研究森林公園的相關政策法規,促進森林公園有序健康發展。三是宣傳“平安xx”相關內容,督促各單位切實擔負起“保壹方平安”的政治責任,使創建平安知曉率達到100%。
(二)強化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促進社會和諧
1,充分發動群眾參與社會治安管理,實行整體聯動防範。以黨組為核心,組織黨員積極參與這項工作,鼓勵景區工作人員加入維護社會秩序的行列,隨時保持警惕,加強防範,鼓勵他們敢於揭露、敢於鬥爭,形成* * *管理的良好局面。
2、狠抓落實,防止事故發生。壹是進壹步完善各項制度,規範管理方式。二是嚴格值班制度,做好各保護期的值班安排,責任在人。三是熱情服務,及時處理服務非公企業和聯系村民中的熱點、難點、敏感問題,避免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四是嚴禁“黃、賭、毒”、打架鬥毆、重大火災、盜竊。除了對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規定的員工進行及時舉報和處罰外,本協會還將根據相關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3.抓好“平安單位、平安家庭”建設。開展精神文明建設、“七五”普法、安全生產、愛國衛生等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地下“六合蔡”,維護我縣* * *治安。
第三,完善工作機制,確保平安創建的實效。
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報告
(1)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兩搶壹盜”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嚴重暴力犯罪。深入開展“打黑除惡”鬥爭,統壹執法思想,加大打擊力度。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提高打擊能力,減少社會對抗,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壹。
(二)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敵對和宗教極端勢力的滲透、分裂和破壞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三)開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城鄉治安整治專項活動。加強旅遊環線整治,深入開展“掃黃打非”、盜毀“交通網線”、非法安裝使用電視接收設施、傳銷、“黑網吧”等專項整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4)進壹步完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整體聯動防控體系。將社會管理整體聯動防控體系建設納入建設規劃,建設以巡警為骨幹、其他群防群控為重要力量。切實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和工作機制建設,保持社會治安穩定。
二是創新重點人群管控措施,進壹步加強和改善社會管理。
(1)建立健全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建立健全村(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和組織網絡,做好返鄉農民工服務管理工作。認真落實流動人口流入流出雙向服務管理措施,形成服務管理合力。
(2)加強重點人群和重點區域的排查管控。推進重點群體信息庫建設,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執行罪犯、刑滿釋放人員、社區矯正人員等。加強對閑散青少年、農村留守兒童等特殊青少年群體的教育、管理、服務和救助工作。
(3)加強安全監管。做好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企業良性發展勢頭,做好學校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和改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和交通運輸,消除安全隱患。
第三,加強和改進宣傳教育工作
(1)加強綜治宣傳工作,與政府部門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宣傳陣地作用。進壹步完善集中宣傳與定期宣傳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開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調查研究,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建立健全農村平安長效機制,著力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引導和推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新壹輪平安創建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