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備案登記是備案審查制度的基礎環節。根據法律法規備案規定,備案登記階段應對備案文件的備案時限、備案格式、主體、程序進行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不符合登記條件的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外界所說的立項是壹個統稱。從具體業務角度看,項目設立分為審批、核準、登記三種。
法律依據:《法規備案條例》
第三條法律、法規公布後,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按照下列規定報送備案:
(壹)自治州、自治縣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國務院備案;
(二)部門規章由國務院部門報國務院備案,兩個以上部門聯合制定的規章由主辦部門報國務院備案;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備案;
(四)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的規章,由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備案,同時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
(五)經濟特區條例由經濟特區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國務院備案。
第九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認為地方性法規同行政法規相抵觸,或者國務院各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發布的規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決定、命令同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可以向國務院提出書面審查建議,由國務院提出建議。
二、備案和立項的區別?
備案和立項沒有區別。註冊是項目立項的壹種形式。
外界所說的項目立項是壹個統稱。從具體業務來看,項目立項可以分為審批、核準、登記三種。其中,政府投資項目和銀行政策性貸款項目屬於審批範疇,需要嚴格管理和把握。
企業自主投資的對經濟社會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和已列入政府核準投資目錄的項目核準。由於這類項目的性質和對經濟社會的巨大影響,也需要嚴格管理和把握。
三、項目從立項到建設的審批制、核準制和備案制,有什麽區別?
主要從項目投資主體來區分。以前的項目,無論是政府投資還是企業投資,都是審批制,嚴重影響審批效率。現在為了提高企業的自主能力,讓企業在企業經營中享受更多的自身利益,承擔市場變化帶來的風險,今後企業投資的項目可以審批備案。其中,國家和省發改委核準的項目需實行核準制,其他項目可實行備案制。簡單來說,超過壹定規模的項目,需要發展計劃部門審批,才能綜合協調地方乃至全國的供需關系。對於使用國家資金的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仍實行原審批制度。
四、項目備案和項目立項的區別
項目備案與項目立項的區別
(壹)兩者的概述不同:
1.項目備案概述:項目備案制適用於系統,也是投資項目的必備條件。
2.項目立項的概述和實施。尤其是大中型創業項目或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濟發展計劃。項目由項目實施機構決策者提出申請的,可進行審核批準,並納入項目實施機構發展改革委的項目。
(二)兩者的相關規定不同:
1.項目備案相關規定:備案申報表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提供相關材料,如實提供營業執照、項目法人基本情況等書面證明材料,並加蓋單位公章。
備案申報單位提供的材料不統壹或者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備案機關應當及時壹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信息。等待資本
2.項目立項相關規定:申請項目立項時,應向項目相關審批部門提交項目立項文件。項目報告包括項目實施前所涉及的由文字、圖紙、圖片、表格和電子數據組成的各類材料。不同項目不同審批程序所需的項目文件。
(3)兩者的條件不同:
1,項目備案條件:
(1)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產業政策、生產力布局和行業準入標準。
(2)是否符合當前宏觀調控政策。
(3)是否符合要求
2、項目條件:
(1)合格咨詢包括項目申請人資料、相關規劃、資源利用規劃及能耗分析、生態環境)。
(2)城市法規。
(3)國土資源部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房地產開發用地公開拍賣確認書。
(4)環境保護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報告
(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綜上,需要對合建進行判斷,符合要求的,NDRC備案無效。另外,國家發改委的備案和立項是不壹樣的,體現在基本概念、相關規定、立項條件的不同。只有搞清楚它們之間的區別,項目才能更好地實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申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訴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