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異:1。春秋戰國時期的思想主要集中在如何治理人民,而羅馬法主要是維護人民的私有財產。2.春秋戰國時期的思想並沒有得到當時各朝代的尊重和重視,最終形成了完整的法律體系,而羅馬法則形成了法益,貴族和百姓都服從法律。3.思想內核不壹樣。春秋戰國時期的思想主要是為君王統治服務的,而羅馬法是為人民爭取權利和義務的。
主要有儒、道、墨、法四家。
儒家思想:
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
代表作:以上三人名字加書名。
格言大意:儒家強調教育的作用,認為重教育輕懲罰是國家穩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提倡“全民無階級”,既要教育統治者,也要教育被統治者,讓整個國家都成為有德之人。
政治上,他還主張以禮治國,以德服人,呼籲恢復“李周”,認為這是實現理想政治的理想道路。到戰國時期,儒學有八大流派,其中以孟子和荀子最為重要。
道教:
代表人物:老子、莊子。
代表作:《道德經》(老子)、《莊子》。
物主
重要思想:道教是戰國時期的重要流派之壹,又稱“道學家”。這個學派是以春秋末期老子的“道”論為基礎,用“道”來解釋宇宙萬物的本質、起源、構成與和諧。
改變。認為天道無為,萬物自然轉化。它否認神、鬼主宰壹切,主張道家自然,順其自然,主張清靜無為,女以柔為柔。政治理想是“小國寡民”、“無為而治”
和統治。“老子之後,道教分為不同的派別。有四個著名的學校:莊子學派,楊朱學派,宋尹學派和黃老學派。
墨家:
代表人物:墨子
代表作:墨子
主要思想:該學派以“相親相愛,互惠互利”為其理論基礎:待人如己;兼愛就是愛別人如愛自己。“天下相親”才能達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政治上,他主張尊賢、尚同而不攻;經濟上,主張大力節約成本;提出了敬天敬鬼的思想。同時也提出了“非命”的思想,強調依靠自身的力量。
法家:
代表人物:韓非、李斯(此屬戰國)
代表作:韓非子
主旨:主張法治,“不要親疏,不要極貴,要脫離法律”,故稱法家。春秋時期,管仲、子產是法家思想的開創者。戰國初期,李悝、商鞅、沈不海、沈導開創了法家學派。到戰國末期,韓非已經綜合了商鞅的“法”、沈導的“師”、沈不害的“術”,把法家的思想和學說結合起來。
經濟上,這壹派主張棄礦田,重農抑商,重賞農耕;政治上,主張廢除分封制,設置郡縣,君主專制,順勢而為,以嚴刑峻法統治;在思想教育上,應禁絕百家之論,以法為教,以官為師。他的理論為建立統壹的君主政體提供了理論基礎和行動策略。
羅馬法,泛指羅馬奴隸制國家法律的總稱,存在於羅馬奴隸制國家的整個歷史時期。它不僅包括從羅馬國家出現到西羅馬帝國滅亡的法律,還包括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通告、成文法和壹些習慣法。還包括7世紀中葉以前東羅馬帝國的法律。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十二銅表法》。
《十二銅表法》體現了古希臘和西方以“民主”為核心的“法治”理念。這樣的
亞裏士多德認為,“法治”應該是“既定的法律被普遍遵守,人人遵守的法律應該是制定完善的法律。”而西塞羅在他的《論* * *和國家》中又對
這壹法治的核心民主是這樣闡述的:“國家是人民的事業。但是人民...指壹群遵守公正法律並享有同樣利益的人的整體組合。這個國家的精神目的是
維護正義的實質目的是保護私有財產。國家是人民為了正義和保護私有財產而通過協議建立的政治組織。"
這種法治觀體現在《十二銅表法》的條款中,可以概括為三點:第壹,公民的自由在“私法”範圍內是平等的,主要體現在契約的訂立和財產的私有制上;二是限制貴族的司法任意性。"有了成文的法典,他們再也不能依靠貴族們的記憶了."數量
懲罰和定罪有章可循;第三,體現了壹定的奴隸制民主,如規定“今後人民會議的壹切決定均應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