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律師違背當事人意願該怎麽辦?
遇到這樣的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處理。當辯護律師與當事人的辯護意見存在分歧時,律師做出選擇的首要依據是是否違背事實和法律;其次,是當事人的意願;再說壹遍,這是判決。當辯護律師不同意當事人的辯護意見時,當事人堅持要求律師服從其意願是常見的。
第壹,如果當事人的意見明顯違反法律,歪曲事實,辯護律師應當勸其放棄。如果當事人壹味堅持,律師應該堅持按照自己的觀點進行辯護。辯護人的無理狡辯,必然會損害其在社會上的聲譽。為了迎合當事人的心理而損害多年來獲得的好名聲,是得不償失的。
二是司法機關內部對如何辦案存在分歧。當事人的辯護律師雖然不同意,但也能說出壹些道理。辯護律師應當允許當事人有選擇,根據當事人的意見進行辯護。
第三,司法機關對案件的處理沒有分歧,但對本案涉及的法律問題在理論上有爭議。如果當事人的辯護律師不同意,但也能說出壹些道理,辯護律師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見進行辯護。
四是當事人主張的事實與起訴書認定的事實不符。雖有可信因素,但沒有確切證據證明當事人堅持自己的事實,辯護律師應當根據當事人陳述的事實進行辯護。
當辯護律師與委托人發生分歧時,律師做出選擇的第壹依據是是否違背事實和法律;其次,是當事人的意願;再說壹遍,這是判決。當辯護律師不同意當事人的辯護意見時,當事人堅持要求律師服從其意願是常見的。
《律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律師在法庭上發表的代理、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但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
二、律師的哪些行為構成對委托人的虛假承諾?
律師作出的超出其能力的承諾是虛假承諾。比如接受委托辯護後,在與被告人見面、詳細查閱案卷、調查證據後,如果被告人仍有犯罪嫌疑,就會告訴委托人無罪釋放。
三、訴訟聘請律師需要註意什麽?
1,深入了解機構
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去正規的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好的律所有專業的分工,對自己的律師要求嚴格。因此,有必要對此有壹個透徹的了解。
2、嚴格資格審查
律師執業證書是區分律師和壹般法律工作者的標誌。目前,法律服務市場上有很多法律工作者。他們壹般以律師的名義工作,但實際上和律師是不壹樣的。有律師執業證的律師,法律專業知識更豐富,訴訟更自信。
3.認真簽代理。
聘請律師時要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聘請律師的費用不能馬虎。壹般律師費是按照訴訟階段收費的,壹審和二審的費用分開計算。不要以為付了律師費,律師就會把案子進行到底。另外,收費要在協議中寫清楚,交費時要有收據。
4.定義授權範圍
有些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填寫委托書,但不清楚是總代理還是特別授權代理。壹方認為只要妳付錢給律師,壹切都由律師處理。所以有的當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進展,辦案結果也不清楚。壹般來說,授權不明確造成的法律後果,授權方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4.故意歪曲事實罪是什麽?
這個要結合其他地塊來確定。如果故意隱瞞他人的犯罪事實,將犯罪分子參與的犯罪全部歪曲為另壹在逃共犯的行為,使該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未被司法機關發現,則為窩藏罪。《刑法》第三百壹十條:明知是犯罪分子而為其提供藏身之處或者財物,幫助其脫逃或者虛假證明其正在窩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二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賂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