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衛生與健康事業的發展理念正從“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人民健康的“需要與需求”得以充分激發和釋放。在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背後,提高健康素養水平已被公認為維護全民健康最經濟有效的策略。具備基本健康素養的人,不僅能掌握健康和疾病預防的基本知識,懂得如何進行自我健康管理,面對各種相關信息,也能采取正確的應對措施。這對個人和社會意義重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法
第壹條為了發展醫療衛生事業,保障公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高公民健康水平,促進健康中國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醫療、健康促進和監督管理活動。
第三條醫療衛生事業應當堅持以人為本,為人民健康服務。
醫療衛生事業應堅持公益性原則。
第四條國家和社會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健康權。
國家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普及健康生活,優化健康服務,完善健康保障,建設健康環境,發展健康產業,提高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
國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健康教育權利,提高公民健康素養。
第五條公民有權依法獲得國家和社會提供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國家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立和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保障和實現公民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權利。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考慮人民健康,將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堅持預防為主,完善健康促進體系,組織實施健康促進計劃和行動,推進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響評估制度,將公民主要健康指標改善情況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
全社會都要關心和支持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
第七條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工作。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國醫療保健和健康促進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醫療保健和健康促進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醫療健康促進工作。
第八條國家加強基礎醫學研究,鼓勵醫學科學技術創新,支持臨床醫學發展,促進醫學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促進醫療衛生與信息技術融合發展,推廣醫療衛生適宜技術,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
國家發展醫學教育,完善適應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的醫學教育體系,大力培養醫療衛生人才。
第九條國家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堅持中西醫並重、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的方針,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醫療衛生事業中的獨特作用。
第十條國家以基層為重點,合理規劃和配置醫療衛生資源,采取多種措施,優先支持縣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的發展,提高其醫療衛生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