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證人筆錄正文怎麽寫:詢問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被詢問人基本情況:證人與被告關系:詢問內容:證人:_ _ _ _ _ _ _(簽名或蓋章)記錄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第壹部分主要記錄探究活動的組織。壹般逐項填寫打印格式。內容包括:詢問開始時間、結束時間(何時何地)、詢問地點、調查人姓名、記錄人姓名、被詢問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和職業、現住址)。還應寫明被詢問人與案件涉及的某些具體人或事的關系。(2)這部分文字是詢問記錄的重點。以問答的方式寫,主要寫探究活動的進展。第壹個問題和答案。應當告知被詢問人如實提供證言、證詞,並說明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主問答內容的錄制要求內容真實、詳細、具體。壹般包括三個內容:1。記住情況的來源;2.記下被采訪人提供的各種人物和事實的具體情況和依據;3.記錄受訪者感知案件的主客觀條件。受訪者提供的每壹個信息,比如人、時間、地點、過程、結果、受訪者是怎麽知道的,還有誰知道等等。其中,對案件關鍵情節涉及的人和事要記錄清楚,對材料來源(親眼所見或親耳所聞)、相關環境等客觀情況要記錄清楚。如果被采訪者忘記或記不清某些細節,也要如實記住。(三)尾部詢問結束後,記錄人員應當將詢問筆錄交被詢問人核實。
法律客觀性:
訊問筆錄是公安機關偵查人員、預審人員為了確認犯罪、查明犯罪事實,如實記錄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書面記錄。訊問筆錄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書,在取證、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定罪量刑、總結辦案經驗、檢查辦案質量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壹、註意事項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91條規定,訊問時偵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訊問筆錄應當使用鋼筆、毛筆或者其他能夠長期保持字跡的書寫工具書寫。訊問筆錄第壹部分的內容應當完整,不得遺漏。筆錄的內容應當清晰、全面、準確。犯罪嫌疑人供述既要記住“七個什麽”的要素,又要盡可能完整地再現原犯罪過程;記住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供述,也要記住供述和辯解;記住那些誠實的人和那些固執不誠實的人;記住那些有答案的人,也記住那些拒絕回答、沈默不語的人;記錄應當如實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原意,不得誇大、縮小或者隨意改變原意。特別是涉及定罪、定性的重要情節、重要口供,要盡量錄原話。涉及俚語、方言、特殊內容的詞語也要用括號說明;訊問過程中嫌疑人的表情、語氣、肢體語言也要準確、恰當地用括號描述。訊問筆錄結尾必須認真履行核對程序,確保筆錄的法律效力。訊問筆錄在整個刑事訴訟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偵查終結,訊問筆錄存入偵查檔案(主卷)。二、訊問筆錄與訊問筆錄的區別訊問筆錄是司法機關的司法人員在訊問被告人時制作的,記錄被告人供述或辯解以及依法訊問被告人的證據性文書。訊問筆錄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實情況,認定和確認其他證據的依據。它具有為偵查人員提供偵查線索的功能,使其能夠全面了解案情,收集證據。訊問筆錄與訊問筆錄雖有相似之處,但也有明顯的區別:壹是含義不同;第二,記錄內容不同。訊問筆錄主要記錄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訊問筆錄主要記錄證人、被害人、知情人提供的證據和證言。第三,訊問的對象不同,訊問筆錄的對象是刑事被告人,訊問筆錄只適用於證人、被害人或者知情人;第四,適用範圍不同。訊問筆錄適用於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而訊問筆錄可以適用於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訊問筆錄是刑事案件立案後,向犯罪嫌疑人收集證據的壹種刑事偵查手段。所以做訊問筆錄壹般是為了追究刑事責任(除非查明事實,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