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社會性質決定了政府對國企的重視程度。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向大企業傾斜,但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這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大企業可以很容易地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獲得資金,但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相應提高了很多,中小企業必須付出更高的成本才能獲得貸款。
2.金融機構因素
(1)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機制制約中小企業融資。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下,世界各國政府為了有效避免金融危機帶來的更深層次的危害,都采取了審慎的原則。這種宏觀調控讓中小企業貸款首當其沖。金融機構內部整頓使得銀行收縮了信貸規模,尤其是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規模。(2)缺乏適合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在國有商業銀行,中小企業的規模歧視依然存在,大銀行出於節約成本的考慮,不願意投資中小企業。雖然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和地方商業銀行已成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主導銀行,但這些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並不能完全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最終制約了地方中小企業的發展。
3.信用擔保體系的要素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少,擔保資金的種類和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民營擔保機構受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無法與合作銀行形成* * *承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和損失分擔補償體系尚未形成,擔保資金的放大作用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受到很大制約。
4.直接融資因素
企業的直接外部融資主要是通過發行股票的股權融資和發行公司債券的債券融資。就股權融資而言,上市門檻太高,導致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通過這種方式解決急需的資金。雖然創業板的推出,以其準入門檻低、操作嚴格的特點,將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但創業板在我國還處於起步階段,還存在壹些不足,可能會相對緩解融資問題。在債券融資方面,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遠遠落後於股票市場和銀行信貸市場的發展,中小企業往往達不到債券發行額度的要求。因此,中小企業通過債券融資幾乎是不可能的。
5.法律制度因素
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壹直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雖然《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少數法律對中小企業有壹定的規範,但對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上市等融資卻少有保護。2003年頒布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在經濟法制史上具有裏程碑式的意義,是中國真正市場經濟的標誌之壹,是中國實現經濟民主化的重要壹步。但《中小企業促進法》也存在局限性,中小企業法律保障體系有待完善。中小企業自身因素
1.中小企業素質低,信用狀況差。
我國中小企業質量普遍不高,相當壹部分是城鄉企業。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弱,缺乏競爭力,市場風險高,使得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敢向其發放貸款。中小企業多為民營企業或合夥企業,管理水平落後,經營風險高,信用觀念差,財務制度不完善,信息不透明,使得金融機構無法掌握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增加了放貸風險。
2.中小企業缺乏抵押品
無論什麽企業要求貸款或擔保,都需要抵押物提供擔保。中小企業唯壹的抵押物是其有限且價值較低的土地、房產和機器設備,其規模也制約著這些抵押物的價值。
3.中小企業缺乏人才
中國的中小企業大多是民營企業。企業領導素質不高,缺乏現代管理理念和領導力。但企業的發展需要管理者表現出遠見卓識和先進的融資理念,為企業規劃合理的融資方式,以較低的融資成本籌集資金,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中小企業員工整體素質較低,留住人才的能力較弱,使得註入企業的新鮮血液較少,先進的理念和技術難以應用於企業,制約了企業的發展。首先,政府應該加強支持。
1.政府應該認識到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的重要性,並采取措施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
政府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並可通過出臺壹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稅負;通過向中小企業提供財政補貼,鼓勵它們出口和技術創新,以提高它們的競爭力。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援助,幫助其解決中小企業的開辦、技術改造和出口資金需求。
2.需要政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體系。
規範市場秩序,嚴懲各種擾亂市場環境的行為,切實保護中小企業利益,成立專門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3.建立和完善信用評價和授信制度。
中小企業的信用問題壹直是制約融資的關鍵。通過建立信用評價和信用體系,由政府、中介等機構出具公正的信用評價,可以解決中小企業信用認定難的問題。
第二,完善融資體系
1.完善銀行金融機構中小企業信貸機制。
根據信貸需求規模小、頻率高、時間急、風險大的特點,制定具體的信貸機制。2006年7月,中國銀監會發布了《關於小企業銀行信貸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銀行應建立六項機制。對此,銀行應積極響應銀監會的政策,完善各種機制,為中小企業信貸提供良好的環境。同時,根據經濟環境的變化,不斷更新完善機制,盡可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
2.大力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
銀行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適當放寬貸款期限。除了各大商業銀行設立貸款信貸部門外,還應大力發展適合中小企業的中小融資機構,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盡力消除地區差異,提高中小企業貸款比例,支持符合國家政策的中小企業發展。
3.大膽嘗試股權和債券融資。
為保證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應盡快完善證券市場體系,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提供可能。創業板的推出是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的壹次大膽嘗試。中小企業應抓住機遇,積極準備,通過在資本市場獲得更多的資金,努力加快企業發展,提高技術創新水平。與股權融資相比,債券融資具有風險較小的優勢,是實力較弱的小企業的有利途徑。可轉換債券是壹種結合了股票和債券優勢的融資工具,國家可以采取相應措施鼓勵和支持其發展。
4.規範民間資本融資。
在銀行貸款困難的情況下,民間借貸成為解決資金缺口的補充機制,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民間資金相對豐富,手續簡單,利率相對較低。因此,民間借貸市場非常活躍,在壹定程度上取代了銀行的職能。而不規範的民間借貸制度,需要相關部門制定法律法規來規範,讓民間借貸透明化。同時,將現有社會中大量的民間閑置資金有組織的利用起來,提高資金的利用率,達到雙贏的效果。
5.建立風險投資公司和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基金。
中國壹直依靠國內的資金來支撐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國外的風險投資發展也有壹定的基礎。鼓勵海外風險投資公司落戶中國,為其創造寬松健康的經營環境,為我國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資金。還可以通過投資機構設立政府部門的風險投資基金,向社會聚集閑置資金,形成壹定規模,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加快建立信用擔保體系
信用擔保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抵押問題的有效途徑。因此,有必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組織形式上保證信用制度的實施,建立信用擔保基金並為中小企業提供以信用登記、信用征集、信用評價、信用公告為主要內容的信用評級體系,建立跨地區、全國性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同時,通過制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信用擔保程序,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保證擔保體系的正常運行。
第三,完善法律體系
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法規。《中小企業促進法》以法律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和融資提供了有力的保護和支持。但由於《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規定過於原則,應制定具體的法律法規,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中小企業融資法》、《中小企業金融機構法》,以規範中小企業融資主體的責任範圍和融資方式。
第四,提高企業素質
1.完善中小企業管理體系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中小企業素質,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有效途徑。我國中小企業大多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產權和責任不清,存在弊端。要幫助中小企業培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理念,按照現代企業的運營要求完善各項制度,提高企業整體素質,增強市場競爭力。
2.完善中小企業金融體系。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財務制度,不做假賬,真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高企業財務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中小企業通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使投資者相信投資可以得到回報,從而獲得企業所需的資本;建立企業自身的信用體系,獲得社會的認可和信任。
3.樹立誠信觀念,杜絕商業欺詐。
按期還貸,做到沒有不良信用記錄。只有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級機構,增加中小企業的信息透明度,獲得金融機構的認可和信任,才能增加金融機構融資的可能性。
4.樹立品牌意識,提高市場認知度。
中小企業多為民營企業,管理思路相對落後。中小企業需要樹立品牌意識,樹立市場意識,確立市場地位,提高企業競爭力。品牌不僅能給企業帶來財富,還能使企業獲得投資者的信任,在提高企業地位的同時,吸引投資者的資金來滿足自身的發展需要。
四方計劃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
事實上,早在新巴塞爾協議出臺之前,融資難壹直是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壹大難題。
在2011年2月8日舉行的APEC中小企業峰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顧聖祖指出,實體經濟需要壓倒性的小微企業和不屈不撓的大中型企業。從經濟發展的後勁來看,實體經濟需要提高競爭力,依靠科技小微企業,這對壹個國家的創新能力和產品更新能力非常重要。
對於這個問題,他提出了幾點建議。第壹,要重構適合小微企業的金融體系,發展大量的民間金融機構,擴大資金供給,有更多的社區銀行和小銀行,滿足小微企業的需求。同時,要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等多層次股權融資。科技型中小企業新三板,對相關企業的融資大有裨益。此外,還要重視多層次的保障體系。
由於缺乏可靠的擔保,許多中小企業很難獲得貸款。渣打銀行東北亞區中國中小企業金融部總裁顧雲禪表示,“在這方面,國外的壹些經驗值得借鑒。很多國家都有比較完善的政府擔保政策。2008年經濟危機,很多政府都出來為企業提供擔保。目前國內有很多擔保和小額貸款公司。如果有國家擔保機制,對中小企業融資有很大幫助。”
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是銀行,但銀行的作用不僅限於貸款單位。招商銀行董事、行長馬魏華表示,“小企業,特別是成長型、創新型、技術成長型的小企業,生命力很強,但是有時候可能不具備銀行貸款的條件,但是銀行可以把這些技術成長型的小企業推薦給PE。他們選擇後,會給他們信用貸款,政府會給他們貼息,銀行會幫他們IPO。”
政府部門也意識到,中小企業融資的壹大障礙是缺乏國家擔保機制。商務部壹位官員表示,“很多銀行不敢貸款給中小企業,因為沒有擔保。如果國家能保證更多的企業,對企業幫助很大。現在也有資金擔保中小企業,但是太少了。我想用這些直接補貼的資金來擔保商業企業,用這個杠桿撬動更多的資金。這筆資金的數額還在協調中,但已經確定了這樣壹個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