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忠縣人才政策調查
(1)安置補貼
對企業引進全職工作並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創新人才,按人才層次發放安置補貼。
其中,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的人才按照每人3萬元的標準發放,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的人才按照每人5萬元的標準發放。分兩次兌現,第二年和第三年年底分別兌現50%。
(2)崗位津貼
對企業引進全職工作並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創新人才,按人才等級發放崗位津貼。
其中,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的人才按照1000元/人·月的標準發放,具有博士學位或全高級職稱的人才按照2000元/人·月的標準發放。按年兌現,連續三年在次年支付上壹年度的津貼。
(3)個人稅收優惠
引進到企業全職工作並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創新人才,根據人才水平,按當年個人經濟貢獻比例給予獎勵。
其中,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的人才,按當年個人經濟貢獻的30%給予獎勵,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人才,按當年個人經濟貢獻的50%給予獎勵。勞動合同簽訂後第二年,對個人上壹年度相應比例的經濟貢獻連續三年給予獎勵,每人每年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5萬元。
(4)創新獎
在忠誠工作期間獲得國家級獎項(自然科學獎、科技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特等獎、壹等獎、二等獎的人才(團隊),給予654.38+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壹次性獎勵;
獲得市級獎項(重慶市自然科學獎、科技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特等獎、壹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給予30萬元、20萬元、654.38+0.5萬元、654.38+0萬元壹次性獎勵;
入選國家和重慶市人才計劃(項目)的人才,給予5萬元和3萬元創新獎。
(5)住房安全。
對在忠誠全職工作3年以上的人才,在忠誠購買首套住房的,全額返還其購房所繳納契稅的縣級留成部分。
企業全職引進,在縣城無自有住房的,根據人才層次,研究生或副高級職稱可入住人才公寓5年,不收租金;博士生或有高級職稱的人可以免費入住人才公寓。
對於租房的,根據人才水平給予租房補貼。其中,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的,按3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補貼,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的,連續三年按5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補貼。
(6)家庭成員的安置
對企業引進全職工作的人才,其配偶、子女在事業單位工作的,按照“身份匹配”的原則,平行調入本縣事業單位。
未就業人才的配偶、子女,根據其學歷、專業、特長,推薦到本縣相關企業就業。
按照人才意願,統籌安排人才子女在縣域內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就讀。
(7)體檢
對來企業全職工作的人才,按照企業申請、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的原則,按人才等級發放縣醫院健康體檢卡。
其中,每年向研究生或副高級職稱人員發放價值1,000元的體檢卡;每年向博士生或高級專業人員發放價值2000元的體檢卡。
(8)學術交流
企業圍繞新能源、生物醫藥、智能裝備、資源加工四大特色產業,聯合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忠誠舉辦各類學術會議、專業論壇、人才交流活動。規模壹次性達到50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次的標準給予企業補助,每個企業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1萬元。
人才可參加與新能源、生物醫藥、智能裝備、資源加工等特色產業相關的國際國內知名學術會議、論壇等人才交流活動。憑邀請函和旅遊發票,每人每年可享受最高5000元的旅遊補貼。
(9)推廣獎
企業在職職工取得與職務相關的學歷、職稱的,按照企業給予職工的獎勵額度給予獎勵。
其中,新獲得碩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的,按企業獎勵金額的50%給予獎勵,每人最高5000元;新獲得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按企業獎勵金額的100%給予獎勵,每人最高10000元。
(10)註意事項
電話:023-54458459
1.本辦法所稱企業是指縣域工業企業中的規範型、“專精創新型”、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
2.本辦法所指人才應在縣域內企業的技術研發和產品開發崗位上從事創新工作。忠誠繳納社保1年的R&D人員和年薪不低於20萬元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碩士以上學歷,或取得相應的副高級及以上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