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3月1日起,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學習、考試或者公益活動,符合相關要求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申請減免現有累計記分(累計最高減免6分)。
近日,公安部發布《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記分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
《通知》指出,分數減免具體規定如下: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範規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符合減分或者免分條件的,應當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計記分中扣除。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網上學習並考試合格,壹次性減1分;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現場學習並考核合格,減2分;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壹次性減1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本記分周期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網上、現場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最高減6分。
同時,通告中還指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少或者免除交通違法記分的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受理:
(壹)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兩次以上滿分,或者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在上壹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因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或者買賣積分受到處罰的;
(四)機動車駕駛證處於實習期,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
(六)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已過期或者未按規定註銷登記的機動車的;
(七)機動車駕駛人參加交通安全教育降低或者免除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在教育、教育學習考試中取得滿分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這6分是怎麽賺到的?
第壹:1分壹旦通過網上學習和考試就會減少。
考前在線學習時間要達標。三天累計30分鐘,連續5分鐘可計入累計學習時間;時間達標後,7個工作日內參加考試。
考試隨機抽取20道題,每道題60秒回答。如果答案是錯誤的或隨著時間的推移失敗,總共有3個問題失敗。不及格的可以在24小時內補考,只能補考兩次。
第二:現場學習和考試,壹次通過減2分。
現場學習每次不得少於壹小時。學完再考,考不上的可以補考,限兩次。
第三: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壹次合格減免1分。
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每次持續壹小時,具體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勸導和交通安全宣傳。
綜上所述,並不是說3月份駕照分數1之後就改成18,而是說司機可以通過學習考試和公益活動獲得最高6分的免費獎勵。其實這個政策在很多地方都有過嘗試,但是在3月份1之後才在全國推廣,所有司機都可以享受這個政策。對於積分不夠的司機,可以喘口氣了。對於常年不扣分的老司機來說,沒有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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