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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教育法是什麽時候頒布的?

1996九月1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是為了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根據教育法和勞動法制定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於1996年5月6日修訂通過,並於1996年9月6日生效。

2019年2月5日至2020年10月5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擬建立國家職業教育學分銀行,促進職業教育各類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和轉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已於2022年4月20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19,65438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自即日起至2020年10月5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提出建立國家職業教育學分銀行,促進職業教育各類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和轉化。

2020年5月,葛道凱代表提出議案,希望在修訂草案的基礎上,進壹步加大和加快職業教育法的修訂力度。

頒布的意義:

壹是黨對職業教育的領導得到加強。《職業教育法》明確指出,實施職業教育必須堅持中國* * *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以德育人,以德育技,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市場導向,促進就業,實踐導向,強化能力,因材施教。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同時,對受教育者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培育勞動模範精神、勞動精神和工匠精神,傳授科學文化和專業知識,培養技術技能,提供職業指導,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質。

二是突出了新時期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主要目標和方向。《職業教育法》突出國家發展職業教育的重要地位,將憲法納入立法依據,在國務院建立職業教育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國職業教育,從法律層面設立“職業教育活動周”。強化了職業教育服務建設教育強國、人力資源強國、技能型社會的重要目標和提高質量的發展重點。

三是豐富了新時代職業教育的內涵和服務內容。《職業教育法》明確指出,職業教育是指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備從事某壹職業或者實現職業發展所需的職業道德、科學文化、專業知識、技術技能等職業綜合素質和行動能力而實施的教育,包括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職業教育法》在豐富內涵的基礎上,拓展了職業教育的服務內容,進壹步凸顯職業教育要貫穿人的整個生命周期,肩負起促進包容性人力資本的重任。明確在中小學開展職業啟蒙、認知和體驗教育,大力發展技術教育,全面提高產業工人素質,推進國家學分銀行建設,推進學習成果融合互認,組織各類轉崗、再就業、失業人員和特殊人群接受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支持殘疾人職業教育發展。

第四,中國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不斷完善。《職業教育法》明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應當服務全民終身學習,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並重,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融合,不同層次職業教育有效銜接,將職業培訓納入勞動者職業發展全周期,包括職前培訓、學徒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還將軍隊職業技能水平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和職業技能水平評價體系。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學分、資格等學習成果的認證、積累和轉換機制,推進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建設,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學習成果的融合和互認。同時,《職業教育法》進壹步強化了現代職業學校制度,實現了職業教育的更高水平。

五是理順現代職業教育治理體系。《職業教育法》明確了政府、工業企業和社會參與職業教育的權利和責任,更加詳細地規定了各級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辦學條件和標準。指出各級政府和工業企業在組織和參與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結構中,要根據行業和產業的需求,開展職業教育指導、相關標準制定、人才需求預測和職業發展研究。明確公辦職業學校實行中國* * *黨職業學校基層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同時,《職業教育法》也為教師和受教育者提供了保護,提出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考試招生制度。

六是激發了多元主體參與職業教育的活力。在職業教育法中,“產教融合”壹詞取代了修訂前的“產教融合”。《職業教育法》指出,國家應當充分發揮企業辦學的重要作用,推動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鼓勵企業舉辦優質職業教育。允許企業設立專職或兼職崗位實施職業教育,將職業教育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鼓勵行業組織和企業參與職業教育專業教材開發。此外,職業教育法明確對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業提供獎勵、稅收優惠等激勵措施,所以從法律層面來說,企業參與的難度並不大,也是有利的。

七是鞏固了全社會對職業教育的支持和保障。《職業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采取措施提高技術技能人員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弘揚光榮勞動、寶貴技能,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提出國家要通過舉辦職業技能競賽等活動,為技術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相互學習的平臺,不斷培養更多高素質的大國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指出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享有與同級普通學校學生平等的機會,努力通過硬招、實招增強對職業教育的認可。同時,職業教育法進壹步加大了職業教育投入力度,著力增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明確提出國家根據產業布局和行業發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需要的新興專業,支持高水平職業學校和專業建設,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使職業教育投入適應職業教育發展需要,鼓勵依法多渠道籌集職業教育發展資金。

第八,回應了當前我國職業教育改革的重要焦點。《職業教育法》進壹步加強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融合,從“以初中為重點實施不同階段教育分流”到“實施義務教育後不同階段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分類發展,優化教育結構,科學配置教育資源”。同時,面向技能型社會建設,進壹步明確實行學歷證書與其他學歷證書、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制度,實現學歷與技能的相互銜接。此外,加大了對社會力量參與職業教育的支持力度,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向企業等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購買人才培訓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第壹條為了促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提高勞動者素質和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建設教育強國、人力資源強國和技能型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職業教育,是指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備從事某壹職業或者實現職業發展所需的職業道德、科學文化、專業知識、技術技能等綜合職業素質和行動能力而實施的教育,包括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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