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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權是陳興良的學生嗎?

公開簡歷顯示,周光權1992畢業於四川大學法律系,1996至1999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師從陳興良教授學習刑法,1999獲法學博士學位。同年8月加入清華大學法學院,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2007年6月11至2010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壹分院副檢察長,2013至2014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2065438年3月至今,任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從事法學教學20余年,周光權刻苦鉆研,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外法學》發表論文220余篇。出版個人專著11部,主編或參編刑法學著作30余部,推動了我國刑法學的發展。

周光權曾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壹分院副檢察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副廳長。他對司法實踐有著獨特的理解,試圖打破刑法主義的束縛,打破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隔閡。

在《刑法公開課》壹書中,周光權對“基層實踐中的擴編現象”有專門的反思和批判。“司法高層多次表明,在掃黑除惡過程中,無壹幸免;如果不是真的三合,沒有壹個會湊數。我覺得有道理。如果能做到這壹點,司法實踐中的錯案就會減少。但在基層的實踐中,我認為還是存在壹些擴大和湊數的現象。”周光權說。

此外,在上述專著中,周光權還批評了正當防衛的辯護難、認定正當防衛的司法偏差,尤其是死者為最大的司法觀念,以及司法不敢承擔責任和正確適用刑法第二十條。

值得壹提的是,周光權多次被聘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特邀顧問”,並受邀參加“兩高”論壇。2017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部分NPC代表座談會,就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征求意見。座談會上,周光權建議檢察機關深入剖析近年來發生的冤假錯案,進壹步完善防範冤假錯案的長效機制,努力維護法律尊嚴和社會公平正義。

有人建議提高酒駕門檻,遏制濫用人臉識別技術犯罪。

全國“兩會”期間,周光權作為全國人大代表,頻頻就刑法實踐中的痛點發表意見、建言獻策。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因販賣假口罩、暴力抗拒防疫檢查、謊稱感染病毒、編造謠言等引發的刑事案件頻頻進入公眾視野,也引起了周光權的重視。他發現,疫情防控期間,壹些地方未能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突破了“從重”、“從嚴”、“從快”的法律:有的地方為了追求“第壹案”,將立案到宣判的時間縮短到3個小時。

對此,周光權呼籲司法機關在過程中發現真相,花正常時間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是必然的,以確保不出錯或盡量少出錯。此外,司法程序不應過分追求效率,必須考慮公正,在公正與效率之間取得壹定的平衡。

從2019開始,“醉駕”取代盜竊罪成為刑事追訴中的“第壹罪”,所有醉駕導致的高犯罪率也引起了廣泛的討論。2021全國“兩會”期間,周光權呼籲,適當提高醉酒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定罪門檻,使被告人因醉酒不能安全駕駛,構成犯罪,從而降低犯罪率。他在接受杜南采訪時表示,“醉駕是刑事追訴中的第壹罪,對國家、社會和醉駕者都是特別巨大的損失,值得有關部門高度重視。”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周光權接受南都記者專訪,談如何遏制人臉識別技術的濫用。

近年來,隨著人臉識別技術的大規模實施,非法獲取、提供和破解人臉識別數據及相關電信網絡詐騙、非法發放和催收貸款等犯罪高發。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周光權呼籲從宣傳教育、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法律監督等方面綜合施策,有效遏制濫用人臉識別技術犯罪。

“刑法學者應該保持理論反思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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