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創始人
只有年滿18周歲,有身份證明,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能註冊公司。
2.註冊資本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無需驗資。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收情況和註冊資本下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更重要的是,有限公司的股東需要按照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註冊資本的大小決定了公司的資金實力和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註冊地址
咨詢公司註冊需要註冊地址,需要提供房產證和租賃協議(自有物業不需要租賃協議),必須是商業或工業物業(寫字樓、寫字間、門面),住所不能作為註冊地址。
4.公司成員
公司必須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東擔任,也可以外聘。
公司可以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沒有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必須設立執行董事和監事。執行董事不能兼任監事,股東可以兼任執行董事或監事。
5.財務方面
公司必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稅務賬戶。公司必須有財務負責人,並可聘請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或委托財務公司代理。
如果您對其他公司註冊有任何疑問,可以給我們留言,我們會盡快為您服務。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六條公司登記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為五十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五條公司章程的內容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六條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收情況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出資方式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可以依法作價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有出資義務的股東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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