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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迪退出互聯網的原因

比亞迪退網已經很久了,主要是比亞迪對經銷商渠道保護不夠,擠壓過度造成的。比亞迪的經營政策存在很多問題,導致很多經銷商被困。主要問題如下:

比亞迪經銷商退網的時候,很多人都提出了這樣的疑問:到底是什麽讓這麽多經銷商的資本牢牢鎖定?為什麽這麽多有經驗的經銷商被騙?采訪中,多數經銷商將矛頭指向比亞迪的經營政策。網易汽車獨家獲得壹張“2010比亞迪汽車銷售有限公司A3網產品4S保單”的照片。從這個經營政策來看,比亞迪欺詐經銷商的陷阱有幾個。

陷阱壹:盲目提高汽車數量的經營方針不可持續。

業務保單全稱是“比亞迪汽車銷售有限公司2010 A3凈產品4S保單”。從這份業務政策的內容來看,比亞迪規定了省會城市或沿海城市、地級市等專網4S經銷商的考核標準和相關規定。

首先,從提車任務量來看,省會城市或沿海城市以半年為壹個考核周期,根據提車任務完成情況分為三個等級(網約車A3輛)。其中,按照擡車任務的標準,即月均擡車在64-80輛之間,即半年累計擡車量為N輛(384 ≤ N

雖然比亞迪的業務政策規定省會城市的達標任務在64-80臺之間,但經銷商的月均提貨單量卻高於這個水平,達到了比亞迪公布的“超額完成提車任務”的水平。壹般比亞迪的提車任務都在80以上,高峰期甚至達到150-200。

A3網的壹位經銷商給筆者算了壹筆賬:2010年,G3全國月均銷量只有3000多臺。根據目前比亞迪官網全國A3網絡經銷網點,平均每家店銷量不到30臺。但從市場情況來看,壹些地級市和內陸城市的月銷量甚至不到這個數字的壹半,賣家大多還是集中在沿海城市和壹線城市。和這個數據相比,每個月接80多輛車是不可能的。

即使是比亞迪最暢銷的車F3,也存在提車數量遠大於銷量的情況。8月份F3的銷量為11934,在全國327家F3經銷網點中平分秋色,平均每家店的銷量只有36.4。市場上的缺口並不大,但經銷商往往比正常銷售多3-4倍的庫存。而且這種現象不僅出現在省會城市的經銷商,在壹些內陸地區的地級市的經銷商中也有出現。

但實際上是“錢”導致廠家不斷下達不合理的提車任務。

這份G3商務政策明確顯示,比亞迪G3豪雅版建議零售價為8.09萬元,經銷商交車價為7.69萬元。加上交車差價和各種返點,壹輛車的利潤高達8000元。但經銷商告訴網易,這8000元必須和提車任務掛鉤。從區域經理下單來看,單月有150輛車。150的提車任務大大超出了店家的預期,但如果不按規定數量提車,就拿不到預期的承諾返利。

在這個環節中,經銷商的利潤被廠家鎖定,但廠家從每個經銷商那裏賺的錢卻源源不斷地落入他們的口袋。我們以G3為例。某車商提車,76900元,150輛需要11.533萬元。“即使我們撞了車,有時車也不能及時送到我們這裏。有時甚至需要2-3個月。我就納悶了,既然妳沒有車,為什麽要我們去接?比亞迪銷售有限公司負責人是這樣解釋的:‘比亞迪不缺錢,妳安心做比亞迪就好,不要想其他的事情。’”壹位經銷商說。

陷阱二:霸王條約故意拖延莊家後悔。

同時,商業政策的有效性也是有爭議的。從“備註”條款中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以下解釋:4S店認證後,經銷商在深圳渠道管理部簽署A3網絡產品4S政策評估協議開始計算,A3網絡產品4S政策評估協議每半年簽署壹次。第壹次考核完成到第二次簽約的時間跨度不能超過壹個月(比如某商家在2010年3月25日與比亞迪簽訂了考核)那麽考核將在2010年9月25日完成。如果商家想在下壹個周期繼續享受優惠政策,必須在2065 438+00-2065 438+00期間到比亞迪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渠道管理部(深圳)重新簽訂考核協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考核,不再繼續享受優惠政策。)

壹位經銷商向網易解釋,這壹條款是“霸王條款”:壹般合資品牌發布的商務政策有效期為壹年,而比亞迪是半年壹簽,下壹個考核階段與上壹個不同,所以下壹個考核階段必須按照全新的商務政策執行,並且包含優惠政策。經銷商不續約的,不享受前壹考核階段的優惠政策資格。

在比亞迪經銷商退網事件中,全國幾乎所有經銷商都指責廠家犯了“罪”,即欺詐。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業務政策的延遲發布。根據網易汽車的調查,這種不可持續的經營政策,幾乎都是在經銷商完成建店、支付定金、將首批510萬車款匯給比亞迪廠家後獲得的。

雖然有經驗的經銷商壹眼就能看出這個政策的不合理,但此時大部分經銷商的總投入已經達到了幾千萬,後悔也來不及了。“他們都故意拖延給我們送來。就算我在建店的時候看到這個政策,我也絕對不會加入比亞迪。”北區壹經銷商經營4S店多年,壹眼看出這個政策很棘手。

據了解,去年四季度和今年年初加入的經銷商很多都已經退網了,但是前期的投入和前期賣車的返利還在比亞迪身上,很多經銷商還是擔心直接退網。而且從經營政策來看,比亞迪對退網的經銷商也有規定:自簽訂4S考核協議之日起三年內變更比亞迪認證門店地點或退出比亞迪銷售體系的經銷商,將扣除全部保證金,並取消和要求返還全部利益。

押金和之前的返利不退,對經銷商來說是巨大的損失。

陷阱三:政策沒有法律效力。比亞迪的口頭承諾從不兌現。

網易汽車還了解到,對於比亞迪經銷商來說,這種經營政策也鉆了很多法律的空子。在這份商業政策文件中,我們沒有看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簽字,也就是說這份商業政策本身沒有法律效力。但據經銷商介紹,在經銷商與廠家簽訂的經銷合同中,規定經銷商必須嚴格遵守經營政策。那份合同裏,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和有效法人的簽字。

同時,這個業務政策在大部分經銷商眼裏幾乎是沒有用的,因為提車任務、促銷、返利減免等相關內容,大部分都是區域經理口頭下達,有的還會郵件通知。網易在壹個經銷商的郵箱裏看到,廠家的郵件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就是沒有公章,沒有法人代表簽名。區域經理的口頭任務更沒有法律約束力。

所以區域經理的承諾對經銷商來說都是“忽悠”。“我們告訴區域經理,提車數量有問題。他說以後每個月都會征求妳對任務的意見,形成書面的東西,要雙方同意,保證妳能完成。第二個月不算。我跟他對質,他立馬說,妳有證據嗎?所以這次造假絕對不是草根造假,而是比亞迪高層造假。”壹位經銷商說。

綜上所述,不難發現,比亞迪與廠商的矛盾還是集中在經營政策上。經營政策不合理、經銷不規範、陷阱多是經銷商投訴的重點。以參與鄭州反水事件的比亞迪經銷商為例。經過與廠家的幾次正式溝通,經營方針有所改變,但比亞迪並未對此做出回應。

2010年5月,比亞迪成都金牌經銷商退網後,比亞迪經銷商陸續退網。河南經銷商反水事件再次將比亞迪廠家和經銷商的矛盾推向了頂峰。網易了解到,事件發生後,湖南、山東、浙江、四川等省市的經銷商向媒體表達了對比亞迪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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