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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簽約有哪些註意事項?

畢業生簽三方協議有哪些註意事項?

1.三方協議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就學生就業方向達成的協議,三方簽字後生效。它對簽署合同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通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後,須簽訂學校出具的高校畢業生、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無效。

2.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就業協議自動終止。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後的崗位、福利及相關權利義務的法律依據)。

3.就業協議主體的合法性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對於畢業生來說,需要取得畢業資格。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用人單位可以拒絕接收,不承擔法律責任。

4.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壹定要註意是否與用人單位有效印章上的名稱壹致。如果不壹致,協議無效。

5.學生填寫專業名稱時,應與學校教務處專業名稱壹致,不能縮寫。

6.試用期和試用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壹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限的長短,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科研院所壹般采取試用期,壹般為壹年。試用期和試用期只取壹個,另壹個劃掉。

7.違約賠償金。根據學生和雇主之間的協議。很多單位為了“留住”學生,用高額違約金捆綁學生。學生在談判中應盡量減少違約金,通常違約金不超過5000元。

8.現行畢業生就業協議為“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單獨約定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壹套做壹套,畢業生可以在備註欄說明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壹旦出現糾紛,他們可以及時向法院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9.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用人單位填寫並蓋章後,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核實蓋章。有的同學比較懶,填完表就直接去學校的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結果單位填表的時候,工資待遇和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不滿是因為他們和學校都簽字蓋章了,他們也沒辦法。要麽接受辭職,要麽被迫違約,賠償雇主。

備註欄,畢業生盡量寫清楚單位的承諾,如休假、住房補貼、落戶戶口、保險等。現實情況是,90%以上的三方協議中備註欄都是空白的。

畢業生簽就業協議需要註意什麽?

畢業生使用的協議是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有效協議是學校制定用工派遣計劃和用人單位申請用工指標的主要依據,對三方均具有約束力。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時應註意以下幾個方面:

(1)註意弄清楚用人單位是否有合法資質。

只有具有合法資質的單位才有權聘用畢業生。因此,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前,應仔細了解用人單位的合法資質,避免上當受騙。

(2)按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協議。

按照簽訂就業協議的程序,學校應該是最後簽的。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畢業生為了方便,要求學校先簽字,再交給用人單位簽字。這樣很容易造成兩個不良後果:壹是用人單位拿了之後拒絕簽協議,壹拖再拖。過了壹兩個月或者更久,它突然找了個畢業生不能錄用的借口。因為用人單位還沒簽,協議還沒生效,畢業。二是個別用人單位在協議中加入了壹些畢業生不願意接受的條款,沒有經過協商。畢業生提出異議,協議自用人單位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違約,畢業生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3)雙方協商的條款內容必須在備註欄中註明。

在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談判中,壹些具體問題是必然要協商的。達成協議後,談判條款必須在備註欄中以書面形式寫明,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在備註欄中,通常有兩類術語需要註意:

壹個是關於工資福利,住房條件,服務期限等等。這些條款的提出有利於保護畢業生的權益。畢業生註冊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不需要反復協商此類問題。

二是明確了違約的處理方式。畢業生就業協議壹經訂立,任何壹方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違約現象也客觀存在。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需要約定雙方違約要承擔的責任,比如違約金的數額等等。這樣,如果用人單位違約,畢業生可以獲得壹定的賠償。如果畢業生違約,也可以防止壹些用人單位不允許違約或者漫天要價,從而使自己處於被動狀態。

三是出國讀研的問題。畢業生在等待考研或準備出國的,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時,必須註明“畢業生考研或辦理出國手續後,協議自行解除”等相關內容,以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糾紛。

簽訂聘用協議有哪些程序和註意事項?

壹、畢業生在簽訂協議前,壹定要充分了解用人單位的相關情況。比如企業的發展趨勢,企業招聘的工作性質,員工的培訓制度,待遇狀況,福利項目等壹系列內容,不僅要掌握信息,還要進行實地考察。還要重點看單位的人員情況,企業是否有接收應屆畢業生的權利。

第二,畢業生簽合同要走正常程序。畢業生憑用人單位的接收函從系裏領取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和部門簽訂協議,然後提交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然後提交給學校。學校簽字後,納入就業計劃,協議生效。有些畢業生為了省事,要求學校先簽意見,但這讓學校無法起到監督和公正的作用,最有可能的受害者將是畢業生自己。

第三,簽協議的時候,壹定要認真真實的填寫協議。報考研究生或準備出國的,應提前向用人單位說明,並在協議中註明。以前也有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然後被處理違約。

第四,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也要考慮自身權益的保護。該協議具有雙向協議的功能。如有需要雙方相互承諾的部分,必須在協議或補充協議中說明。違約金的數額可以在聘用協議中約定。按現行勞動法規,上限為工資總額12個月。

第五,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壹定要註意條款的合理性。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畢業生收取報名費、培訓費、押金、保證金等費用。任何理由,並以此作為錄用與否的決定性條件。

第六,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不允許單方面拖延簽約周期。畢業生遇到問題猶豫不決時,最好及時咨詢高校就業部門的負責老師,尋求相關意見和指導。

第七,簽訂就業協議後,壹定要簽訂勞動合同。正式勞動合同可以是畢業前簽訂,畢業後生效,也可以是畢業後立即簽訂生效。《壹般就業協議》也將在勞動合同生效時終止其效力。

希望對妳有幫助。

參考資料:

朋友信息

應屆畢業生簽工作合同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註意試用期的權利義務,以及續約和違約的問題,尤其是違約金的問題,因為妳還有跳槽的想法不是嗎?壹般公司都有統壹的合同文本,改動空間不大。

應屆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需要註意什麽?

1.如果求職者通過熟人進入公司,求職者或用人單位只是出於個人感情達成口頭就業協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壹旦日後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利益糾紛,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求職者自己因為沒有證據只能承擔壹切可能的損失。為了保護個人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用人單位時,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的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2.當求職者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很多個別單位往往會提前起草壹份勞動合同文本,文本中約定的責任、權利、福利,對單位來說顯然是對的。正式簽訂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簽字或蓋章即可。但是,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後,發現條款不清,概念模糊。但是合同只規定了求職者有哪些義務,如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違反了要承擔什麽責任等等。至於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他幾乎壹無所有。為保險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請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咨詢公司進行勞動合同文本鑒定。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初衷是通過法律保護自己的利益,但如果簽訂的合同本身是違法的,求職者的權益仍然得不到法律的保護。為此,求職者首先要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內容(權利和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勞動;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須合法。4.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護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訂合同前,應認真學習和了解壹些勞動法律法規知識,如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讓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本時,或者以後壹旦用人單位違反,贏得壹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5.壹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有完整的條款,在以後雙方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可以很容易核實。為此,求職者在簽字前壹定要請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件,仔細審查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則、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簽字蓋章等。如無異議,與單位負責人當面簽字蓋章,防止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約時間不同篡改合同。6.如果求職者工作的單位主要從事壹些對人身安全威脅較大的行業,求職者必須向用人單位確認,按照法律的規定辦理工傷。現在很多單位只知道讓求職者給他們打工。壹旦求職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就毫不留情地將求職者壹腳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要求員工發生工傷必須自理,或者只是約定壹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報銷標準相差甚遠。7、很多私企單位為了達到敲詐、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往往會要求求職者在簽訂合同前繳納壹定數額的崗位抵押金,這樣壹旦求職者違反約定,其崗位抵押金就會被沒收,用人單位也就有了可躲的把柄,求職者只好為所欲為。為此,求職者首先要了解單位收取抵押金的意圖,另外可以私下向內部員工打聽單位的信譽,以權衡是否應該繳納抵押金。8.最後,求職者還應該了解其他細節。比如合同涉及數字的時候,他們必須用大寫的漢字,這樣單位才能占便宜。另外要註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註冊等);本合同至少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並妥善保管;簽約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大學生第壹次簽約需要註意什麽?

北師大的於老師經過分析認為,畢業生違約可以概括為:壹是社會經驗不足,不慎重。在簽訂協議的時候,沒有仔細閱讀約定的內容,對約定的責任、權利、義務也沒有三思。抱著只要能過得去就先簽字再談的想法,進單位後才發現不是這樣,壓力大的受不了。二是信用意識弱,先找個墊底的單位。這樣的學生很多。目前找工作很難,想壹下子找到職位和好待遇的單位很少。不管好壞,先抓壹個,機會來了拿熊掌而不是魚。有些畢業生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意向和用人單位簽約,然後把結果通知父母。父母寧願賠錢,也要讓孩子重新選擇工作,因為孩子就業地區不好或者太遠。第三是兩地分離。很多同學在大學談了對象,但是找工作的時候沒能同時留在壹個城市,造成了各自為政的局面。等單位都落實了,留在小地方的便利就轉移到留在大城市的人身上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畢業生就業服務指導中心的李老師認為,畢業生違約的原因有:單位的發展空間。這也是用人單位能否留住人才的關鍵。有些公司實力不足,不能提供好的環境和條件招學生,導致學生思想動搖。壹些用人單位因為福利或者其他原因,給學生的工資打折,承諾的相關待遇無法落實,也導致學生感到不安,經常搬家。職位不理想。很多同學在人才市場求職的時候把簡歷投給了多個單位,往往不是被對口單位錄用,而是沒有被對口單位錄用。工作壹段時間後,我開始後悔。有些雇傭的是管理者而不是管理者,現實和想象的距離太遠,理想在這裏很難實現。還有的用人單位,根本用不著那麽多人,反復招學生,簽約條件苛刻,甚至拿學生當短工,讓學生在工作中不堪重負,主動辭職。演出太晚了。有的招聘單位入學太早,考研、公務員考試來的晚。有的同學擔心兩頭落實不了,就先找個單位支持。後者壹旦考試成功,自然違約。但是,無論哪種情況,只要是違約,妳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那麽,大學生毀約後該怎麽辦?北京廣晟律師事務所肖律師認為,大學生違約的原因很多,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目前勞動法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最高數額和具體數額。但根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壹般不超過畢業生年薪。且賠償應以實際賠償為原則,即違約金與單位實際損失相符。比如用人單位的招聘費用,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

大學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馮嚴俊,吉林大學經濟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經濟法和勞動法。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及相關問題有深刻的理解和分析,承擔教育部十五社科規劃項目《社會弱勢群體的法律關註》和吉林大學人文社科基金項目《當代中國勞動者權益的法律保護》等科研項目的研究。

馮老師訪談實錄

記者:畢業生找工作總是要簽就業協議的。這份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有什麽區別?畢業生應該如何利用它來最大程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這個就業協議其實就是壹個任命。是用人單位、畢業生、學校三方在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前簽訂的協議。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派遣畢業生的依據。這份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己,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在就業計劃中發送。勞動合同訂立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比較具體。如果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事先就薪資、住房等達成壹致。,也可以在聘用協議的備註條款中註明,在以後的勞動合同中也要承認這壹內容。

還有壹個

大學畢業生簽就業協議需要註意什麽?

65438+2月,高校畢業生開始進入簽約高峰。壹旦簽了協議,基本上就意味著妳的第壹份工作確定了,所以要特別註意簽協議的註意事項。

學生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前,雙方會簽訂就業協議。高校使用的就業協議書由教育部大學生司制定,經學校、畢業生、用人單位三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廣泛性和權威性,是學校制定就業計劃和用人單位申請就業指標的主要依據,對三方均具有約束力。需要註意的是,該協議雖然不是勞動合同,但也是壹種法律行為,所以在簽協議前要三思。在此,我給各位畢業生壹些建議,供參考:

壹、畢業生在簽訂協議前,壹定要充分了解用人單位的相關情況。比如企業的發展趨勢,企業招聘的工作性質,員工的培訓制度,待遇狀況,福利項目等壹系列內容,不僅要掌握信息,還要進行實地考察。還要重點看單位的人員情況,企業是否有接收應屆畢業生的權利。

第二,畢業生簽合同要走正常程序。畢業生憑用人單位的接收函從系裏領取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和部門簽訂協議,然後提交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然後提交給學校。學校簽字後,納入就業計劃,協議生效。有些畢業生為了省事,要求學校先簽意見,但這讓學校無法起到監督和公正的作用,最有可能的受害者將是畢業生自己。

第三,簽協議的時候,壹定要認真真實的填寫協議。報考研究生或準備出國的,應提前向用人單位說明,並在協議中註明。以前也有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然後被處理違約。

第四,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也要考慮自身權益的保護。該協議具有雙向協議的功能。如有需要雙方相互承諾的部分,必須在協議或補充協議中說明。違約金的數額可以在聘用協議中約定。按現行勞動法規,上限為工資總額12個月。

第五,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壹定要註意條款的合理性。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畢業生收取報名費、培訓費、押金、保證金等費用。任何理由,並以此作為錄用與否的決定性條件。

第六,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不允許單方面拖延簽約周期。畢業生遇到問題猶豫不決時,最好及時咨詢高校就業部門的負責老師,尋求相關意見和指導。

第七,簽訂就業協議後,壹定要簽訂勞動合同。正式勞動合同可以是畢業前簽訂,畢業後生效,也可以是畢業後立即簽訂生效。《壹般就業協議》也將在勞動合同生效時終止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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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第壹次和公司簽約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我猜妳剛拿到畢業證然後想問第壹次簽勞動合同需要註意什麽吧?第壹,妳要知道勞動合同很重要。現在很多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合同工,所以妳在簽勞動合同的時候壹定要告訴自己,無論如何壹定要拿回自己的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是壹式兩份的。第二,關於工作時間和休假,《勞動法》規定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每周至少要休息壹天。如果有節假日,會支付加班費,高於平時的勞動報酬。第三,購買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沒有理由拒絕且具有強制性。第四,超過壹個月不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開始雙倍支付勞動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兩個月不跟妳簽,那麽妳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保留相關證據勝率很大。) 5.簽合同時,檢查是否有公司的印章。如果沒有公司的印章,就不要簽字。檢查工時和工資的計算,並在每月日期前支付工資。註意以上幾點,應該沒什麽好擔心的。

應屆畢業生簽訂就業合同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馮嚴俊,吉林大學經濟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經濟法和勞動法。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及相關問題有深刻的理解和分析,承擔教育部十五社科規劃項目《社會弱勢群體的法律關註》和吉林大學人文社科基金項目《當代中國勞動者權益的法律保護》等科研項目的研究。

馮老師訪談實錄

記者:畢業生找工作總是要簽就業協議的。這份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有什麽區別?畢業生應該如何利用它來最大程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這個就業協議其實就是壹個任命。是用人單位、畢業生、學校三方在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前簽訂的協議。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派遣畢業生的依據。這份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己,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在就業計劃中發送。勞動合同訂立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比較具體。如果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事先就薪資、住房等達成壹致。,也可以在聘用協議的備註條款中註明,在以後的勞動合同中也要承認這壹內容。

還有壹個

大學畢業生簽就業協議需要註意什麽?

65438+2月,高校畢業生開始進入簽約高峰。壹旦簽了協議,基本上就意味著妳的第壹份工作確定了,所以要特別註意簽協議的註意事項。

學生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前,雙方會簽訂就業協議。高校使用的就業協議書由教育部大學生司制定,經學校、畢業生、用人單位三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廣泛性和權威性,是學校制定就業計劃和用人單位申請就業指標的主要依據,對三方均具有約束力。需要註意的是,該協議雖然不是勞動合同,但也是壹種法律行為,所以在簽協議前要三思。在此,我給各位畢業生壹些建議,供參考:

壹、畢業生在簽訂協議前,壹定要充分了解用人單位的相關情況。比如企業的發展趨勢,企業招聘的工作性質,員工的培訓制度,待遇狀況,福利項目等壹系列內容,不僅要掌握信息,還要進行實地考察。還要重點看單位的人員情況,企業是否有接收應屆畢業生的權利。

第二,畢業生簽合同要走正常程序。畢業生憑用人單位的接收函從系裏領取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和部門簽訂協議,然後提交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然後提交給學校。學校簽字後,納入就業計劃,協議生效。有些畢業生為了省事,要求學校先簽意見,但這讓學校無法起到監督和公正的作用,最有可能的受害者將是畢業生自己。

第三,簽協議的時候,壹定要認真真實的填寫協議。報考研究生或準備出國的,應提前向用人單位說明,並在協議中註明。以前也有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然後被處理違約。

第四,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也要考慮自身權益的保護。該協議具有雙向協議的功能。如有需要雙方相互承諾的部分,必須在協議或補充協議中說明。違約金的數額可以在聘用協議中約定。按現行勞動法規,上限為工資總額12個月。

第五,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壹定要註意條款的合理性。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畢業生收取報名費、培訓費、押金、保證金等費用。任何理由,並以此作為錄用與否的決定性條件。

第六,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不允許單方面拖延簽約周期。畢業生遇到問題猶豫不決時,最好及時咨詢高校就業部門的負責老師,尋求相關意見和指導。

第七,簽訂就業協議後,壹定要簽訂勞動合同。正式勞動合同可以是畢業前簽訂,畢業後生效,也可以是畢業後立即簽訂生效。《壹般就業協議》也將在勞動合同生效時終止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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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簽就業合同需要註意什麽?

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必須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協商後約定,違約金的數額必須符合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相關規定。因為三方協議約束的權利義務雙方都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如果學生要違約,壹般情況下,學校是不能向學生收取違約金的。

對於初入職場的大學畢業生來說,就業前有壹個不可忽視的關鍵環節,那就是與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和勞動合同。

協議不能代替合同。

高校畢業生就業時會與學校和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這是學校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訂的意向性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勞動合同。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工作後壹定要要求再簽壹份勞動合同。從法律上講,任何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都必須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如果簽字違法,會被勞動監察部門罰款。

應該約定違約金的上限。

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必須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協商後約定,違約金的數額必須符合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相關規定。因為三方協議約束的權利義務雙方都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如果學生要違約,壹般情況下,學校是不能向學生收取違約金的。

第壹個承諾要寫在備註裏。

很多畢業生會相信用人單位的壹些口頭承諾,到了崗位後會發現用人單位的待遇和當時承諾的貨不對板,會和單位產生糾紛。因此,畢業生壹定要充分利用就業協議的備註欄,盡量把單位的承諾寫清楚,比如休假、住房補貼、戶口結算、保險等等,這樣才能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半年。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第壹,妳在試用期也要參加社會保險;二是試用期應計入勞動期限;三是勞動合同期限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2年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同時需要強調的是,試用期適用於勞動者初次就業或者重新就業時變更工作崗位或者工種的,續訂勞動合同時不得約定違約金。

不要暴露太多個人信息。畢業生在填寫簡歷時,請不要在規定的表格之外填寫自己的聯系方式,這樣會出現不安全的情況。求職者最好不留家庭電話,只留自己的聯系電話,並保持暢通,不要長時間關機。

反欺詐提示

簽訂勞動合同的“三觀”

求職者壹定要記住,壹定要和企業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即使是試用期。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要“看三遍”: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以及企業登記註冊的有效期,否則簽訂的合同無效;第二,看合同用詞是否準確、清晰、完整,不能用縮寫、替代或模糊的詞語表達;第三,看勞動合同中是否有壹些必要的內容,包括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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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法學的主要課程有哪些?

    主要課程有:

    1,法學。它是以整個法律現象的發展規律和同性問題為研究對象的壹門學科。其研究範圍非常廣泛,主要包括法的起源、發展和消滅,法的本質和作用,法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法的創造和實現。

    2.《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馬克思主義哲學是政治教育專業學生的必修課,是政治教育專業學生必須掌握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知識的重要組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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