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應檢”人群?
1,密切接觸者;
2.海外入境人員;
3.發熱門診患者;
4.新住院病人及陪護人員;
5.醫療機構工作人員;
6、口岸檢疫和邊防檢查人員;
7、監獄工作人員;
8.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工作人員。
註意:如果政府要求所有員工進行核酸檢測,即使妳是“願意做所有檢測”的人群,妳也應該遵守核酸檢測的安排。
二、不按要求接受核酸檢測是否違法?
當然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壹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的調查、檢查、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采集樣本是所有單位和個人的法定義務。所以拒絕接受核酸檢測是違法的。拒絕接受核酸檢測造成嚴重後果的,如造成病毒傳播,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隔離人員不按要求隔離是否違法?
當然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的規定,預防控制措施是相關人員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將醫學觀察人員隔離在家,或者在隔離期間違反規定不得外出,屬於違法行為。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關於拒絕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規定,公安機關可以對違反者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同時,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出門不戴口罩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當然是違法的。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區大門等公共場所,拒絕配合管理人員勸說佩戴口罩;或者,高危區域的居民拒絕配合管理人員勸說他們外出時不要戴口罩。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2.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和命令,是妨礙社會管理的行為。承擔行政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3.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造成新冠肺炎疫情擴散或者有嚴重擴散危險的,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壹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的調查、檢查、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采集樣本是所有單位和個人的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