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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賽:事實勝於雄辯,例證勝於雄辯。

就辯論而言,妳有很大的優勢。我相信妳已經看完了上面所有的論點。

那我就不從這幾個方面多說了。

對方確實很難,但他們不會輕易讓步。

所以,給妳提個醒,猜測壹下對方可能從哪裏找到妳的漏洞,妳就可以有所準備了:

首先,對方的論點是“事實未必勝於雄辯”。所以,只要他們能讓大家相信,在某些情況下,雄辯戰勝了事實,他們的論證就成功了(雖然法官和觀眾可能不會因為這些特例而支持他們,但要小心有些法官同情弱者,給對方加分)。

比如有時候口才可以暫時蒙蔽人的雙眼,造成壹種“既成事實”,或者有時候“事實”本身就是模糊的。最著名的就是蘇秦和張儀這兩位戰國時期偉大的軍事家,他們憑借自己的口才成功的遊走於各大諸侯國之間。

這些爭論很好處理,對方可能壹開始就煽動妳的基礎,在“事實”上做文章(不可能用自然界的科學真理和妳爭論),但有些“事實”確實是可以被推翻的。

例如:

俗話說,“眼見為實,但聽力不是。”其實,即使是妳看到的,也不壹定是符合現實的真相。至於道聽途說,往往與事實相差甚遠。

據史書《呂氏春秋》記載,孔子周遊列國時,在陳國幾次被困荒野,以至於七天不吃東西,餓得昏昏沈沈。這個時候弟子顏回四處奔波弄了些五谷和大米,就趕緊生火做飯。飯快做好的時候,壹縷清香飄了出來。孔子忍不住擡頭壹看,正巧看見顏回用手抓了壹把米,往嘴裏塞。過了壹會兒,飯做好了,顏回先端來壹碗,恭恭敬敬地呈上給先生..孔子假裝沒看見顏回偷吃,坐起來說:“剛才我在睡夢中看見父親了。如果這頓飯幹凈,我想先作為對他老人家的紀念。”

“不,不,它不幹凈。剛才做飯的時候,壹些煙塵掉進了鍋裏。可惜我拿出來吃了。”顏回聞言忙說道。孔子這才知道“顏回偷吃”的真相,很是感慨。他立刻把門徒叫到身邊說:“信的人有眼睛,但信的人特別不可信;依賴的人是有心的,但是心特別缺。弟子切記,識人不易!”

顯然,孔子從對顏回的誤解中得出深刻的教訓:當他親眼看到顏回偷吃食物時,其實是在除穢,用幹凈的食物侍奉老師,可見他的眼睛是不可信的;孔子平時最信任顏回,多次稱贊他品德高尚。現在他也有疑慮,說明“心不夠用。”可見,真正智慧的理解,只有反復實踐才能獲得。

可見有些“事實”連“論據”都沒有就不靠譜了...

比如樓上有人說了幾件事(不好意思,樓上這家夥,不是針對妳的,是假設樓主認同妳的觀點並在辯論中使用,對方可能會說什麽)

1:犯罪證據是有講究的,證據就是事實...(證據真的是事實嗎?在新的證據出來之前,“證據就是事實”,但如果發現新的證據,就可能引入另壹個事實,否則法律就不會有“發回重審”的說法。

2.聽到是假的,看到是真的...(“耳聽為虛,眼見為實”,上面孔老夫子的例子已經能夠說明,眼見未必為實!)

3.無論用多少文字來證明太陽會從西邊升起,第二天太陽還是會從東邊升起。沒有文字,事實可以推翻妳的文字。(站在其他星球上,太陽可能確實是從西邊升起的。)

以上的解釋,事實,是有壹定條件的,有時甚至會改變...

妳可能認為這些是強求的。的確,對方知道常規戰打不過妳。所以妳要防止他們到處騷擾,擾亂局勢,渾水摸魚...

其實如果單純說這場辯論,只要不犯大錯,妳贏是合理的。不過從思維的角度來說,還是可以試壹試,根據對方的情況去思考對方如何打最後壹戰,對妳以後的比賽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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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我突然想到對方可能會說,既然事實勝於雄辯,那舉行這場辯論又有什麽意義呢?世界上的壹切都不需要“爭論”!

之所以要展開辯論,是為了在辯論雙方的探索中讓真相更加清晰。只要在那裏舉個例子大家就明白了?當然不是,如果有壹個思路清晰,口才好,文采好的人給大家分析壹下,不是更容易讓大家明白事情真相的來龍去脈嗎?

所以,在這方面,口才遠勝於“擺事實”

這些都是我想破腦袋認為妳的對手可能攻擊的角度。

他們真的不容易,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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