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產權的四權
1,占有
指所有人實際控制事物。占有是實際占有或控制財產的權利。所有權的占有既可以由所有權人本人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在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占有分為不同的類型,以區分不同的占有狀態。第壹,所有權與非所有權。所有權人的占有是指所有權人在行使所有權的過程中,親自支配自己的財產。非所有人占有是指除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對財產的實際控制和占有。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這是非所有者占有的進壹步分類。法定占有是指基於法律的規定或所有人的意誌而產生的占有權。非法占有是指沒有法律依據或者未經所有人同意的占有。第三,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這是非法占有的重新分類。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時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自己的占有是非法的。惡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占有是非法的。
2.使用
使用權是指根據物的屬性和用途使用物的權利,以實現權利人的利益。所有人對物的使用是所有權存在的基本目的,人們通過對物的使用滿足生產生活的基本需要。所有者在法律上當然享有使用權。此外,使用權也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或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轉讓給非所有人。
3.收入
收入是指民事主體通過合法途徑收取物所產生的物質利益。收益權是民事主體獲得物所產生的利益的權利。在民法中,源於物的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果實是指天生具有自然屬性的東西,比如牛生的牛仔;法定孳息是指因某種法律關系而產生的利益,如股票分紅。天然孳息在脫離原物之前,歸原物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需要依據壹定的法律規定進行。
4.懲罰
處分權是指所有人依法處分物的權利。懲罰包括事實懲罰和法律懲罰。事實處分是指通過壹定的事實行為對事物進行的處分,如消耗、加工、轉化、損壞等。法定刑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改變事物的正確狀態。如轉讓、租賃等。處分權是所有權內容的核心,是所有權的根本標誌,是決定事物命運的壹種權力。因此,壹般情況下,處分權由所有權人行使,但在特殊情況下,基於法律的規定和所有權人的意誌,處分權可以與所有權分離。比如國有企業依法處置國有財產。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共同構成所有權的內容。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可以而且經常與物主分離,物主仍然沒有喪失對財產的所有權。
第二,財產權是人格權嗎?
在民法範圍內,財產權和人格權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權利。雖然都是基本權利,但兩者的區別是詩性的,所以財產權不是人格權。
財產權是人格權的對稱。它具有物質財富的內容,壹般可以用金錢來計算。物權包括物權、準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在婚姻、勞動等法律關系中,也有與財產相關的權利,如家庭成員主張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權利,夫妻的財產權,基於勞動關系獲得勞動報酬、退休金、撫恤金的權利等。
產權是壹定社會中物質資料的占有、支配、流通和分配關系的法律表現。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產權。資本主義國家奉行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在社會主義國家,公共財產不可侵犯。在不同的社會和國家,對作為物權客體的財產種類有不同的限制。在資本主義國家,除了已經宣布為國有的財產以外,幾乎所有的財產都可以作為私有財產權的客體。在中國,財產根據其地位和功能屬於國家、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
3.有哪些產權?
物權包括物權和債權。
物權是直接支配物的權利,物也包括壹些權利。包括地上權、地役權(以前有永佃權、典權),都存在於土地(不動產)上;後者包括抵押、質押(質權)和留置權,存在於動產、不動產和部分權利上。此外還有采礦權和漁業權。
債權是要求他人因某種行為(作為或不作為)在生活中獲得利益的權利。債權有壹些從屬性的權利,比如合同產生的債權的主要內容是債權人要求給付的權利,但是債權人還享有壹些其他的權利,比如合同解除權、終止權、撤銷權、選擇權等。債權還可以包括其轉化形成的壹些權利,如損害賠償請求權。
在確認物權只包括物權和債權的情況下,也可以說物權是通過對物和權利的直接控制,或者通過要求他人的某種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而享有生活中利益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壹十三條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同樣受法律保護。
第壹百壹十四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權和排他性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