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建立四個體系,完善八項機制:
壹是要完善財政資金科學決策的法制化管理機制。改革國家財政決策和管理體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理順人大與政府的關系,將預算的實際權力交給人大及其常委會,使政府及其領導人能夠支配的實際財力減少。將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的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根據不同的財政支出活動,制定科學的支出決策程序,引入財政民主制度。要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制定科學準確的財政資金分配標準,提高財政支出編制的科學性,減少財政資金實際執行中的隨意性;改進項目資金分配公式和因素法,進壹步減少財政資金分配過程中的人為因素;加大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力度,積極探索財政資金管理壹體化措施,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資金實行統壹、集中、簡便的管理,增強政策合力,盡可能避免或減少“撒胡椒面”現象。
二是要完善宏觀和微觀財政資金結合的規範運行機制。以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強化監管為目標,堅持財政資金直撥、直接準入、直通車管理的原則,減少中間層級,利用直接準入縮小中間主體的資源配置空間和權限。繼續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爭取盡快將所有財政資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範圍;規範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賬戶管理,加大基層直接結算方式推廣力度;進壹步推進政府采購制度,在擴大政府采購範圍和規模的同時,進壹步強化監管措施;繼續推進“農村財務縣管鄉用”、村級會計代理、農村中小學“校財務局管”。
協調整合各類農業補貼。各類補貼實行“壹卡通”直接發放,確保各項惠民政策落實到位。做到統壹管理、統壹標準、統壹發放時間,可以授權農村金融管理局和鄉鎮財政所實行專班、開會、發文、賬卡統壹,真正做到目標明確、受益直接、操作簡便。因此,建議對定向到農村的各類民生資金進行集中統壹,由縣財政和鄉鎮財政所組成的綜合機構負責實施。為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便群眾。從長遠來看,需要建設壹個直接的惠民工程:管理壹體化;平臺壹網;復習壹線現實;發行卡片;服務-壹站式資金管理系統。
三是強化財政資金內部管理的監控機制。圍繞資金流向進行全過程監管。重點是加強內部監督。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健全程序規範、管理嚴格、監督制衡、公開透明的財政資金運行機制。逐步將財政代理預算單位的會計業務交還給預算單位;建立預算單位與財務部門之間會計與出納的相互制約機制。加強內部制度建設,規範財政資金專戶管理,規範操作流程,嚴格控制財政總預算和關鍵環節的核算,把防範財政風險落實到財政資金運行管理的各個環節。定期開展財務監督檢查,從崗位設置、崗位設置、賬戶管理、業務流程、內外銜接、制度管理等方面查找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有針對性地加強防範措施和完善管理制度,及時化解和消除“脫節”、“失序”、“失控”帶來的金融安全隱患。建立財政資金支付動態監控體系,構建事前威懾、事中監控、事後追究相結合的預算執行監督體系。推進市縣國庫部門和支付中心整合,嚴格幹部教育管理監督,完善關鍵崗位選拔制度、綜合考評制度、輪崗制度和八小時以外監督制度,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形成壹級抓壹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幹部教育管理監督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是進壹步推進政務公開機制。增加財務信息的透明度,不斷削弱資源配置者權利壟斷的暗箱操作。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只有認真落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要求,才能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於為人民謀利益,增加財政資金的公開性。以便對每壹筆國家資金的用途、去向、合理性進行核查,追究責任,減少跑部錢進腐敗的機會。今年,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全省網上公示金額達到6543.8+0.8億元的目標,將加大工作力度。至6月30日,省級財政資金上線36個,金額1201億元;省級網站發布各類工作通知、更新金融法規、編輯撰寫政府信息、回復咨詢投訴58件等223篇20多萬字。據初步統計,2008年10月11後,各地共下達省級財政資金239億元,涉及51.28萬人(戶),73095個項目。進壹步擴大關系民生的財政專項資金網上公示範圍,進壹步加強與基層群眾的溝通互動,全面運行財政公開網,擴大財政資金公開範圍,大力開展網上監督,及時解答並嚴格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
五是推行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機制。建立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制度是實現財政資金管理從註重資金投入到註重支出效果的重要改革舉措,是科學合理使用有限民生資金的有效保障。選擇壹批重大財政資金項目開展績效預算評價試點工作,幫助部門調整優化預算支出方向和結構,提高財政資金管理水平。積極研究探索財政資金績效評價與項目預算管理相結合,將評價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完善多方位、全過程的監督機制,加強財政、審計、紀檢、司法等部門的配合,加大懲處力度。財政資金是人民群眾生存生活的血汗錢,是違法違紀的“高壓線”。他們壹點都不能碰。挪用是盜竊,浪費是犯罪。要把嚴肅查處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作為問責重點,依法追究責任。要與財政、審計、紀檢、司法等部門合作,形成協調溝通機制,對各種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提高被查處的幾率,加大對違法違紀人員的個人懲戒和法律懲處力度,使違規使用財政資金成為高風險、高成本、無利可圖的“賠本買賣”,打消腐敗犯罪分子的僥幸心理,使公職人員無所遁形。
第七,建立健全財政資金監管的領導體制和責任體系,建立四級責任體系。壹是實行省級財政資金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和應承擔的責任,讓省級財政部門和省級主管部門對資金分配結果負責。二是落實縣級資助項目申報責任制,堅持項目聯合申報,明確申請報告責任人。三是實行基層金融辦項目經理負責制,讓項目經理全程參與資助項目的實施和驗收,落實財政資金專款專用的責任。四是落實項目所在地主要負責人責任制,落實項目具體實施和工程質量責任。實行資金項目使用責任制。形成壹級抓壹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實行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把財政資金監管作為重要的目標責任,強化責任意識,做好責任分解,做到責任明確、任務明確、獎懲嚴明。農村資金分配要做到單位、人、戶全覆蓋。通過檢查或舉報核查發現問題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壹是實行省級財政資金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和應承擔的責任,讓省級財政部門和省級主管部門對資金分配結果負責。
八是進壹步完善財政資金管理者的激勵約束機制。認真總結先進經驗,表彰先進典型,推廣好的做法,加大激勵力度。將監督檢查結果與財政管理考核和財政轉移支付相結合,獎優罰劣。將監督檢查的結果運用到財務管理的改進和完善上,提高監督檢查的威懾力,促進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