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產品質量侵權責任的被告是誰?

產品質量侵權責任的被告是誰?

法律主觀性:

產品質量侵權誰來承擔責任?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條的規定,生產者、銷售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承擔產品質量責任。1.根據該條規定,依照本法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責任主體是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即從事產品生產或銷售活動的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本條所稱產品質量責任,與本法第壹條所稱產品質量責任含義相同,是指本法規定的責任主體不履行本法規定的保證產品質量的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包括違反本法規定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生產者、銷售者對三類產品質量承擔責任的法律適用是不同的。1.生產者、銷售者違反本法產品質量行政監督規定的,依照本法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處分,並追究其行政法律責任。比如,按照本法“罰則”壹章的規定,生產、銷售本法禁止生產、銷售的有嚴重質量問題的產品,尚未構成犯罪的,除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外,還應當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以法律規定數額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2.生產者、銷售者因產品質量承擔民事責任,適用本法規定。(1)銷售者銷售的產品不具有產品應當具有的性能而未事先說明,不符合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明的產品標準,或者不符合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表明的質量狀況的。,銷售者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的民事責任,並賠償消費者的損失。鑒於銷售者與購買商品的消費者之間的買賣合同關系,銷售者負有默示保證(除非事先另有約定,其銷售的商品質量應當具有商品的性能)和明示保證(保證商品質量符合標明的產品標準或者與商品說明、實物樣品中明確標明的質量條件相壹致)的義務。當然,如果導致銷售者對消費者承擔違約責任的產品質量問題是由產品的生產者或者其他供應商造成的,銷售者可以向生產者、供應商追償。(2)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即通常所說的產品責任。由於民法典和民法典中關於產品質量民事責任的規定屬於民事責任的壹般法律規定,本法中關於產品質量民事責任的規定屬於特別法的規定。根據立法法規定的特別法優於壹般法的原則,關於產品質量民事責任的問題,應當優先適用本法的規定。3.生產者、銷售者嚴重質量違法行為的刑事責任不同於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按照我國的立法體制,犯罪的構成要件和刑事處罰統壹規定在刑法(包括刑法和刑法補充規定)中,其他單行法中沒有規定。在本法的相關規定中,只是重申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至於如何認定是否構成犯罪,給予什麽樣的刑事處罰,應該以刑法的規定為依據。新修訂的刑法第三章專門規定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對各種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的構成以及應當給予的刑事處罰作出了具體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依照刑法有關規定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生產者、銷售者的刑事責任。當我們購買低質量的產品時,我們不能只是使用它們,而是應該與賣家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我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賣家對我們進行經濟賠償。這樣可以有效遏制劣質商品的泛濫,給廠家敲響警鐘。關於產品質量侵權責任由誰承擔的問題,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網站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202條* * *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203條* * *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要求賠償。因生產者原因造成產品缺陷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造成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204條* * *因運輸人、保管人等第三人的過錯造成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 上一篇:出軌的慣用語有哪些?
  • 下一篇:初二下冊政治知識點的整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