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八條* *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依次擔任監護人: (壹)配偶;(2)父母與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七條* *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依次擔任監護人: (壹)祖父母;(2)兄弟姐妹;(三)其他個人或者組織願意擔任監護人,但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的。
法律主觀性:
壹、如何指定監護人順序?
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時,可以將《民法典》(2021至1生效)關於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近親屬、朋友或者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以及其他近親屬、朋友的規定作為指定監護人的順序。前序監護資格的人沒有監護能力或者明顯不利於被監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選擇後序監護資格的最佳人。被監護人有辨認能力的,應當酌情征求被監護人的意見。監護人可以是壹個人,也可以是同壹順序的幾個人。被指定人不服指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上述規定作出維持或者撤銷指定監護人的判決。判決撤銷原指定的,可以同時另行指定監護人。此類案件參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按照指定監護人的順序,監護責任壹般由具有監護資格的人承擔。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協議確定監護人的,由協議確定的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對是否為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有關組織依照民法通則的下列規定指定。未指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沒有上述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其近親屬中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有關組織依法指定監護人,並書面或者口頭通知被指定人的,視為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應當自收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按變更監護處理。監護人指定後,不得自行更改。擅自變更的,由原指定監護人和變更後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公民因各種原因不能取得監護權時,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監護人。監護人不服人民法院判決的,可以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判決公民的監護權益。變更後人民法院指定的監護人應當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二、村民委員會指定監護人的文書應該怎麽寫?
指定監護人的文書
張:
根據法律規定,結合申請人張某某提出的申請,認真分析各近親屬的情況,居委會決定指定張為林某某的監護人。
被指定人對通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該通知即發生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XXX社區居民委員會(蓋章)
日期年月
三、民法典中的法定監護人壹般指什麽?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父母。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兄弟姐妹等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可以擔任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人的,由下列有監護人資格的人依次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三)其他個人或者組織願意擔任監護人,但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的。
區食品安全工作計劃2022 1
20xx年,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的總體思路是,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戰略部署,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控、風險嚴控的要求,以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程為主線,落實餐飲服務單位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監管責任,將風險防控理念貫穿工作始終,探索實施餐飲服務單位良好行為規範,切實保障市民飲食安全。
壹是高度關註高風險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