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法概論?
(壹)經濟法的概念?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協調國內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包括三個基本含義:經濟法屬於法學範疇,屬於國內法體系,但又不同於國內法體系中的其他法律部門。?
(1)經濟法的調整對象?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特定的經濟關系,而不是所有的經濟關系,更不用說經濟關系之外的其他社會關系。財產贈與與財產繼承的關系雖然是經濟關系,但不屬於經濟法調整的範圍;經濟法律關系和人身關系不是經濟關系,不在經濟法調整範圍之內。?
(3)經濟法的地位?
經濟法是壹個獨立的部門法,由於其調整對象具有特定的範圍,它只調整國家協調自身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其調整對象可以與其他部門法的調整對象相分離。
經濟法是法律的壹個重要分支,它的巨大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
第二,引導、促進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擴大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第四,確保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4)經濟法的體系和起源?
1.經濟法體系
經濟法體系是由多層次、門類齊全的經濟法部門構成的統壹整體。壹般認為,經濟法體系應采用以下結構:
(1)企業組織管理法。企業組織管理法是調整企業設立、變更、終止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企業內部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2)市場管理法。市場管理法是調整市場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3)宏觀調控法。宏觀調控法是宏觀調控過程中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4)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障法是調整社會保障過程中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2?經濟法的起源
經濟法淵源的類型根據創制法律方式的不同,法律可分為成文法和非成文法。成文法是成文法,非成文法是不成文法。?
首先,制定法律。成文法是以規範性文件形式出現的法律。它包括憲法、法律和行政法。
第二,非成文法。非成文法包括習慣法和判例法。?
(5)經濟法的主體?
1?經濟法主體概念
經濟法主體又稱經濟法律關系主體,是在協調自身經濟運行過程中,依法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社會實體。經濟法主體是經濟法關系的基本要素和直接參與者。它既是經濟權利的享有者,又是經濟義務的承擔者,是經濟法律關系中最活躍、最活躍的因素。?
2?經濟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
(1)經濟法主體的權利?
經濟法主體的經濟權限,即國家經濟管理主體的經濟權限,是指國家機構依法行使領導和組織經濟建設職能時所享有的經濟管理權力和責任。它是國家機構領導和組織國民經濟管理職能的法律表現。?
(2)經濟法主體的義務?
國家機構的義務包括:①正確履行經濟職能和職責;(二)積極履行經濟職權,做好服務管理的義務;(3)嚴格履行經濟職權,接受監督義務。?
企業的義務包括:①遵守法律法規,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義務;(二)接受和服從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義務;③依法納稅的義務;(4)企業對社會的義務;⑤企業對員工的義務。
(3)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
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即經濟法中的法律責任,是指經濟法主體因違反經濟法而依法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經濟法主體法律責任的基本類型有: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其實現形式包括:國家制裁、社會制裁和內部組織制裁。?
二、反壟斷法?
(1)壟斷與反壟斷法?
壟斷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社會利益,通過串通協議、安排和壹致行動,或者濫用其經濟支配地位,排除或者控制其他經營者在某壹領域合法經濟活動的行為。壟斷行為有兩個特點:壹是危害性,即這種行為和狀態會導致對某壹生產和流通領域競爭的實質性限制和損害;二是違法性,即這種行為和狀態是違反法律條文的明確規定的。?
反壟斷法是指通過規制壟斷、限制競爭行為來調整企業之間、聯合企業之間競爭關系的法律法規的總和。?
(2)反壟斷法律制度的主要實質性內容是什麽?
(1)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監管。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妨礙競爭的行為。?
(2)禁止協議的規制。反壟斷協議是各國反壟斷法的壹般規則。?
(3)企業合並的規制。主要包括企業合並的申報制度、申報審批制度
監督管理制度等等。?
(4)對行政壟斷的規制。行政主體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5)反壟斷法的免責條款。壹般來說,豁免行為是無害的壟斷行為。
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法律制度?
(1)性質和特點?
反不正當競爭法是在制止不正當競爭過程中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具有以下特征: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不正當競爭是違法的;不正當競爭的客體是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反不正當競爭法是指調整在制止不正當競爭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反不正當競爭法通過調整和規範不正當競爭行為來確立競爭規則,從而保護和促進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二)不正當競爭行為?
1?假冒行為
?假冒偽劣又稱商業混淆,是指經營者以欺騙手段從事市場交易,將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與特定競爭對手的商品或者服務相混淆,使購買者產生誤解或者錯誤購買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2?商業賄賂
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為了在市場活動中贏得交易機會,以秘密支付財物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收買客戶的負責人、員工、合夥人、代理人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的行為。?
3?誤導性虛假宣傳行為
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是指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出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4?侵犯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保密的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
5?傾銷行為
傾銷是指經營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的行為。
6?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條件。
所謂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是指經營者利用其經濟優勢,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違背購買者的意願,要求購買者購買另壹種商品或者接受另壹種服務作為條件,或者對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銷售對象、銷售面積附加不合理條件。?
7?違法有獎銷售
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通過提供獎品或者獎金來促進銷售的行為,主要包括有獎銷售和抽獎銷售兩種形式。?
8?商業誹謗
商業誹謗又稱詆毀競爭對手行為,是指經營者本人或者利用他人,通過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惡意詆毀、貶低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以削弱其市場競爭力,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9?違反法律法規進行招標
違法招標是指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人與投標人相互串通,排擠競爭對手公平競爭的行為。?
10?公用企業和其他具有壟斷地位的經營者依法實施的限制競爭行為。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壟斷地位的經營者的公平競爭行為,是限制他人購買其指定經營者的商品,排擠其他經營者。?
11?政府部門的限制競爭行為
政府部門限制競爭是指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濫用行政權力,限制他人購買其指定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
四、產品質量法律制度?
(壹)產品質量法的含義和適用範圍?
產品質量法是調整產品質量關系的法律。在我國,產品質量法調整的對象有兩個:壹是產品質量責任關系,二是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關系。我國產品質量法是調整生產、流通和監督管理過程中因產品質量而產生的各種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產品質量法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兩個基本方面:(1)產品質量法的主體適用範圍。產品質量法適用主體廣泛,主要包括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組織、用戶、消費者、受害人和產品責任主體。(2)產品質量法的適用對象。產品質量法的適用對象是產品。?
(2)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
作為義務:產品應滿足內在的質量要求;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應當符合要求;特殊產品的包裝必須符合要求。不作為義務:生產者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不得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生產的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3)違反產品質量法的法律責任?
(1)判斷產品質量責任的依據:違法違約、缺陷瑕疵;(二)損害賠償;(三)行政處罰;(4)刑事責任。?
動詞 (verb的縮寫)消費者保護法?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概述?
消費者,是指為日常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自然人。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以及這種權利受到保護時應得的利益,其核心是消費者權利。?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狹義上特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義而言,還包括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的其他法律法規,即調整因保護消費者權益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二)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
1?消費者的權利
消費者的權利是指消費者在生活消費領域依法享有的做壹定行為或者要求他人做壹定行為的權力。消費者權利是公民基本權利在生活消費領域的具體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規定,消費者享有九項權利,其中前五項權利是基礎,與消費者關系最密切,後四項權利由其派生而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索賠權、結社權、獲取相關知識權、尊重人格尊嚴和民族習俗權、監督權。?
2?經營者的義務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借鑒國外立法經驗,以消費者權益為主線,以其他法律法規為依據。經營者的義務是: (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與消費者的約定履行義務;接受消費者監督的義務;確保商品和服務安全的義務;提供關於商品和服務的真實信息的義務;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的義務;出具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的義務;保證商品或服務質量的義務;履行“三包”義務或其他責任;不進行不公平和不合理交易的義務;不侵犯消費者人格權的義務。?
(3)解決消費者權益糾紛的途徑?
解決消費者權益糾紛的途徑主要有:與經營者協商;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於不同的法律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做出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