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烈健同誌: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處理局日常工作,牽頭協調全局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轄區管理建設項目的質量和安全監督;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指導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負責建築節能,指導發展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新型墻體材料、建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和施工方法;牽頭評價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負責指導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貫徹村鎮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相關工作;指導村鎮人居環境的改善;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傳統村落、歷史建築改造和特色小鎮、宜居村鎮創建;牽頭協調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負責建設項目消防設計審查和施工圖設計審查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和從業人員資質的動態監管和誠信管理;參與人防工程施工圖的聯合審查;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單位、村鎮建設設計管理單位、潮南區建設質量安全中心、城建檔案。
周偉同誌: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制定全區住房和房地產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房地產市場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和開發項目的跟蹤管理;制定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管理措施,負責商品房市場(銷售)管理;審查商品房銷售計劃;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現房銷售備案、商品房網上預售(銷售)備案系統和房地產表格管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和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督管理、商品房銷售活動的動態監測、商品房銷售市場信息的發布;依據職權處理商品房市場中的違法行為;負責房地產估價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資質審查和管理;負責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指導物業管理小區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根據權限處理物業管理違法行為;負責示範物業管理社區的考評;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管;承擔住房保障管理職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區住房保障和直管公房管理政策,編制區住房保障規劃,並計劃和組織實施;指導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負責房地產租賃市場的政策指導、監督和管理;擬定公房租金標準;指導直屬公房管理和直屬公房租金的征收管理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直管公房的維修、除險、改建、擴建計劃;負責公有房屋產權的核實和公有房屋拆遷補償的審核;負責房改方案和配套政策的研究、編制、組織實施,指導城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負責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各鎮(街道)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與補償;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房地產市場和物業管理股、住房保障中心、區住房服務中心。
鄭同誌: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貫徹執行城市燃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本地區燃氣行業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編制和修訂燃氣專項規劃和建設計劃,並監督實施;編制城市燃氣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處置;負責全區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燃氣經營違法案件;負責全區燃氣經營許可的審批;牽頭收集行業和系統的綜合信息和規劃數據;負責本系統的綜合統計工作,定期進行統計分析;負責本轄區人防工程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則;參與人防工程的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組織指導海防工作,協調海防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綜合管理股。
吳宜創同誌:副主任,協助陳烈健同誌分管村鎮建設設計管理股,協助周偉同誌分管區住房服務中心;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方浩航同誌: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負責起草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發展的有關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實施並監督執行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建設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施工招標、施工監理、施工合同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施工企業、建設監理企業、建築產品企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和工程造價咨詢機構資質標準的實施;率先實施建設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負責白蟻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實施全區統壹的工程建設定額、工期和相關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地區建築服務的整體管理。依法查處違法建設案件;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許可;負責小區建設項目的成本管理;做好預防和化解房屋建築、市政公用工程建設等領域拖欠工資和勞動爭議隱患工作;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建築市場監管單位和區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陳培賢同誌:黨組成員,四級主任科員,人事秘書股(財務股)股長,負責辦公室文電、會議、人事管理、秘書、機要文件、收發保密、法制、紀檢監察、黨風廉政、意識形態、辦公效能、勞動工資、計劃生育、退休人員服務、財務規劃、黨建、後勤、工青教等工作。承辦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信訪、督查、綜治、政務公開、電子政務、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受理建築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指導本行業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在職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指導行業註冊職業資格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編制機關的預算和決算;制定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的監督檢查;負責本部門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負責收取相關費用;負責或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本系統的審計工作;負責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承擔本局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普法工作;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管人事秘書股(財務股)。
張建新同誌: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中心黨組成員、主任,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消防和綠色建築、建築節能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和建設標準。開展相關技術評估工作;協助檢查區管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和驗收標準;協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審核和評估;協助調查處理區管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投訴,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協助建設施工企業信息平臺;協助消防驗收的技術評估;協助預防和化解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工程建設領域的拖欠工資和勞動爭議隱患;協助行業內的職業衛生工作;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