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要註意以下幾個問題:1。如果具有經營收費性質(涉及盈利),必須到當地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2.如果涉及體育、文化,需要咨詢當地體育、文化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妳要提供俱樂部的章程和俱樂部成立申請表(包括簡介、性質、辦公地址等。).有經營收入的,必須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註冊,取得對外經營資格。如果收費,必須將定價提交物價部門審批。
民間社團和社會組織設立登記條件、程序和申請材料的說明
壹、成立協會應具備以下條件:
1,社區須有50名以上個人會員或30名以上單位會員;個人會員或單位會員混合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人。
2、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有固定住所;
4、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5、有合法的資產和資金來源。地方性社會組織應有3萬元以上的活動經費;
6.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程序和申請材料:社會組織登記分為籌備申請和登記申請兩個階段。
籌備階段:申請成立社會組織,由業務主管單位審批,發起人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籌備。申請籌建時,發起人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材料:(1)發起人應向協會登記機關提交籌建申請。題目可以是“成立協會申請書”,寫明成立協會的宗旨、任務和籌備工作計劃。(3)申報(2)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標題可以是《關於同意創立大會的批復》。(3)申報書(3)驗資報告。申請籌建時,應先在銀行開立臨時賬戶,將募集資金匯入該賬戶,由審計部門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協會成立後,將資金從臨時賬戶轉入協會賬戶)。(1申請)(4)場所使用權證明。應提交社區辦公地址產權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註明郵政編碼、詳細地址、辦公區域和電話。(1申請) (五)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和身份證明。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學歷、黨派、現工作單位、職務(或職稱)、身份證號、擬在協會擔任的職務、簡歷等。發起人和協會的擬任副秘書長。發起人可以根據以上內容自行設計表格填寫。(1申請) (六)章程草案。詳見公司章程示範文本。(1申報)
登記階段:登記機關自收到發起人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籌建的決定。經批準籌建的,協會應當自批準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並向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申請設立登記時應提交以下材料:(1)申請登記。題目可以是“社團註冊申請”。申請書應當說明開展了哪些籌備活動,是否完成了籌備工作,是否召開了會員大會(或會員大會),是否按法定程序選舉產生了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否通過了章程,申請登記是否經過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申請書應以協會籌備組織的名義聲明,並由協會負責人簽署。(1報考)(2)業務主管單位批準報名的審查文件。標題可以是“會議審議意見”。主要對協會籌備工作的合法性、會員的代表性、負責人的任職資格等提出審查意見。(1申報)(3)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章程。(1申報)(4)常務理事會成員名單。包括姓名、年齡、學歷、黨派、現工作單位、職務(或職稱)等。(1申報)(5)董事會成員名單。內容與常務理事會相同。(1申請)(6)會員名單。個人成員名單應包括姓名、年齡、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職稱)等。單位成員應提交單位名稱。(1份已申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收到已完成籌備工作的社團登記申請及相關文件後,出具登記表,自社團交回登記表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對未違反《條例》有關規定,籌備工作符合要求、章程齊全的社會組織準予登記,並頒發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憑《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申請刻制印章和開立銀行賬戶,並將印章式樣和銀行賬戶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自此,社會組織成立登記工作完成。
三、註意事項:
1,協會提交的材料用16打印,表格用藍黑色或碳素墨水填寫。
2、不要抄襲。民間社團和社會組織是指由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成員同意,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非政府協會的成立分為兩個階段:
第壹,準備階段
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發起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社會團體成立的有關文件,領取並填寫社會團體成立申請表。
(1)必要的咨詢
1,省民政廳是省級社團登記管理的行政主管機關,負責為省級社團申辦提供咨詢服務。
2.中標協會的主要發起人可向協會登記機關進行相關查詢,包括: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名稱起草、業務主管單位歸口管理、文字材料準備等。
3.在確認主發起人身份,聽取來訪者主要意向後,協會登記機關會宣講法律法規,答疑解惑,做好記錄。
4.協商期間未明確業務主管單位的,可以由登記管理機關結合招標學會的實際情況提出。集中建議主要是根據民政部和省級黨委政府在確定業務主管單位的要求和招標社團的主要意向、主體構成、性質特點、類型類別等方面的實際情況提出的。
(二)申請組織提交的材料。
1.準備申請。其內容包括:
(1)建立這個社會團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社會團體的宗旨和業務範圍;
(3)社會團體的活動領域和方式;
(四)活動經費和資金來源;
地方性社會組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組織有3萬元以上的活動經費。
(五)社會組織發展的成員及其分布。
申請人向登記機關提交的籌建申請,應當由主發起人或者發起人簽名、蓋章。
2、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批準籌建文件。
3.辦公住宅使用權證明。
申請籌建的社會組織的主要辦公場所是住所。住宅為自購的,應提供產權證明。出租的,應提供租賃合同等使用權證明。住宅的產權證明或者使用權證明應當包括住宅的使用期限、面積、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4.驗資報告。
驗資報告是證明申請籌建的社會組織資金狀況的文件。驗資報告應當由法定的社會驗資機構出具。
5.發起人和候選人的基本信息和身份證明。
保薦機構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簡歷、身份證明、獎懲情況等。簡歷材料需要本人單位人事部門審核並加蓋公章。
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機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兼任協會秘書長以上職務,包括其分支機構負責人。因特殊情況確需兼任社團領導職務的,必須按幹部管理權限審批。
6.公司章程草案
章程草案參照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擬定。
7.填寫《籌備成立社會組織申請表》(壹式三份,見表1201)。
(三)驗收申請
1.發起人應當將上述全部書面材料報省民間組織管理局審批。
2.社團登記機關自收到全部籌建材料之日起,視為正式受理申請。
(四)籌建審批
登記機關應當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在此期間:
1.登記機關將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包括對申請內容進行實地考察,召開主要發起人座談會了解情況。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作出不批準或終止準備的決定:
(1)申請籌備社會團體的宗旨和業務範圍不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即違反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和民族團結,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其他組織、公民的合法權益,違反社會公德;利用社會組織名義從事非法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擾亂經濟秩序。)
(2)在同壹行政區域內,無需成立宗旨和業務範圍相同的社會團體;
(三)申請籌備社會組織的發起人或者負責人正在或者曾經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弄虛作假,使用虛假材料和虛假證明欺騙登記管理機關的;
(五)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
2.執行內部批準程序。
3.作出審批決定的,登記機關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不予批準的,正式通知發起人;籌備工作獲得批準的,自收到登記管理機關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全部籌備工作(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並及時向協會登記管理機關報告籌備工作完成情況)。
第二,建立階段
經登記主管機關批準,擬成立的社會組織自批準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成立登記,領取並填寫《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社會團體章程審批表》、《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
(壹)申請成立註冊合作社時提交的材料
1.設立登記申請書;
2、業務主管單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3.會員大會會議記錄和通過的章程;
4.成員名單:
有50名以上個人會員或者30名以上單位會員;個人和單位會員混合,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人。
5.全職員工
6.登記機關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7.填寫相關表格(壹式三份)
(1)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
(二)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三)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
(四)社會團體章程審批表;
(二)受理社團成立登記和審查的時限。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已完成籌備工作的社會團體設立登記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對符合條件並準予登記的,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對因準備工作或其他問題未能註冊的,應告知申請人不予註冊的決定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不予註冊的決定不服,有權申請復議。
三、收費標準
1,申請費每件10元;
2.報名費每張90元(含證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