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石化行業的快速發展和石化產業鏈的不斷延伸,危險品行業衍生出大量的物流需求,給危險品運輸行業帶來了巨大的發展機遇。但由於專業化水平低、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缺乏監管等壹系列問題,承運人在危險品運輸過程中往往面臨很大的法律風險。涉及哪些風險?如何預防?
風風險指示
承運人從事危險貨物運輸時,托運人應當辦理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手續。壹般情況下,托運人應在承運人開始運輸貨物之前及時向承運人提供這些手續。托運人未及時提供許可手續或者提供的手續不全,給承運人造成損失的,托運人應當賠償。托運人未對危險貨物妥善包裝、標識或者加貼標簽,或者未及時向承運人提交有關危險貨物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如果在運輸過程中發現托運人托運的貨物是危險品,承運人也可以采取各種必要措施避免損失。即使托運人已經辦理了合法手續,承運人知道危險貨物的性質並同意運輸,但當危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對運輸工具、人身和其他貨物的安全造成危險時,承運人仍然可以采取各種相應措施避免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給托運人造成了損失,承運人也可以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給承運人造成損失的,托運人應當向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基礎
合同法第三百零七條托運人托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貨物時,應當妥善包裝危險貨物,對危險貨物進行標識和標簽,並向承運人提交有關危險貨物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
托運人違反前款規定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或者采取相應措施避免損失,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托運人承擔。案例展示
危險品泄露,空客飛機被毀,馬航要求巨額賠償。
大連華建買了80桶8-羥基喹啉,委托給馬航。大同公司作為馬航的貨運代理,為這批貨物辦理了報關手續。大同把貨物交給地面服務公司包裝裝車。在地面服務公司的要求下,大同提供了所需文件,迪泰海姆公司出具的鑒定書鑒定結論為:貨物為8-羥基喹啉,裝卸運輸均為普通貨物。根據鑒定書的鑒定結論,地面服務公司按照普通貨物運輸標準將貨物裝上飛機。飛機抵達馬來西亞轉運卸貨時,馬航發現貨物泄漏。貨物不是8-羥基喹啉,而是草酰氯,壹種強酸性腐蝕性化學品。大連華建承認貨物的真實名稱是草酰氯。馬航根據大連華建提供的清潔措施,及時對飛機進行了清潔、凈化和救助,並銷毀了剩余貨物。然而,馬航飛機仍然受到嚴重腐蝕,需要大修。法國空中客車飛機制造公司制造的飛機修理費用估計至少在8900萬美元以上,而且據說修理後飛機的使用價值並不大。經過鑒定和評估,保險公司和再保險人認為,飛機修理費用大大超過9500萬美元全額保險費的75%。據此推定飛機全損,所有保險人和再保險人向馬航支付全額保險賠償金9500萬美元,並獲得保險代位求償權。因此,馬航等6名原告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起訴貨物托運人、代理人、評估師、地面服務公司等6家公司,要求賠償保險費等損失共計8000多萬美元。法庭裁決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大連華建在事故及損害中存在過錯或過失,且存在直接因果關系,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大連華建應承擔賠償責任。迪特海姆公司也存在壹定的過錯行為,與本案事故及損害具有因果關系,構成對原告的侵權,迪特海姆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其他被告在本案事故及損害中沒有過錯或過失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07年6月5438+2月5日作出壹審判決,認定大連華建在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承擔全部責任。故判決大連華健賠償曼班財產保險公司等5家境外保險公司6000多萬美元,並支付相應利息。律師的建議
承運人在運輸危險貨物時,為防止因托運人過錯造成的損失,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時,應以可記錄的方式告知托運人有按照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規定對危險貨物進行妥善包裝、標誌和標簽的法定義務,並向承運人提交有關危險貨物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這項義務應該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此外,雙方應在合同中進壹步約定,壹旦托運人違反約定義務,托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範圍。賠償範圍應包括承運人運輸貨物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以及為獲得損害賠償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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