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於不了解妳的具體省市,我只列出上海現有住宅加裝電梯最全面的指導意見,供妳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城鄉規劃條例》、《上海市綠化條例》、《上海市電梯安全監察辦法》、《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用地建築管理)》、《上海市舊住宅綜合改造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現予以推廣。
壹是現有多層住宅應遵循“業主自願、政府支持、因地制宜、兼顧各方、依法合規、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現有多層住宅電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城市規劃、建築設計、消防、結構等現行規範和標準;
2.未納入房屋征收範圍和計劃的;
3.加建電梯的建築物全體業主同意;涉及占用住宅用地或者專有部分的,應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相關權利業主的同意。
4、建築間距控制按照本市舊住房綜合改造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現有多層住宅電梯由住宅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當地居民委員會、直管公房和公有住宅由房屋所有人或其委托的管理人)作為申請人提出現有多層住宅電梯相關申請。
申請人可以委托項目管理單位作為實施單位,在具體實施工作中進行代建。
四、現有多層住宅電梯主要程序:
1,做個初步計劃。既有多層住宅的業主或者居民願意加裝電梯的,申請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實施單位編制加裝電梯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規劃用地、建築結構、消防安全可行性分析、電梯平面布局初步設計、資金預算、電梯運行維護分攤方案等。申請人或實施單位將就初步方案征求業主意見。
2.申請項目計劃。在業主能就初步方案達成* * *協議的情況下,申請人向所在地區(縣)房管局申請舊房綜合改造(現有多層住宅加建電梯)實施方案,區(縣)房管局審批後出具實施方案。在完成相關審批手續後,由區(縣)房管局報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列入全市舊房綜合改造年度項目計劃。
3.準備設計方案。申請人持區(縣)房管局出具的實施方案和區(縣)國土資源局要求的其他資料,向所在區(縣)國土資源局申請增設電梯建設項目的規劃條件審批。根據區(縣)國土資源管理局批準的規劃條件,申請人委托專業設計單位增加電梯設計方案,並將設計方案提交區(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審核,同時征求消防、環保、衛生、民防、市政等其他部門的意見。
4.簽署相關協議。申請人與加建電梯的建築物所有人應當簽訂電梯改造協議。改造協議應當包括:同意增加電梯設計方案、增加電梯資金籌措方案、分擔電梯運行維護費用以及其他需要約定的重要內容。申請人應當按照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同時書面征求相關業主的意見,主要包括:明確說明安裝電梯的方案以及安裝後對日照、綠化的影響。
5.完成相關審批手續。所有改造協議簽訂並與相關權利人協商完畢後,申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區(縣)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項目實施前,申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電梯項目新增手續,申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組織實施。電梯安裝前,施工單位將擬安裝電梯的情況告知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6、竣工驗收備案。新增電梯工程竣工後,申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規土局申請竣工驗收或者備案。新增電梯必須通過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驗,並經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五、申請人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完成新增電梯的運行管理,物業服務企業與有資質的電梯維保單位應當簽訂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申請人也可以直接委托有資質的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對電梯進行運行管理和日常維護保養。
六、增建電梯和豎井等建築物或構築物,其產權屬於該房屋的全體業主。增設電梯後,申請人應當按照《上海市不動產登記條例》等有關規定,向區(縣)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在相關權利人的產權證上進行註記。
相關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受讓人自房屋轉移登記之日起,享有並履行原裝修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七、各區(縣)人民政府應按照《上海市舊房綜合改造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以方便群眾、註重可操作性和確保安全為原則,積極開展試點探索,結合舊房綜合改造,科學規劃,推進現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
相關規劃國土、房管、建設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依法支持現有住宅電梯的相關審批和備案。
街道(鎮)、居委會等。應充分發揮開展社區工作的優勢,積極做好政策宣傳和居民間的相關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