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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試中心內容:仲裁和民事訴訟。

距離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正式結束還有兩天。沒有參加考試的考生要抓住最後的時間鞏固所學知識。今天深空網繼續給大家講解《經濟法基礎》課程的另壹個高頻考試內容,仲裁與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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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考點的內容

金日和信考點

1:仲裁與民事訴訟,初級經濟法核心考點

核心考點思維導圖

核心考點概述

(壹)仲裁的適用範圍

1.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利糾紛。

2.不能提交仲裁的:①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仲裁法不適用於下列仲裁:①勞動爭議仲裁;②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仲裁。不屬於仲裁法規定的仲裁範圍,而是由其他法律調整。

(2)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願原則;

(2)根據事實和法律公平合理解決爭議的原則;

(3)獨立仲裁原則;

(4)終局性原則: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壹爭議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不予受理。

(3)仲裁協議:雙方當事人將雙方之間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經濟糾紛提交仲裁機構仲裁的書面協議。

仲裁協議壹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4)仲裁裁決

1.仲裁委員會應由當事人協議選定,不受等級管轄或地區管轄。

2.仲裁應當開庭,但當事人可以約定不開庭。

3.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同意公開的,可以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4.裁決應服從多數,少數意見應記錄在案。

(壹)民事訴訟的適用範圍: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產生的糾紛。

主要適用案例

(1)因民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等產生的民事案件。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如合同糾紛、不動產糾紛;

(二)經濟法、勞動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發生的糾紛,依法適用民事訴訟程序的案件;

(三)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選民資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蹤、死亡等非訴訟案件;

(四)按照監督程序解決的債務案件;

(五)依照公示催告程序宣告票據及相關事項無效的案件。

(2)民事審判制度

1,合議庭制度:應該是3人以上的奇數;

2、回避制度;

3.公開審判制度:無論審判公開與否,判決都會公開宣布。

(1)法定不公開: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及法律的其他規定;

(2)申請不公開:離婚案件;商業機密案。

4.兩審終審制:案件經壹審法院審理後,當事人不服的,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向上級法院上訴。二審法院的判決和命令是最終的。

(3)訴訟管轄權

1.級別管轄:大多數民事案件由基層法院管轄。

2.區域管轄權:

(1)總原則:原告是被告。

(2)特別管轄權:

(壹)合同糾紛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二)保險合同糾紛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所在地法院管轄;

(三)票據糾紛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4)因公司設立、股東資格確認、利潤分配、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

(五)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工具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⑥侵權訴訟由侵權行為發生地(行為實施地和結果發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信息網絡侵權:a .被告住所地;b .被控侵權的計算機設備的所在地(實施地點);c .被侵權人的住所(結果發生地);產品和服務侵權:a .產品生產地;b .銷售地點;c .提供服務的地點;d .侵權的地點;e .被告的住所

⑦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提起的損害賠償請求,由事故發生地或車船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八)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損事故請求損害賠償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被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9.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方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法院管轄;

參加由* * *以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 * *以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法院管轄。

(3)專屬管轄: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所在地;港口作業糾紛-港口作業場所;繼承糾紛——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或者主要繼承地。

(4)協議管轄:協議選擇的範圍: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5)***共同管轄:兩個以上法院有管轄權的(***共同管轄),原告可以在其中壹個法院提起訴訟;原告在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4)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長度:普通訴訟時效:3年;最高訴訟時效:20年(自權利受損之日起計算)。

2.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和中斷

3.訴訟時效不適用的案件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權利人、登記的動產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的;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初級會計與中級會計的比較

初級會計職稱是進入會計職業的敲門磚,中級會計職稱是專業能力的象征。

拿到初級會計師證書相當於進入會計行業的敲門磚。只是說明妳具備了會計師的基本資質,妳能從事的崗位會受到限制。最常見的是收銀。但是拿到中級會計師證書就不壹樣了,中級會計師證書是專業能力的象征。除了學歷,還有工作經驗的要求。

當妳持有中級會計師證書的時候,在面試相應職位的時候,更容易得到考官的青睞,因為這是個人實踐能力的證明。同時,u意味著妳有更廣闊的職業發展空間!

我們可以總結如下:初級會計只是基礎,中級會計可以讓妳發展,可以說明難度!

初級會計師和中級會計師在工作上是有區別的。

初級會計師證書持有人壹般從事會計行業的基礎工作,剛開始工資較低。中級會計師證書持有人可以擔任大公司、企業的高級會計師,極有可能成為財務總監。這說明中級會計師證書給妳更多的升職加薪機會。級別越高,證書含金量越高。

兩者的工作機會不壹樣:中級會計證的獲得肯定要比初級多花心思!

入門要求不壹樣,初級會計職稱是起點。

從兩者的報名條件來看,報考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需要滿足至少大專學歷,並具有5年會計從業經驗;初級會計則相反,入職門檻低,高中以上學歷即可。報考條件的差距,說明初級會計職稱只是會計行業的壹個起點,起跑線是有本質區別的。

總結壹下:中級會計師考試比初級難。如果妳想得到它,妳必須努力!

初級會計的發展前景

第壹,入門門檻

初級會計考試雖然是所有考試中難度最小的,但還是需要會計人員來考。為什麽?隨著時代的發展,競爭的激烈,現在進入會計行業的人基本都需要壹個證書來證明自己的實力。更重要的是,在招聘方面,越來越多的企業更加重視這個初級證書。可以說,初級會計證已經成為當今會計求職者的“敲門磚”。

第二,推廣是必要的

雖然初級會計證的含金量略低於註冊會計師、中級會計等證書,但如果想晉升到主管、經理的職位,持有初級會計證是最基本的條件。其次,如果有些畢業生出來後想考公務員,而70%的考試內容會涉及到專業知識,那麽對於會計專業的學生來說,拿到初級證書也有助於妳參加國家公務員等其他公務員考試。

第三,個人能力的提高

不要以為初級會計證含金量低就沒用了。初級考試雖然不難,但也是能夠證明個人實力的壹種表現。而且通過參加初級考試獲得證書,個人能力也得到了提升。至少壹個人學到了更多的專業知識,拓寬了自己的知識面,可以說在職業規劃的道路上離目標更近了壹步。

就業方向有哪些?

初級會計師雖然入門門檻低,但是考取證書後,考生也將有更多的就業方向可以選擇。比如,考生取得證書後,可以擔任出納、會計助理、會計、檔案保管等初級財務崗位,工作單位壹般為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

初級會計通關秘笈

首先參考考試大綱,總結核心考點。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雖然對基礎差的考生來說難度較大,但要想達到60分的及格線,首先要從考試大綱入手。參考今年的大綱,經常變化的是我們要掌握的知識重點。對於這些關鍵知識,花時間和精力,重點復習。

平時做題都會遇到重復的考點。及時記下這些知識點。並且對於做題的思路,做好歸納,及時反思。對於經常出錯的題型,也要在錯題集中做好記錄,把正確的思路留在壹邊,需要經常查漏補缺。

二、練習真題,提前適應考試狀態。

準備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特別註意真題。通過真題,我們可以總結出命題的規律,也就是常見的考點,找出自己的不足在哪裏。熟悉命題規律和考點,可以幫助我們學會舉壹反三,提高做題的準確率;當妳非常清楚自己的不足時,妳就可以揚長避短,補齊短板。而且通過反復練習真題,可以提前讓自己適應考試狀態。

第三,鞏固基礎知識,反復查漏補缺。

如果自身基礎較差,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壹定要建立在鞏固基礎知識的基礎上,這樣才能做到反復查缺補漏。大部分題型都是基於基礎知識點,所以基礎知識壹定要在理解的基礎上掌握。認真研讀教材,反復分析例題,總結出壹套適用的答題技巧。

如何查漏補缺,可以從錯題集中找到自己的弱點。針對尚未熟練掌握的知識點,建議再聽壹遍網絡課,輔以練習,遇到問題及時向老師和學長請教。

這些高分小技巧非常適合準備初級職稱考試,基礎不好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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