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
(2)行政責任
1.行政處罰
警告;(名譽損失)
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財產罰款)
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為處罰)
行政拘留。(個人懲罰)
2.行政處罰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3)刑事責任
1.主刑
管制:3個月以上2年以下,最長3年。
拘役:1個月至6個月,最高1年。
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不滿15年。
註意數罪並罰1。“累計刑期不滿35年的,最高刑期不能超過20年,累計刑期超過35年的,最高刑期不能超過25年。”
註2。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應當判處有期徒刑。有的罪名已經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執行有期徒刑、拘役後,仍然必須執行管制。(2016新增)
2.附加懲罰
罰款;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關註1政治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和遊行自由;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註2“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是行政責任;“好;沒收財產”是刑事責任。
前幾年的部分練習:
下列法律責任形式中,屬於民事責任形式的有()。
A.沒收財產
b、消除危險
C.扣留執照
d,道歉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法律責任。(1)民事責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復、重做、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2)選項A屬於刑事責任;(3)選項C屬於行政責任。
知識點:行政復議決定
(1)方式:行政復議原則上采用書面審查方式。
註意不同於仲裁和訴訟。
(2)舉證責任:行政復議的舉證責任由被申請人承擔。
(三)答復時間: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不滿六十日的除外。
新的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
(4)確定類型:
(壹)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決定維持。
(2)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壹定期限內履行。
(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壹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5分)
A.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B.申請依據錯誤;
C.違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濫用權力;
E.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註意1被申請人不依法提交書面答復,在“開頭”提交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視為無證據。
註2被責令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作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5)生效——復議決定壹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聯動的仲裁調解書“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仲裁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壹審民事訴訟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不發生上訴效力。
(6)執行
被申請人應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
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前幾年的部分練習:
行政復議期間,被申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需要中止的,可以中止該具體行政行為。( ?)
回答正確。是的。
行政復議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停止執行:(1)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三)申請人申請中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四)依法停止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