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中文名:創意產品設計專註於設計、制造、維護。創意產品集中在家居小件物品和藝術品上,現在沒有大規模生產,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新鮮的創意產品設計。隨著國內B2C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它們在年輕人中迅速流傳,越來越多的前衛商家加入進來。壹個更加自由、非標準化、個性化的市場正在形成。然而,創意產品設計的發展仍處於初級階段,許多根本性問題尚未解決。其中,知識產權抄襲是制約創意產品的瓶頸,產品同質化嚴重。好的創意被所有人模仿。產品類型分布不平衡,大部分創意產品集中在飾品、家居小用品和藝術品,實用價值普遍較低,品牌價值較小。Souidea.com收集了大量的創意產品設計案例,聚集了國內知名的創意產品設計師,為企業和客戶提供服務。設計創意的核心理念是對傳統的反叛,是壹種打破常規的哲學,是壹種破舊立新的創造與毀滅的循環,是壹種思維與智慧的碰撞,是壹種新穎的創意。創意是產品、營銷、管理、體制、機制的突破。創造力是邏輯思維、形象思維、逆向思維、發散思維、系統思維、模糊思維、直覺、精神感受等多種認知方法綜合運用的結果。註重直覺和靈感。許多想法來自直覺和靈感。自從人類誕生以來,“創造力”也開始影響人類的發展。那時候還沒有“創意”這個詞。人類的每壹項發明創造都是在壹定的環境、壓力和生存下產生的。否則,面對自然,人類擁有最原始也是唯壹的應對突發災難的方法,也只有像其他動物壹樣,瘋狂的逃離。語言的創造力把人類變成了高級動物——直到人類發明、制造和使用工具,並在這壹開創性的技術過程中深化思維、掌握語言,才與動物有了質的區別。創造力創造力是神秘的。古往今來,學者們對創造力的理解不同,定義也不同。羅伯特。斯騰伯格認為,創造力是產生作品的能力,這種能力既新穎(即原創性和不可預測性),又恰當(即適合目的和目標所施加的限制)。根據建築師JohnKurdich的說法,創造力是壹種尋求和解放我們內在自我的鬥爭。賴聲川先生說:“創造力是看到新的可能性並將它們組合成作品的過程。”所有這些定義表明,創造力包括構思和執行兩個主要方面,“尋求”和“解放”在更深層次上解釋了上述兩個方面的創造性工作。賴聲川先生稱這兩部分為創造力的“兩首神秘的歌”,它們既獨立又相互聯系。它們是通過兩步來進行的——欲望的產生和表達這種欲望的方式。產品是指能夠提供給市場、被人們使用和消費、能夠滿足人們需求的任何東西,包括有形的商品、無形的服務、組織、理念或它們的組合。壹般來說,產品可以分為三個層次,即核心產品、正式產品和延伸產品。核心產品是指整個產品提供給購買者的直接利益和效用;正規產品是指產品在市場上的物理外觀,包括產品的質量、特點、造型、商標、包裝等;延伸產品是指整個產品向客戶提供的壹系列附加利益,包括在運輸、安裝、維修、保障等消費領域給予消費者的利益。從詞源上看,設計意味著創造,設計意味著安排。英語設計的基本含義有“模式”、“格局”、“嘗試”、“構思”、“情節”等。詞源的意思是“刻有記號”。因此,設計的基本概念是“人實現其意圖的創造性活動”,它有兩個基本要素:壹是人的目的性,二是活動的創造性。創意開關設計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設計認為只要是人有目的的活動都叫設計。按照這種說法,原始人類制造石器,砍樹是為了設計;家庭主婦計劃晚餐的菜單,整理房間;小學生選擇玩具和做作業也是設計...這種對設計的定義涵蓋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設計已經成為人們的壹種基本活動。狹義的設計概念認為,只有專業設計師的創造性活動才稱之為設計,如工程師、建築師、產品設計師、服裝設計師、發型師、包裝設計師等。這個設計的定義強調設計是壹種專業活動,有“看得見”的物質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