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隨時變則治,適天下則立”,這是法家治國最根本、最堅定的信念。這種觀點起源於春秋時期的財產。
眾所周知,隨著時代的進步,墨守成規的人將很難突破困境,甚至難以生存。春秋時期,子產作為壹個積極投身於鄭國的政治家,在掌握了鄭國政權後,面臨著時代的困境,這也符合“治天下而異,使國不法而古”的歷史變革觀。
然而,子產並無傳世之作。因此,要探究子產的思想和實踐,只能以春秋時期的壹些零星記載為依據。根據這些記載,筆者得出三點結論:第壹,子產極力維護鄭的國家利益;第二,子產對“禮”的形式有不同的看法;第三,子產的《鑄刑書》對以後法家的發展影響很大。
從這三點可以清楚地看出,子產持有壹種“進化”的歷史觀。然後,筆者將對這三個結論進行分析。
鄭國的民風民情
要了解的思想和實踐,首先要了解鄭當時的民族風俗和民情。春秋時期,鄭國“漢人”勢力崛起,在鄭國政治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商人,他們可以用財富逐漸影響鄭的政局。
那麽,鄭的生意為什麽這麽發達呢?筆者認為有兩個原因:
第壹,鄭的自然環境惡劣。鄭先天環境多為“山林之地”,可謂“土狹險要,山居谷中。”由於農田不足,無法進行大規模的農業活動,只能另辟蹊徑。
第二,鄭的地理位置好。郭征北臨晉,南接楚,西接周、秦,東臨魯、宋、齊。這種優越的地理位置為鄭的商業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東周《春秋》和弦高劇照
可見鄭當時是壹個商業國家,國內的商人都很有實力。我們熟悉的“弦高大師”,發生在鄭國,證明商人在鄭國掌握著部分話語權,權力很大。在被封後,他發誓要獨自“照顧商人”,我們也可以看到鄭的君主非常重視商人。
眾所周知,商業的快速發展是壹把“雙刃劍”,其弊端在於商業的社會結構更加復雜,統治者無法使商人完全被主觀意誌所制服。
那麽,如何“化繁為簡”呢?怎樣才能妥善處理好這些社會關系?這成為鄭國統治者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子產積極維護國家利益。
子產的政治思想和實踐可以說是壹種“國家至上”。對他來說,國家問題是最重要的問題。眾所周知,在春秋時期,如果壹個諸侯國的* * *被長期侵犯,那麽這個諸侯國就不能稱之為獨立國家。換句話說,內政能否獨立,是國家的重要衡量標準。
子產是壹個非常重視國家利益的統治者。他視“國家至上”為對抗強國欺淩的武器。眾所周知,子產之前的管仲曾經提出,齊桓公要“三有五賤”,才能“稱霸天下”。子產當政時,也讓鄭“關系不錯”。可見,鄭即使國力小,也還是有“有備無患”的意識的。
東周春秋時期齊桓公、管仲劇照
眾所周知,子產當政時,鄭是無法對外開戰的,也就是說子產不可能有“武功”。那麽,子產內部的“文德”是怎樣的呢?
司馬遷評價子產:“仁厚忠君”。筆者認為,子產的“親民”表現在他作為統治者在壹定程度上對鄭國人民的要求做出了讓步。
俗話說“天下有路,庶人不議”,從財產不毀鄉校這件事就可以看出他的“仁”。當鄭民在鄉校議政,明卻建議毀之時,子產不僅接受了“議政”的事實,還給了民理論依據——“若為吾師,何以毀之?”。也正因為如此,這件事才被傳為“千古美談”。
子產壹直把鄉鎮學校作為了解民意和民心的重要渠道。他集思廣益,以百姓的好惡為鏡,調整國家的大政方針,糾正自己的言行。
作者認為,子產的介紹,子產在不廢除鄉學的情況下,是向人民讓步,因為他擔心“犯眾怒”的後果,也就是說,他是在“舉壹反三”,“聞壹聞吃藥”。然而,子產的統治似乎是開明的,但如果人民的意誌與國家利益發生沖突,他捍衛國家利益的態度仍然是堅定的。這從子產的《寫壹個土墩》就可以看出來。
為了增加國庫收入,對房產“征稅”,加重了鄭國人民的稅負。可想而知,鄭的人民肯定不會高興。
面對人民對鄭的誹謗,的態度是堅決的。他執行既定政策,從不讓步。眾所周知,之所以“壹丘之貉”,是因為晉、楚要求太多,給鄭的經濟造成了很大壓力。而鄭國大多數人並沒有看到這壹點,於是“貢山”政策自然引起了他們的“反彈”。其實仔細想想就明白了“家是最小的國家,有千萬個國家”的道理。換句話說,如果這是對國家有利的,那麽公民就不應該計較個人得失。
為了後代,國家生存的長遠利益是不能妥協的,所以這個時候不能縱容鄭的人民,否則鄭就滅亡了。
縱觀子產的壹生,他的本意是好的,但也經常處於兩難的境地。他既要強調國家的利益,也要忽視人民的利益。正因為如此,他稱贊大家“像對待孩子壹樣對待人民”,批評陳果“不關心他的人民”,這將導致亡國。
然而,當兩者發生沖突時,如“左丘富”事件,我們如何避免或減輕這種沖突?似乎沒有具體的文獻來回答這個問題。但值得註意的是,子產起初當政時,鄭的百姓對他怨聲載道,批評他“奪我衣,奪我地”。子產在位三年,鄭國百姓對子產感恩戴德。他們唱著,“我有孩子,子產教我;我有壹個領域,我的孩子生產它;如果孩子生下後死了,誰來繼承?”
由此可見,短期內對鄭人不利,對鄭的長遠發展大有好處。子產的措施得到了時間的驗證,讓鄭的百姓受益匪淺。
子產死的時候,“鄭人都為子產而哭,和死去的親人壹樣傷心”。從這種情況來看,至少可以推斷,子產“立碑”的行為,似乎在壹定程度上得到了鄭國人民的肯定。
子產重視“禮”的本質
眾所周知,“德”只是壹個抽象的概念。春秋時期,“德”的具體形式是“禮”。
在作者看來,比子產早的管仲要求齊桓公“尊王”,實際上是要他遵守對天子的“禮”。從管仲到子產,春秋時期的局面已經從“齊國九諸侯,壹家征伐天下”變成了諸侯國搶奪話語權的局面。這時候國與國之間的關系就比較復雜了。在這種背景下,大國的利益來源於小國的侵占和剝削。可見,“德”“禮”已經不是大國對小國的態度了。但對於小國來說,“德”和“禮”才是其生存的理論基礎和“護身符”。
東周《春秋》管仲劇照
所以我們看到,壹方面,面子生產用“德”和“禮”來牽制和敷衍大國;另壹方面,子產要求大國回應鄭的“禮”。這兩點,從子產溫和地勸範不要再“重錢”到晉國“毀其館壁”都可以證明。
“禮”在鄭國的具體運用是,他對國內的醫生進行了壹系列的約束。管仲以“禮”尊周,子產以“禮”尊。至於他後來棄用《禮記》和《鑄刑書》,實質上是進壹步削弱了醫生的權力。
子產《朱訓書》
子產壹生中最特別的表演是“拷問書的鑄造”。雖然他實行了這壹措施,但他的理論的建立並不是他完成的,而是戰國時期的韓非子。
因為《鑄刑之書》是壹個劃時代的事件,也是對傳統“禮”的挑戰和否定,引起了貴族保守勢力的激烈反對。
其中,最激烈的反對來自於“古之遺”的大叔。眾所周知,項叔提倡“禮治”,面對“鑄刑書”,他自然會站在“禮”的立場上說話。大膽分析項叔的心理,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項叔眼裏,“法”就是貴族手中的刑法,也是國家的“秘密檔案”,子產卻要公之於眾!如果人民知道法律的具體內容,他們會依法與上級爭論。這樣壹來,尊卑有序的等級秩序就會消失,“禮”也就消失了。這還不錯!
這壹點從項叔對子產的“國必亡,必多統制”“政齊必敗”的警告就可以看出來。但是,子產承認“我可以拯救世界”。
多麽無奈!
筆者認為,子產“鑄刑書”的行為,對舊貴族不利,但必須要做。否則,就不可能維持鄭的秩序。
子產之舉是壹劑“強力救心丸”。他逼著“千瘡百孔”的鄭國服下了這種“猛藥”。
可惜,子產《鑄刑書》中規定的刑罰具體內容,現在不得而知。但是,從子產的治國理念中,我們可以知道他有法家的傾向,這也是新時代法家即將產生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