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發現每次我在妳前面下班,飲水機第二天肯定是開著的。”
l:“對,我沒關。有問題嗎?”同事壹臉無辜。
我:“又耗電又不安全,我們喝開水容易。”
說到這裏,同事們興奮不已。
l:“我同意電貴不安全,但是燒水有什麽不好?”
我:(突然失去信心)“開水喝多了不好~”
l:“真的嗎?理論支持呢?我需要妳用理論來說服我。”
l狡黠的笑,我知道,原來他理虧,現在我理虧。
因為,當我想用理論的時候,我真的沒有找到能說服我的理論。
於是,我就去網上查了相關話題。
“千沸水對人體有害”早在幾年前就已經被證明是個偽命題。之前確實有理論依據。反復加熱會使水蒸發,水中亞硝酸鹽含量增加,而亞硝酸鹽對人體有害。但實驗證明,這是壹個與劑量無關的毒性問題。即使加熱1000次,亞硝酸鹽含量也不足以達到對人體有害的標準。
我有點慚愧,作為壹個理工男,被這種低級的謊言欺騙了這麽久?
壹個?當壹件事成為妳潛意識的常識,妳可能就不會再去想它的合理性了。就像妳認同“1+1=2”壹樣,很難再壹次回答這個問題“為什麽1+1等於2”。
從很小的時候,我就喜歡閱讀課內外的知識。我記得寒暑假作業壹發下來,我會先看每頁下面的冷知識和生活常識。
可能從那時候開始,我就知道多次燒開會增加水中亞硝酸鹽的含量,所以要少喝開水。然後我用初中化學的水平驗證了這個理論,通過後形成了自己的常識。至於上高中和大學...我的人生閱歷、知識水平、邏輯能力都得到了提升,但我從來沒有重新審視過已經形成常識的東西。
兩個?隨著認知水平的提高,壹個人對事物的認知更接近事實,但不壹定是事實;換個角度說,壹個人對某件事做出準確的判斷,並不代表他的認知水平壹定更高。
但是,如果妳問這個領域不同知識水平的人同壹個問題,妳會得到不同的答案。
壹樓,不管怎麽滾,都是水。為什麽不能喝?結論:無害。
第二層,水中含有亞硝酸鹽,多次煮沸會導致亞硝酸鹽濃度升高。結論:有害。
第三層,水中可能確實含有亞硝酸鹽,但無論怎麽煮沸,都不能導致亞硝酸鹽的濃度達到對人體有害的程度。結論:無害。
當然,後面可能還有第四層和第五層...
比如不同地區的水質不壹樣,離子的水平也不壹樣。煮多次會有影響嗎?
我們只能說,沒有證據表明開水對人體有害。所以,開水不能喝是個偽命題。
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羅翔論刑法》的壹個節目中。
據說2017法學考試有壹個題目:於平是律師。接到刑事案件後,他把案卷泄露給被告人家屬,問他是否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小白律師做題:這道題我會做,律師泄密,構成犯罪。
解決問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瀆職罪。瀆職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律師不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構成犯罪。
尖子生問題:老師特別提醒,玩忽職守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但有壹個例外,就是398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法律特別規定,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可以構成。所以可以認定為泄露國家秘密罪。
最終答案:形式上構成犯罪,但由於該事件在社會生活中常見,社會危害性不大,只能說違反了律師職業道德。不構成犯罪。
小白和優等生得到了同樣的答案,錯誤的答案...
人渣得到了正確的答案,雖然理論基礎是錯誤的...
羅翔:老實說,在這個問題上,優等生幾乎做錯了所有的事情,而敗類幾乎做對了所有的事情。
所以,妳認知水平高就壹定是對的?妳的權利就壹定意味著妳比別人強嗎?
三個?理性的判斷通常能帶來整體判斷質量的提高。不要因為壹個人對個別事物的理解不同,就懷疑他的水平。他可能和妳不在壹個維度。
畢竟雖然top student在這個問題上失敗了,但是總成績的壹半還是會比人渣高壹點。
雖然我在“開水”的問題上病倒了,但我的整體健康狀況還是比哥哥l好壹點點。
所以,雖然常識可能是錯誤的,妳所學的知識可能在未來被證偽或更新,但這並不妨礙我們繼續學習和思考。
摘要
那麽,我得出了哪些非常實用的結論呢?
1不要太相信自己的常識。當妳發現壹個違背常識的問題時,就是增加知識深度的機會。
2知識有時候不可靠,因為科學是不斷發展的,是可以證偽的。千萬不要因為有邏輯或者知識支撐,就認為自己是對的。可能妳的邏輯有漏洞或者妳的知識過時了。
但知識大多數時候是可靠的,是值得尊重的。因為在某些問題上的偏差而否定知識的存在價值是極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