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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從道德和法律的角度看待大學生頻繁跳槽?

如今大學生頻繁跳槽已經不是新聞,但似乎是壹個很普遍的現象,很多用人單位都叫苦不叠。由於剛工作不到壹年,好像就發生在我身上。在此,我以壹個剛畢業的大學生的視角來看待這壹現象,發表壹下我的看法。

多家調查機構的調查顯示,半數以上的畢業生希望在幾天內跳槽,畢業三年後跳槽的“合理跳槽期”正在被大量的“三月之癢”所取代。壹年跳幾次好像成了壹件很平常的事情。而我認為這種現象的原因應該從大學生自身去找。

大學生頻繁跳槽的集中爆發應該發生在近幾年!

第壹,這幾年走出來的大學生都是80後的年輕人。他們出生在改革發展的時代,成長在國家逐漸取得經濟成果的時代。他們的成長伴隨著物質世界的極大豐富和多元文化的泛濫,導致很多大學畢業生缺乏吃苦精神,野心勃勃,狂妄自大,成為“以我為主的壹代”。這種崇尚個性養成了隨性的性格,把跳槽當成壹件很隨意的事情去做,忽略了這種行為的得失。所以可以說,時代造就性格,性格之所以如此。

第二,養尊處優的生活條件讓我成為壹個不負責任的人:從小就處於家人的饑餓堡壘中,被父母寵愛,以至於他們有求必應,以為幸福就是開個口的事。壹旦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就會繼續給長輩施壓,讓長輩滿足,完全無視事情的辛苦。沒經歷過苦,只知道壹味追求想象中的美好生活,根本不知道付出,也沒有看清楚當前就業形勢的嚴峻性。所以畢業後完全是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生活。壹旦他們現在的工作不能滿足他不切實際的理想,他們就會以跳槽為手段,以另壹份新工作作為實現他理想的敲門磚。但是因為他們天生的缺點,下壹份工作又不能遇到他,自然形成了惡性循環——頻繁跳槽。這裏造成的危害將在下面分析。

第三,個人節操的喪失:誰都知道理論和現實差距很大。就算妳學了再多的知識,沒有給妳壹個付諸實踐的平臺,學多了也沒用。是用人單位給妳提供了實踐的平臺,同時用人單位對妳的付出也是對妳人生的保障。這可以作為壹個剛畢業的大學生的新起點。沒有用人單位的平臺,妳無法實踐和提升自己。沒有用人單位的工資,妳可能還住在父母溫暖的房間裏,無法自立。雇主給的是保障,妳卻通過不斷跳槽來回報雇主的付出。就是所謂的滴水之恩。春回大地,他們的行為是壹種忘恩負義,無非是個人節操的喪失。

第四:浮躁急躁:有些人會認為工作環境與預期相差甚遠,個人能力沒有發揮出來,待遇低。人不能壹步登天,房子也不能壹蹴而就。人的發展也是壹步壹步來的。當妳把自己的能力發揮到極致,用人單位就不會瞎了眼。他們會看在眼裏,但是時機成熟了,給妳升職加薪的機會。好的人才會被用人單位留住,妳成為人才需要時間和成績。它不是壹下子說出來或做出來的。他需要的是持久的毅力和向上的精神面貌,需要的是踏實和勤奮。

讓我們從雇主的角度來看看這個現象:

目前社會上也有輿論認為用人單位不公平對待大學生,我們也不討論有多不公平。用人單位作為人才的聚集地,自然會重視人才的重要性,追求人才的穩定性。針對以上大學生跳槽的原因,成功的用人單位都會註重企業文化建設,營造團隊氛圍,做壹個和諧優質的團隊,尊重大學生的價值。給大學生提供壹個穩定的工作環境,要了解大學生在就業中所追求的幾個方面:1:壹份正當的工作,2:壹份安穩的工作,3:壹份合理的薪水,4:壹個稱職的上級領導,5:壹個合理的晉升機會,6:壹個團結的工作團隊。因此,用人單位在發展自身的同時,要建立自己的企業文化,註重道德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建設,做壹個負責任的單位,打造壹個和諧的工作團隊,為大學生提供壹個穩定的平臺。這有利於用人單位和人才的雙向凝聚,發揮最大的向心力。

最重要的是我們大學生:要培養獨立的人格,懂得努力和收獲,用勤奮和能力打動用人單位,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實現自己的理想和目標,不能挑剔。因為勤奮是成功的基礎,努力做好每壹件事是勤奮,認真完成計劃是認真過好每壹天。其實,勤奮可以屬於每壹個人。如果我們掌握好,運用好,壹定會得到肯定和認可。

同時,人沒有信仰就站不起來,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要有責任感,要講誠信。當今社會是壹個講信用的社會,貿然揮霍自己的信用將是對自己和社會的不負責任。

我們更應該意識到,大學生頻繁跳槽是壹把雙刃劍,既傷害了自己,也傷害了用人單位。這是兩次失敗的結果。壹個是大學生誠信道德價值觀的喪失,壹個是用人單位的成本得不到回報,這會讓後面的大學生找工作更加困難,也讓用人單位在尋找人才時更加謹慎,形成壹個矛盾的局面,對個人、用人單位、社會經濟建設都是不利的。

所以我們大學生要對自己有壹個正確的認識,對自己負責,對用人單位負責,要勤奮,要有耐心,用實際行動打動用人單位,避免隨意跳槽,不負責任地傷害自己和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也要建立適合自身發展的企業文化,為大學生提供壹個穩定和機遇的平臺,讓大學生忠誠地與用人單位相處,共同發展。打造和諧團隊,創造和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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