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村民自治章程(模板)的鏈接
村民自治。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保障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第二條:本章程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村實際,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制定而成。它是全體村民的行為準則,黨員幹部壹律平等,必須嚴格遵守。
本章程由村民委員會實施,並接受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大會的監督。
第二章村民委員會
第三條: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壹人、委員二人組成,任期三年,受鎮黨委、政府指導,受村黨支部領導。
第四條:村民委員會的職責:
1.組織村民認真學習和執行黨的方針政策,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2.協助鎮政府開展各項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3.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促進經濟發展,帶領全村。
人們變得富有。
4、為村民做好事、辦實事,舉辦各種公益事業,開展社會救災、擁軍優屬活動。
5、大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努力解決村民反映的問題,促進生產生活的穩定。結合該村所在規劃區的地理位置,抓住機遇,從長計議,根據目前易縣縣委、政府對新區規劃的要求,建議該村盡快配合縣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規劃,有效規範村內亂葬崗。
村委會決定成立墓地管理小組,行使村民自治權。對村外需要在我村安葬的戶實行專項管理。統壹安排位置,統壹收取土地占用費。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劃要求,穿越道路外300米範圍內嚴禁私自埋墳,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違者後果自負。
6.在黨支部的領導下,組織村民學習《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切實推進公民道德建設。
第五條:村委會工作制度
1.村委會成員除參加支部組織的學習外,還要自學黨和政府的有關知識,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和思想境界,虛心聽取群眾意見。
2、村務公開的實施時間不定期。公開:村、組財務收支;發放救災救濟資金和物資;上級撥付的水利、交通等資金的使用情況
3.村幹部必須以身作則,清正廉潔,勤政工作,不以權謀私,充分發揚民主,村裏的重大問題要和村民商量,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第六條充分發揮村民和黨員的聰明才智,協助村委會解決他們的顧慮和困難。
1.調解工作: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調解民間糾紛,協助政府和公安部門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2.治安工作:動員和依靠村民做好本村社會治安工作,簽訂有效責任書,綜合協調政府公安部門做好工作。
3.公共衛生工作:依靠群眾,齊心協力,搞好村內公共衛生和環境美化、道路硬化、亮化工程。
第三章村民小組
第七條村民小組是村民委員會的下屬機構,是實行村民自治的最基層單位。村民委員會應當加強村民小組建設。
第八條:村分為五個村民小組,由本小組村民選舉壹名組長。其主要職責是:
1,向本組村民宣傳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
2、執行村民委員會、村民代表會議的決議、決定,及時反映本組村民的合理化意見和要求,並做好本組村民的政治思想工作。
3、帶領村民搞好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多種經營,積極完成村民委員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4、辦好村民小組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第四章村民(代表)會議制度
第九條: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過半數18周歲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農民代表出席,每年召開壹次。十分之壹以上的村民或者半數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開村民會議。
村民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1.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
2、聽取和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村財務收支報告,審查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
3.制定村莊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4、修改和否決村民代表資格、村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議和決定。
第五章村務公開制度
第十條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多數村民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對村財務和村務進行監督。采取有效的機制措施,成立由村民代表組成的五人財務監督小組。
1.監督村委會的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項制度。
2、檢查督促村民委員會執行村民(代表)會議決定。
3、反映村民的合理建議和意見,並督促村委會予以處理。
4、檢查監督村委會的村務和財務收支,協助審計村集體財務和財產,並及時上墻公布。
第六章黨員幹部制度中的民主評議
1.黨支部書記負責組織實施這項工作。
2、上級鎮黨委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派出的幹部中,應吸收部分村委會和村民代表參加黨員幹部的民主評議。
第七章“壹事壹議”制度
1、村裏設立公益集資項目和標準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經“壹事壹議”專題討論通過後方可實施。
2、項目實施結果,定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八章社會治安管理
每個村民都應該學法守法,自覺遵守和維護法律的尊嚴。家長要以身作則,教育孩子學習和了解法律,增加防範意識。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時刻註意交通安全。
1,不打不鬧。
2.禁止用獵槍捕捉野生動物。
3、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妨礙執行公務。
4、嚴禁盜竊個人或集體財產,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不得損壞水利、交通、通訊、廣播電視等公共財政。
5.加強道德修養,禮貌待人,尊老愛幼,與鄰居團結和睦相處。
6、學習貫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現晚婚晚育、優生優育,嚴格落實“壹對二”節育措施,杜絕計劃外生育。
第九章違規處罰
1,情節輕微的,由村民小組給予批評教育並限期改正。
2、情節嚴重,但觸犯刑律和治安管理法規未受處罰的,由安委會協同村委會給予相應處罰。
3、觸犯法律被司法、公安機關處理的。
第十章附則
本章程如有與上級新規定相抵觸的,以新規定為準。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