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位當代偉人說:秦始皇厚今薄古,意思是秦始皇重視今文化,輕視古文化,這與儒家“厚古薄今”是直接對立的,是值得肯定和贊揚的歷史觀。那麽,秦始皇借古還今,真的是惜今輕古的歷史觀嗎?
要知道“借古不今”的真正含義,就要搞清楚這個規律的背景。
秦始皇二十六年,剛剛統壹全國的秦朝,對秦國是實行古代分封制還是郡縣制進行了激烈的爭論。丞相王萬曰:“諸侯剛滅,燕、齊、楚地處偏僻。這些地方沒有國王,就不可能安撫他們。請皇上立群臣為王,進城告慰。”秦始皇把這個建議給了他的大臣們,他們都認為分封制是有益的。
丞相王萬提出分封制也是基於夏商周幾千年來流行的古代制度,其目的也是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而不是有些人所說的“六國奴隸主貴族企圖復辟”。朝中大臣都認為分封制有利,不可能別有用心,危害國家。秦朝如果真的實行古代分封制,也不壹定滅亡的這麽快。但是,不如宰相王萬的廷尉李斯說了壹句非同尋常的話:
“周文王和周武王分封了許多同姓的子女和親戚,但他們的後代逐漸疏遠和互相攻擊。諸侯如仇,互相爭鬥,紂王無法阻止。現在世界被妳們神的力量統壹了,還分了郡縣。對於太子英雄,重賞公稅,容易控制。讓世界沒有邪惡的心。這是讓世界和平的好方法!立諸侯不好。”
李斯的言論有壹定道理,但也有些片面。只看到了周朝末年,也就是春秋戰國幾百年的戰亂,卻沒有看到西周四百年的和平與和諧,這是孔子最向往的理想時代。如果讓朝廷大臣公開討論,李斯的建議肯定會被否決。但是,秦始皇非常同意李斯的建議:
“天下* * *苦戰不休,群臣不和。賴宗渺,天下之初,國之復辟。它是樹兵,求它平安不難!庭威建議可以。”
皇帝信守諾言,做了最後的決定。裏斯的建議成為了全國性的制度。秦朝開始大規模實行郡縣制。秦始皇的幾十個後代沒有壹個被加冕為國王和王子,都生活在首都,為後來全部被殺埋下了伏筆。
秦始皇三十四年,也就是公元前213年,也就是實行郡縣制八年後,仍有人在爭論兩種制度。在皇帝安排的壹次宴會上,仆役周稱贊說:“他離秦只有千裏之遙,又依仗陛下神威平海,放逐蠻夷,日月光照,必然服事。”以諸侯為郡縣,皆大歡喜,無戰事。自古以來,就沒有陛下這麽仁慈過。"
這篇悼詞揭示了秦始皇的兩大功績,即所謂“以文治武”,以武統壹天下,以文化治國。文化治國最突出的特點是實行郡縣制,給國家帶來了安寧和幸福。秦始皇聽了非常高興。但是,郡縣制是否真的讓所有人都感到舒服,是否真的能讓國家長治久安,陳光幾年後有了自己的答案。
秦朝也有耿介人。淳於越大夫敢於面對強大的皇帝和李斯,發表了嚴厲的言論:“聽說殷周王已經壹千多歲了,他為子孫建功立業,幫助自己。如今,陛下已成家立業,您的孩子都是普通人。有部長田昌和劉清,沒有助理。我們如何拯救他們?能長久不吸取過去教訓的,沒人聽。今幼臣有進貢陛下之錯,非忠臣也。”
郡縣制由李斯提出,經皇帝批準,實行了八年。在過去的八年裏,像周這樣的贊美之詞壹直不絕於耳。春發出這樣不同的聲音,需要很大的勇氣,不僅得罪了周這位高官,也得罪了宰相李斯,甚至是最高皇帝。淳於越的目的也是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並沒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目的。有些作家甚至把春寫成復辟六國、阻擋歷史潮流的醜角,這是違背歷史事實的。
淳於越怎麽也想不到,他忠厚直白的壹句話,竟然引發了壹場可怕的災難,掀起了中國歷史上的驚濤駭浪!
秦始皇沒有指責淳於越,而是把他的建議提交給大臣們討論。如果每個人都被允許公開討論,淳於越很可能會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沒想到,李斯被激怒了。八年前,他推波助瀾,率先提出郡縣制,得到皇帝支持,在全國推廣。因此受到皇帝信任,被廷尉提拔為宰相。現在這個迂腐的家夥竟然敢提出異議,當眾打我的臉。還過得去!所以他氣憤地搶先說道:
“五帝不聚,三代不攻,各有其治,而反因時而異。今天陛下立下豐功偉績,建立千古功業,愚者不知。更何況是三代人的事。法律是什麽?.....現在的學生學古不學今,迷茫困惑。丞相思密曰:古天下散,無道為壹。是以諸侯相合,壹切言以古害今,以偽亂真。人們擅長於他們的私人研究,並建立在不在頂端的東西上。當今帝者得天下,不要決定壹尊黑白的雕像。私學,非法學。人們壹聽到命令,就會用自己的學問來討論。進了就言不由衷,走了就在街上討論。如果禁止了這壹點,主勢就倒了,黨就成功了。這是禁止我要求史家燒掉秦朝所有的記錄,而不是博士的職位,那些膽敢收集世界上幾百首詩和書籍的人應該被衛兵燒掉。有些敢講詩詞書法的人,棄市場而去,以過去為過去。那些當官的見了不提,都是壹樣的罪。接下來30天不燒,就是壹座城了。不去者,醫蔔種樹之書。欲學法,以官為師。”
儒家經典中常說的春對古代殷周封建制度的贊美,激起了李斯的憤怒!李斯對儒學進行了深入人心、影響巨大的猛烈抨擊,隨後理論之爭演變為暴力鎮壓。當場做出了駭人聽聞的“禁學”、“禁書”、“禁言”,舉起了血淋淋的刀,殺了儒生,全面禁絕儒家教育,全面焚燒儒家經典書籍!造成了中國文化文明史上最嚴重的災難!
當然,儒家經典《詩經》和《史記》中有大量贊美三皇五帝、和唐等古代帝王的英明神武、封建領主的分封、長治久安、仁義道德的詩篇。這些詩歌的語言經過孔孟的教育和傳播,已經深入人心,家喻戶曉。為了維護自己的分封制,阻止淳於越等儒生繼續宣揚殷周之分封制,曾經師從儒家大師荀子的李斯,不惜動用國家機器,用殘暴的手段徹底鏟除儒家及其土壤!
全國各地都將開展大規模的焚書活動。不焚書,就要吊死,罰苦役。後人能明白是怎麽回事。這很好理解,如果偶爾在背後討論《詩經》和《尚書》的內容,就會被砍頭。但“無視過去”的人會被抄出門,這意味著什麽?這和現代的“重古輕今”是否有異曲同工之妙,即重視古代文明,輕視現在文化?
事實上,李四所說的“師古不今”,與現代人所說的“惜古惜今”有著天壤之別。
韓非子在《孝經》中說:
“如果兒子經常誇獎別人的父親,說‘某人的父親起得早睡得晚,想方設法發財養活孩子的奴婢’。這無異於誹謗妳的父親。壹個朝臣經常贊美王德厚,表示欽佩,無異於詆毀自己的君主。作為壹個兒子的批評父親,人們知道如何稱呼他不孝;而做壹個批評君主的臣子,卻被天下所有人稱贊,這就是天下亂的根源。故朝臣不可贊堯舜之德,不可贊商湯、之功。”
韓非子的這段話,其實就是秦朝對“以鄰為壑”的定義。秦始皇把韓非的理論當作標準,李斯對老同學韓非的學術著作有很深的研究,所以為我所用。按照這個定義,凡是贊美古代三皇五帝、姚舜禹、唐的詞都是“以過去為過去”,會和所有的門閥壹起抄;毫無疑問,春博士在法庭上贊揚殷周分封制的言論是“取古為今用”之罪,是否“滿門抄斬”史書並無記載。但是,後人可以想象的是,如果這種“化古為今”的罪行被堅決、認真地實施,說“堯舜神聖”,誇“武文英明”,就是“化古為今”,全國又會有多少人栽倒在地!肯定血流成河,血流成河。多少知識分子,哪怕是普通人,都會死在屠刀下,倒在血泊中!肯定比後來殺了460多位學者要多得多!
為了維護李斯開創的郡縣制(當然也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不惜燒毀天下所有的儒家書籍,殺光天下所有的儒生,制造了中華文明史上最嚴重的壹場浩劫,讓自己和秦始皇背上了千古罵名!
但是,他極力維護的郡縣制,真的能讓秦朝長治久安,讓百姓安居樂業嗎?
秦律之嚴
秦律的嚴厲體現在危害國家政權罪和意識形態罪上。當然後來的朝代繼承了這壹點,秦是始作俑者。
為什麽這麽說?
危害國家政權,如謀反之罪,商鞅變法的主角商鞅就死在這裏:
虔誠的兒子告訴尚軍,他想反叛。他派官員去逮捕商君。秦發兵攻打尚軍,在鄭乃池殺死了他。秦惠王以偏概全地分裂尚軍,說:“商鞅之亂,無與倫比!”然後滅商君之家(《史記·尚軍列傳》)
再比如投敵罪。根據商鞅的法律,《史記·尚軍列傳·索隱》中的註釋說:“根據法律,投降敵人的人將受到懲罰,而且沒有家。”比如秦始皇的弟弟向趙投降,他被殺後,他的士兵和官員因坐在壹起而被斬首:
八年,王之弟長安君誠攻趙,造反,死而留之,文武百官皆斬,遷民於臨洮。(《秦始皇本紀》)
至於思想犯罪,可以和明清文字獄相提並論。在秦朝,有壹種非常嚴重的罪名叫做“不當言”。這個罪名的可怕之處在於沒有具體內容,是口袋罪,可以任意解讀。例如:
叔父二世把大夫和儒生都叫來問:“楚守軍是怎樣攻打陳的?”之前有30多位博士說過,“臣若無將,必有反制,其罪不可赦。陛下發兵攻之。”二是生氣,有色。孫同叔叔說,“所有天生的話都不是真的。夫與天下壹家,滅縣城,掣兵以示天下不重用。且知主在上,聖旨在下,使人皆服,人皆言四方,敢反者也!這群特殊的賊偷狗偷鼠,那怎麽能把他們放在牙縫裏呢?不用擔心縣長被抓。”第二個高興:“好。”問所有的學生,所有的學生都會說反話或者偷。所以二帝下令建議案的反對者下到官員,是不妥當的。所有的小偷都會停下來。我給了舅舅和孫子二十匹帛和壹套衣服,拜他為大夫。孫同叔叔已經離開了宮殿,轉身離去。學生們說:“先生,妳在說什麽?”“我不知道,”童悅說。"我差點沒逃出鬼門關!"是薛之死,薛已降楚。(《史記·劉舒靜孫同列傳》)
光武起義期間,秦王朝的儒生陳勝主張對造反的臣民處死不赦,並要求秦二世出兵鎮壓。秦二世非常生氣。(秦二世為什麽在這裏生氣?我建議學習壹下那段歷史。)結果大學者孫叔叔騙了隊友,吹了壹波的阿諛奉承,讓很高興。結果,所有主張陳勝和光武造反的儒生都被投入監獄,並以不適當的罪名被處決。(這裏有意思的是,忠於秦朝的儒生被處死,而有二心的“儒聖”卻被提拔封爵...看看秦末的政事有多亂。)
這樣的案例在史書中比比皆是,且多舉兩個例子:
秦始皇訪會稽,過浙江,梁及其家人也有同感。越吉:“他可以取代這個位置。”梁掩著嘴說:“族人們,不要胡說八道!”(《史記·項羽本紀》)
晚上遇到陳說:“我的丈夫,沒有辦法,但世界都在他身邊。如果妳追隨世界,妳就能成就大事。今吾獨立秦應城之死,吾竊為足下也。”陳對說,“秦的法律很重要,所以妳不能胡說八道。胡說八道的人是沒有階級的,我無法回應。先生故教臣者,非吾意也,不可歸道也。”李生住了壹夜,半夜斬了劉晨,出城報告沛公。(《李生·陸賈傳》)
這裏項梁擔心他的侄子項羽的胡言亂語會被消滅,知府劉晨也擔心他的朋友李生的胡言亂語會被消滅。(諷刺的是,這也是王朝末路的觀點。儒生不談友情。李生為了榮耀出賣朋友,用朋友的人頭獲得新富的賞識。李生曾對高祖劉邦說:“我向來擅於發號施令,但我最初說的是足下。如果妳不聽我的話,請在第壹步就殺了我,把我留下。”當然,這種用詞不當的罪名也被後人繼承。比如、荊在漢朝被殺,清朝以後的文字獄基本都是以類似罪名展開的。
而且對於意識形態犯罪,焚書坑儒可能大家都很熟悉。秦代還有焚書的法律規定。如公元前213年,秦始皇頒布焚書令:“視過去為非現在之物者,為宗族。”
此外,“非博士,敢集天下詩書,百語之眾皆觀之,焚之。”還有後人的筆記:“按秦律,敢攜書,宗族。”
如《居》中的舒
秦朝是中國幾千年歷史中第壹個統壹的王朝,雖然秦始皇統壹天下後只存在了14年就去世了。很多人認為秦朝的滅亡和他的嚴法有關。今天竟然成了歷史,那我們就來看看秦朝的法律,看看是不是真的那麽苛刻,壹個強大的王朝只存在了十幾年。
不能像古裝劇裏的英雄壹樣,在秦朝的大街上亂逛。任何壹個千手(秦人這麽稱呼)看到妳在鄉下瞎轉悠,都會以朝陽區人民的高度警惕來質問妳。如果妳沒有秦代文書——《巡檢》、《傳》、《符》,他們肯定會送妳去官府領幾個賞。等待妳的,也很可能是“楊”(遊蕩罪)、“(逃關罪)、“國吳”(走私出境)等罪名,以及作為罪犯受到懲罰、接受勞動改造的命運。
妳和別人打架,拔掉他的胡子和眉毛(天知道妳怎麽這麽壞),或者拔出妳的劍,砍掉對方的發髻,妳就會被懲罰為勞改犯的“城丹”;或者蘇亞雷斯附身了妳,咬掉了對方的鼻子或者耳朵,妳會被罰款——剃掉胡子;如果自相殘殺,那就更嚴重了。這叫“拼了命”,妳必須為此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