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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大病低保申請會查個人銀行賬戶嗎?

必查,需要核實房產信息。行政審批機關在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時,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裏訪問、信函往來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和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壹,低保戶住院怎麽分配

1.申請人向居委會提出申請。

2、居委會做好相關申請審批表的初審、評估和上報工作。

3.不反對。上報街道社保所,由街道社保所做好入戶調查、資格審核、簽署意見、協助提交相關材料等工作。

4、審核合格後報街道民政部門對申請醫療救助的家庭進行審核,街道民政部門和街道領導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5、區民政局審批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家庭。

6.審批通過後,街道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社保所發放資金,統計數據。

7、通知居委會,居委會應通知當事人,及時接受醫療救助,做好低收入家庭的登記和管理工作。

第二,如何申請法律援助

(壹)申請:申請人向有權受理的法律援助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接收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登記,出具回執,註明日期。

(三)審查:法律援助機構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法律援助機構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請材料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不提交經濟困難申請材料)。對於疑難復雜的案件,經法律援助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個工作日。

(四)補充提交材料:法律援助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進行必要的補充或者說明材料。申請人提供補充材料的時間不計入審查決定期限。

(五)調查核實材料:法律援助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需要核實的,應當向有關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法律援助機構調查核實的時間不計入審查決定期限。

(六)決定:申請事項在本省審理或者辦理,符合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作出準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對於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或者提供虛假證據、證明或者經濟困難申請材料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七)指派: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作出給予法律援助決定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指派法律援助人員,並將確定的法律援助人員姓名和聯系方式告知受援人。除非收件人聯系不上。

(八)對不予法律援助決定的異議: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

三、創傷保險住院如何賠償

創傷保險住院賠償流程如下:

1.參保患者因符合賠償範圍的外傷住院後,本人或家屬應在48小時內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工作單位)或鄉鎮勞保(原農醫)報告。

2、患者或其親屬在縣定點醫療機構領取《永豐縣基本醫療保險工傷疾病醫療待遇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其中在縣外住院的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勞保辦免費領取。定點醫療機構應如實填寫受傷原因、診療情況、調查情況,並將審核表提交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或工作單位、鄉鎮勞保辦、縣醫保局辦理參保患者外傷調查審核手續。

3、患者或其親屬在審核表中,如實填寫患者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原因、時間、地點、受傷經過,並作出本人對上述事實的陳述,直系親屬保證。

4.定點醫療機構的主治醫師應在審核表上如實填寫受傷原因和診療情況,由科室負責人簽字,醫保辦負責人認真調查核實,醫療機構分管領導簽字蓋章。

5、村(居)委會或工作單位需派人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如傷情確實屬於賠償範圍,應如實填寫調查意見,由村(居)委會村書記或主任、會計填寫(2名幹部)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

6.鄉勞保所進壹步核實調查結果是否屬實,鄉勞保所工作人員如實填寫調查核實意見,分管領導審核,在調查結論上簽字蓋章。

7.2個工作日內(雙休日、節假日順延),主治醫生應及時將入院地點、患者受傷原因等相關情況告知我院醫保報銷人員,醫保報銷人員將患者姓名、家庭住址、科室床號、自訴原因報縣醫保局審核單位備案。

8、患者在縣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出院後由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報銷縣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出院後憑相關資料回鄉鎮勞保所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職工送縣醫保局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9、在鄉鎮衛生院住院的,憑鄉鎮衛生院、村(居)民委員會(工作單位)和鄉鎮勞保所的調查核實意見,屬於補償範圍的可按有關規定的補償比例給予補償。

10,縣級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總額低於10000元的,由醫療機構、村(居)委會(工作單位)和鄉鎮勞保辦調查核實意見,對直報醫療費用總額超過10000元的,送縣級醫保局審核單位進壹步核實工傷原因,縣級醫保局簽字蓋章,然後由定點機構進行賠償。

11.在縣外定點機構住院的,可到鄉鎮勞保所領取,如實填寫審核表,送村(居)委會(工作單位)和鄉鎮勞保所調查核實蓋章,報醫保局審核。醫保局簽字蓋章後,由鄉勞保所辦理賠償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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