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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的法律法規常識

1.法律是國家制定並認可的,調整人與人之間的行為規範,界定行為者之間的權利義務,保證國家強制力所實施的規範的總和。它有四個特點:

(1),法律是調整人的行為的規範;

(2)、法律是由國家(即相應的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的;

(3)法律是壹種普遍的社會規範;

(4)法律規定了人的權利和義務;

(5)、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執行的。

2、中國刑法的任務是

(1),保衛國家政權;

(2)保護合法財產;

(三)保護公民權利;

(4)維護社會秩序。

3.犯有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有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法應當受到懲處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明顯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4、犯罪的特點是

(1),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即具有相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2)犯罪是違反刑法的行為,即具有刑事違法性;

(3)犯罪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應受刑罰處罰。

5.構成犯罪的條件是

(1),犯罪客體是指受我國刑法保護並被犯罪行為侵犯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比如,盜竊是對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權的侵犯;

(2)、犯罪的客觀要件,是指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包括危害行為、危害結果、犯罪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犯罪的時間、地點和方法:

(3)犯罪主體是指有刑事責任並實施犯罪的自然人或單位;

(4)、犯罪的主觀要件,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危害行為和危害後果的心理態度。

6、犯罪行為可分為作為和不作為。行為是指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是人的積極行為,比如故意傷害、盜竊等。而不作為是指應該實施而可以不實施的消極行為。這種犯罪形式必須以行為人負有壹定的義務為前提。如果行為人因父母年老多病而遺棄不能自理的父母,則構成遺棄罪。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8.犯罪的主觀方面是犯罪故意和過失的主觀表現。犯罪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導致危害社會的結果,並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壹種心理態度,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過失犯罪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的危害社會的後果,但由於過失而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認為可以避免,甚至發生了危害社會的後果的心理態度。也可以分為疏忽和過度自信。

9.直接故意: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結果,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壹般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是明知某種有害結果不可避免,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第二種是知道某種有害結果可能發生,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10,間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而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間接故意具有兩個特征:壹是明知其行為可能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二是對後果的發生采取放任態度。

11.過失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危害社會的後果,但由於過失而沒有預見到,導致了這樣的後果。

12、過於自信過失:是指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對社會產生危害結果,而這種危害結果由於輕信而得以避免的心理態度。過於自信的過錯有兩個特征:壹是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二是因為輕信可以避免這種結果。

13、正當防衛: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要構成正當防衛,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正當防衛的目的和條件必須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不法侵害。

(2)正當防衛的前提必須是防衛不法侵害;

(3)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防衛。

(4)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屬於防衛過當,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14.常見的犯罪類型有盜竊、搶劫、故意傷害和強奸。

15.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在北京認定盜竊公私財物的標準如下:

壹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壹千元的,屬於“數額較大”;

壹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壹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6萬元以上的“數額特別巨大”;“多次”盜竊是指壹年內盜竊三次以上,且沒有數額限制。

16.司法機關、學校和社會應當加強對同犯罪行為作鬥爭、舉報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的保護,使其免遭打擊報復。

17,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刑罰主要有五種: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三種: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

18.隨著經濟的發展,環境問題的重要性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在我國新頒布的刑法中,還增加了壹個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罪名,即“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19.犯罪最本質的特征是其嚴重的危害性。在中國,最嚴重的犯罪是危害國家安全罪。

20、中國刑法的任務是懲罰犯罪和保護人民;我國最嚴厲的懲罰手段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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