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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宿舍管理三規

單身宿舍管理規定的作用是規範單身宿舍的住宿管理,提高宿舍利用率。以下是單身宿舍管理規定,請參考。

單身宿舍管理規定1為了規範單身宿舍住戶的休息、生活和學習環境,保障住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1.住宿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綜合辦公室審核並報總經理批準,並報安保部備案,總務根據床位情況做出安排。住宿人員應服從總務部的安排,不得私自調換床位和房間。如有,立即恢復原職務,否則取消住房資格。

2.住宿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衛生法規。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傾倒剩菜剩飯。不準在樓道墻壁上亂塗亂畫,每周定時擦拭門窗和玻璃,不準在門窗玻璃上張貼報紙或廣告圖片,按時清理,保持公寓整潔。

三、住宿人員嚴格遵守消防規定,註意用電安全,公寓內禁止使用電爐,煤氣爐用後關閉,防止發生漏電事故,加重損失,取消住宿資格。禁止在宿舍點長明燈,這樣人們可以出去。在宿舍吸煙的人要註意吸煙安全。

四、加強治安管理,做到群防群治,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宿舍,不準在宿舍內逗留,加強相互監督,發現可疑人員立即向保衛部門報告,要愛護自己的財物,出門時要鎖好門,防止被盜。

5.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禁止在公寓裏大聲說話。禁止聚眾賭博及其他損害公共道德的違法行為。禁止影響他人休息,愛護公共財產,外出時關好門窗,防止被風損壞。單人床、衣櫃和學習桌保持完好。發現人為損壞的,要照價賠償。分不清責任的,應該由宿舍工作人員賠付。

6.從我公司轉出的人員應及時將床位歸還總務處,將公寓內公共物品付清並歸還鑰匙,否則總務處拒絕在轉出單上簽字,長期出差(兩個月以上)者應告知總務處,否則取消住宿資格。

七、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單身宿舍管理規定2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保護員工利益,維護宿舍秩序,制定本規則。

第壹條為保護員工利益,維護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現代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住單身宿舍的員工。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三條員工宿舍的主管部門為行政部總務科。

第四條公司有1宿舍管理員,負責宿舍的日常事務。他們的職責是:

1,負責根據總務科通知安排員工入住或退房;

2.編制住宿人員花名冊,記錄員工管理日記,每月向總務科匯報;

3.宿舍資產的管理和登記;

4.水電等公共設施的維護管理,登記各套房每月水電用量,為住宿人員更換燃氣;

5.維護宿舍區的生活紀律,調解處理宿舍區的糾紛;

6、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7、做好公共* * *區域的環境清潔工作;

8.宿舍福利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9.監督住宿人員完全遵守其義務;

10.上級要求的事項。

第五條為加強宿舍管理,維護宿舍正常秩序,宿舍設立宿舍委員會(以下簡稱宿舍委員會)。

I .房屋委員會的組成:

1.每個房間的管家推薦1管家;

2.各樓舍監推薦1舍監。

二、如果委員會在任期內不適合連任。

第六條社委的職責:

壹是定期輪流檢查宿舍衛生狀況,按第三章規定處理。

第二,請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宿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監督其改進。

3.就住宿員工的職位和福利向公司提出建議。

第七條舍監的工作職責:

1.安排並監督本宿舍內務衛生的輪換;

2.監督宿舍工作人員的日常事務,維護宿舍的正常生活秩序;

3、關心宿舍員工的生活,及時向上級反映員工的合理要求和建議;

4.參與宿舍衛生評比;

5.協助宿舍管理員做好宿舍的所有管理事務。

第三章日常生活和管理

第八條住宿人員進出宿舍大門時必須佩戴《身份證》並攜帶《住宿證》。

第九條凡遷入、遷出單身宿舍者,須出示住宿證明和經批準的留(退)住申請。

第十條宿舍訪客不得進入宿舍區。

第十壹條非公務不得進入宿舍區和異性宿舍。

第十二條住宿人員的義務

壹、住宿人員如發現下列情況,必須及時向管理員報告:

1,當建築物或其附屬設備發生故障、損壞或丟失時;

2.發生火災、盜竊等異常情況時;

3.宿舍內或附近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時;

4.發生其他需要報告的情形。

二、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保護和愛護宿舍樓、附屬設備和各種公共用具;

2.保持宿舍整潔;

3、不幹擾他人的正常生活;

4.節約用水用電;

5.提高警惕,謹防火災;

6.維持紀律。

第十三條禁止的行為和處罰:

壹、宿舍區以下行為被舉報屬實。他們第壹次被給予壹級過失、二級過失、三級過失,並被強制搬出宿舍:

1、在宿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排便後不沖洗廁所或其他形式的破壞環境行為;

2.超過規定時間播放電視、廣播、錄音機或者其他音響設施,影響他人正常休息的;

3、浪費水電,人離不開電、水;

4、未經允許,使用他人物品或出入其他宿舍;

5、調動房號或床號。

二、宿舍內有下列行為者,第壹次給予二等過失,第二次記三等過失並強制搬出宿舍:

1,在非指定場所隨地大小便;

2.未經允許,與非公司員工在壹起;

3.那些在房間裏使用火爐的人;

4.除了收音機、床頭風扇、充電器等小家電。、接電源或電爐、電暖器等大功率電器者(500w以上);

5、在墻上亂塗亂畫或刻字;

6.拒絕接受宿舍管理員的管理監督或者不出示有效證件進出宿舍的;

7、未經許可,擅自將宿舍公共* *場所的設備帶回宿舍。

三、在宿舍內有下列行為之壹者,給予三級過錯處罰並強制搬出宿舍:

1.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化學物品或腐敗物品;

2.在宿舍喝酒或者出門回宿舍大鬧的;

3.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或擅自拆除、維修宿舍生活配套設施,造成其損壞的。(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4.公司規定的其他行為。

四、在宿舍有下列行為之壹者,給予辭退:

1,賭還是賭;

2、打架鬥毆或聚眾鬧事;

3.盜竊或故意毀壞他人或公司財物者,予以辭退,並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4.公司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內部衛生標準及評價和處罰

1.為加強內部衛生管理,特制定以下十項內部衛生考核標準:

項目標準門窗和門口衛生門窗應擦拭幹凈,門應幹凈整潔,垃圾桶應幹凈。

床上用品床上用品(包括被子、枕頭、衣服等。)堆放整齊,蚊帳壹定要掀開,保持幹凈美觀。

床下物品床下物品(包括鞋子、鞋刷、紙箱等。)應擺放整齊。

天花、墻壁、墻角、天花板都很幹凈,沒有蜘蛛網。

地面幹凈,沒有水漬。

桌椅盆桶桌面幹凈,桌面上物品擺放整齊,盆桶擺放整齊。

毛巾,衣服,衣櫃毛巾,衣服掛整齊,漂亮,衣櫃擺放整齊。

床的擺放應符合公司規定。

行李放在指定的位置。

衛生間幹凈整潔,無積水,無異味。

二、以上十項各占10分,由宿舍管理員和宿舍長兩人(壹男壹女)組成評委(宿舍長評委輪流)每周壹次,采用暗訪和不定期檢查的方法。評分標準如下:優10,良8,及格6,差4,特差2。具體評分可以這個標準為基礎,以0.5為宜。

3.每間宿舍的評分以評委的平均分為準(舍監不給他所在的房間打分)。評委每月根據當月四次評比結果進行統計,不合格者上報行政部進行相應處罰:

那些得到差別和特殊差別的人?壹級過錯記住壹次;連續兩個月變窮還是特別窮?二度故障記住壹次;連續三個月表現差或特別差:失格。

第四章入住和退房第十五條員工宿舍的入住和退房

首先,登記入住

1.需要住宿的員工需持身份證到總務科領取住宿(退休)申請表。(附表)

2.住宿(退休)申請表必須由申請人填寫,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3.住宿申請被批準後,總務科將簽發住宿證明。

4.申請人持批準的住宿(退養)申請表和住宿證明到宿舍,管理員收到住宿(退養)申請表後進行安排和登記。

5.住員工宿舍要交壹定的住宿費(壹個月的住宿費),由總務部通知人事部從其工資中扣除。

第二,退房

1.出現以下情況時,住宿人員應在當天退房:

(壹)因個人原因要求外出並辦理相關手續時;(2)公司員工資格喪失時;(3)違反規定或擾亂宿舍秩序時;(4)其他正當理由被責令置身事外的。

2.住宿人員退房時,應將自用房間打掃幹凈,到總務科辦理退房手續,上交住宿證明,經管理員清點財物,歸還使用過的公物後,方可離開宿舍。

3.住宿人員如喪失本公司員工資格,其部門主管應於當日書面通知總務科。

第五章附則第十六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於行政部。

單身宿舍管理規定3壹、住宿條件

1.房客必須是住在其他地方的單身教師。

2.家住大連附近,但工作上有特殊情況者,說明情況,經院辦公室同意,申請住宿。

二、住宿法

任何需要住單人宿舍的教職員工必須到學院辦公室領取並填寫住宿審批表。經系領導、人事處、學院辦公室審核後,由學院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統壹安排宿舍。

第三,住宿費標準

每人房費按月標準收取,由財務部扣除。水、電、氣、物業費按實際發生標準自行繳納。如果有離床的人,離床前要核對水、電、氣、物業費等實際費用。

四、生活和睡眠管理規定

1.臥床休息時,必須服從辦公室的統壹安排。妳要待在指定的房間和床上,不允許私自改變。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必須征得院辦同意,並填寫床位調整單。

2.教職工申請的床位和宿舍的備用床位,任何壹方不得使用。

轉給別人住,不要私自帶陌生人到宿舍。違者將按退役處理。

3.睡覺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或幹擾管理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衛生檢查。

4.為方便宿舍管理,每個宿舍由住戶推選壹名宿舍長,宿舍長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和衛生管理。

請愛護房間內的設施和物品。宿舍內的設施、設備、器具如有損壞或破損,應及時向總務處報告。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商品損壞,應按商品原價賠償。故意損壞的管制物品,價格加倍。

6.晚上請不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老師休息。請保持房間幹凈整潔,把東西放整齊。不要亂占宿舍空間,以免影響他人。

7.請節約用水用電。

五、回床管理

如果有老師申請不住宿舍,請到學院辦公室說明人員。

六、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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