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案件如何做閱卷筆錄李朝明刑事案件閱卷筆錄是指經過批捕、起訴階段的審查後,對案件事實、證據的重點摘錄。閱卷記錄的質量對批捕、起訴案件的審查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壹份好的閱卷記錄對審查案件起著事半功倍的作用。筆者在基層檢察院批捕檢察部門工作20余年,辦理刑事案件1000余件,積累了相關工作經驗。現在討論如何制作刑事案件閱卷筆錄。壹、閱卷筆錄制作的壹般要求閱卷筆錄的內容應當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犯罪事實、證據摘錄、存在的問題和閱卷意見,核心內容為證據摘錄。(1)按順序整理證據。證據應當是言詞證據,先於其他證據。言詞證據包括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護。之所以先抽象出言詞證據,是因為每個事件的前因、發生、發展、後果。只有人才能說清楚,說透徹,說完整。其他證據只反映了事件的壹部分。只有和言詞證據結合起來才能說清楚,這是對言詞證據的補充。按照先說證據,後說其他證據的順序進行證據抽象,可以使案件思路清晰,重點突出,有利於日後在法庭上有效指控犯罪。有的偵查人員提取物證、書證、專家結論等。首先,然後做口頭證據。外人看了聽了之後,不可能知道案件的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如果用這樣的證據順序在法庭上指控犯罪,會讓參加庭審的人感到困惑。(2)抓住重點,提取證據壹般認為,提取的證據應該是筆錄原話,不能概括內容。總結性摘錄壹般用於報告結尾。我認為這種說法值得商榷。在實踐中,證據的抽象主要是指言詞證據的抽象。在提取的過程中,可以先提取壹個以證明罪與非罪為主要內容的言詞證據,其他言詞證據的提取可以概括為“時間、地點、過程同上”,然後挑出其證明的問題的主要提取。比如傷害案件的證人證言摘錄,重點是“誰看見誰打了誰”,被害人和嫌疑人的筆錄摘錄,重點是雙方如何打鬥。再如,搶劫案件筆錄摘錄要以暴力的表現形式為重點。強奸案件摘要應著眼於違背婦女意願的表現。總之,重要的是提取本罪的客觀特征。但是,任何情況都不是絕對的。如果壹個案件的主體是否構成犯罪成為這個案件的關鍵,那麽主體問題的摘錄應該成為重點,其他問題的摘錄可以簡化概括。第二,如何做好小案件的閱卷記錄。對於壹人壹物的小案件,案情特別簡單,能在短時間內閱卷並完成提審的,可以結束輪廓定位。因為做閱卷筆錄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理順證據,所以在提審的時候就有針對性,以免因為閱卷不細致而漏掉問題。所以,如果妳能很快把書看完,把所有的事實和證據都了解清楚,就沒必要浪費時間把證據詳細摘錄在紙上,什麽都不做。三、人多事多的重大復雜案件如何做閱卷記錄。有的案件嫌疑人多達二三十人,犯罪事實多達三五十起甚至更多。壹些沒有經驗的同誌看到這種情況就擔心。其實只要掌握方法,任何情況下都沒有問題。筆者的經驗是,基於犯罪事實,很多案件的犯罪事實在閱卷記錄中被分成幾個小案件。壹個犯罪事實就是壹個小案件,有多少個犯罪事實,就分成多少個小案件。在制作閱卷筆錄時,先將所有犯罪事實單獨提取,然後在每壹個單獨的犯罪事實下,按照上述方法提取其所有證據。同時,還有另外壹個重要的方式來做這麽大的閱卷記錄。節選順序根據調查量確定。卷內瀏覽什麽犯罪事實,就在犯罪事實上添加哪些證據。也就是說,標註犯罪事實的次數可以來回翻動,但閱卷順序壹定不能來回換,標註犯罪事實的次數不能為主,摘錄可以隨便拿。就這樣把卷宗翻來翻去,我也分不清哪些證據提取了,哪些證據沒提取,案件事實就更不清楚了。按照筆者的方法,再大的案子,再復雜的案子,結案了,案件的事實和證據都顯得幹脆明了,無論是領導聽匯報,還是上法庭控告犯罪,都能準確無誤。四、制作評分筆錄不能盲目抄襲調查卷。實踐中,壹些辦案人員在制作閱卷筆錄摘錄時,幾乎是不加篩選地照搬調查卷。即使是同壹個事實,偵查人員問了嫌疑人幾份筆錄,抄了幾份,他們也抄了筆錄裏的廢話和重復。(作者單位:靈寶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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