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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的老子思想和莊子的思想有什麽異同?

先秦時期,諸子百家齊崛起,稱為百家爭鳴。道教是最重要的思想流派之壹。道家的核心是“道”,強調天道自然無為,人性順應天道。反映在政法上就是“無為而治”的思想。道家思想的起源很早,據說軒轅大帝就有天人合壹的思想。當時老子到西方寫了壹封信給古海關,作了五千字,然後成了道德經,涵蓋了他壹生的思想。是公認的道家學派創始人。莊子是道家的另壹個代表。有學者認為莊子發展了老子的道,扭曲了老子的道[1]。筆者認為莊子其實是從不同的角度闡述了道的不同含義。其側重點與老子不同。說到道家,大家都叫老子和莊子。可見老莊在道教中的重要。從孔子到孟子,儒家沿著內在超越的道路發展,道家卻沒有。道家是壹個從不同層面和方向的思想流派。老子和莊子都是道家,都認為“道”是世界的本原。他們崇尚自然法,反對人為法,在政治上都提出了“無為”的思想。但是我沒有收徒弟。莊子發展了他的思想,另辟蹊徑。所以老莊從不同的角度論述“道”,從不同的層面闡明“無為”。本文通過對老莊思想的分析,闡明了老莊思想的差異。

第壹章是老莊對道理解的差異。

講老莊思想,首先要講老莊的哲學思想。思想是相通的,哲學思想和法學思想是相通的。道家哲學不同於儒家入世哲學,而是直接切入天道運行的原理,發展了以天道為中心的道哲學。道家的核心是“道”。老子和莊子都遵循了這個“道”。但是,他們所指的“道”並不完全相同。

在老子看來,“道”是其哲學體系的最高範疇。“道”是世間萬物的主體,具有生成論的意義,當然也具有超越性。道是什麽?老子在《道德經》第十四章說:“不見名,就說外國人;妳聽了,就會說希望;打起來就不叫微了。這三件事不能怪,所以混為壹談。”這裏的“易”、“Xi”、“為”都是對道的超越。道是“無形”,“有象無象”,“迎之不見其頭,接之不見其背”[2]。守住過去的路,才能抵抗現在。知古為道,把這種高度抽象的東西概括為道學。道沒有具體的規則,但正因為如此,它才能成為壹切具體物體存在的基礎。道有什麽用?老子在《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中說:“物和而生。孤獨寂寞,獨立而不改,周而不危,可為天下之母。不知其名,字曰。”第三十六章說:“道生壹,生二,生三,生萬物。”[3]老子認為,道先於天地而產生,世間萬物都是由道創造的,道是萬物之母。因此,老子的道具有生成性和超越性的意義。

對於莊子的道,他關註的重點不再是它的生成意義,而是它的普遍性。在他的哲學思想中,“道”更多的是壹種普遍的存在,它在世間無所不在。《莊子·行識北》中說:“東郭子問莊子,‘所謂道惡乎?’莊子說,‘無處不在’。東郭子說:‘以後再說。’莊子說,“在螞蟻中”、“在瓦中”、“在尿中”...”[4]莊子認為道無處不在,無邊無際,體現於萬物之中。最後,莊子總結道:“道若至上,則大話也。身邊都是三個鹹的人,不同的名字是壹樣的,都是壹個意思。“莊子對道的獨特理解,可以從‘周’、‘邊’、‘賢’三個字中看出。他大大降低了道的地位,把它從宇宙生成論的高度拉到人們的心裏,更多地把它作為人生修養的終極價值目標。人追求道的過程,就是人內在完善的過程。壹個人壹旦達到了“開悟”的境界,也就達到了“無我[5]”。

第二章是老莊辯證思想的差異。

道教在中國哲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老莊思想中不乏辯證思維的精髓。老子在《道德經》第二章中指出:“天下人皆知美為美,惡自敗;眾所周知,善是善,但不是善。故是否互存,難相補,長短相比,高低相斜,音聲相和,前後相隨。”在這壹章中,我從矛盾的同壹性出發。我認為美因醜而美,善因惡而善。沒有它,什麽都沒有,沒有困難,沒有容易,沒有長,沒有短,沒有高,沒有低,沒有聲音,沒有前後。世界上矛盾的事物是相互依存的,辯證思維在這裏大放異彩。然後老子在第34章說:“道的行動是反對弱者的行動。世間萬物皆生於有,生於無。”老子主要闡述了事物的發展變化是壹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我們做事不能急功近利。世間萬物的發展變化,最終都會歸於無有,沒有什麽會重新活過來,也沒有什麽,周而復始,甚至永無止境。世界上任何客觀存在都是合理的。所以老子認為,解決世界上的矛盾,不能采取壓制壹方面矛盾,支持另壹方面矛盾的策略,而應該采取順其自然的策略,即無為而治的策略。因此,他告誡統治者“無為而教,不言而教,無為而無不為,為而不為,為而不靠,為而得誌[6]”,主張“無尚賢,使民不爭;昂貴而稀有的商品,使人不偷竊;看不到自己想要的,就不亂。”但是,在事物發展變化的過程中,老子只強調內因的作用,排斥外因的作用。他認為,如果沒有矛盾的對應物,那麽矛盾就不會存在,所以他在《道德經》第十八章中提出:“大道廢,有仁;智慧帶著極大的謬誤出來;六父母不和,有孝心;國之大澤,有忠臣。奮不顧身棄義,百姓孝順;棄智,人受益百倍;千萬不要放棄利潤,賊無所有。”老子認為,治國要摒棄所謂的“仁義禮義”。正是由於這些人為的規定,社會無法按照原有的規律自然發展,違背了“道”的發展規律。因此,國家社會陷入戰亂的混亂局面,人民無法安居樂業。老子認為上面說的不夠概括,不夠深刻,所以明確提出了他的論點,即統治者應該“簡單,自私,欲望少[7]”

有句話說,不讀《莊子》就不能研究中國哲學。謝教授指出辯證法與相對主義的交織是《莊子》的壹個重要特點[8]。辯證法是研究對象本身本質中的矛盾。莊子采用的是把矛盾暴露給他研究的對象的方法,這是符合辯證法的。莊子既繼承了老子的辯證思想,又有所發展和突破。首先,莊子承認世間萬物都是不斷變化發展的。莊子在《齊物論》中寫道:“壹旦定型,就不死。與相之刃不和並不可悲,只是逃避而已!莊子認為,生命的進程處於壹種不可阻擋的急速變化之中,如駿馬的奔馳,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擋。人的壹生,總是在與自然進行著尖銳的鬥爭,“與自然為敵”和“終身服務”是對這種執著鬥爭的真實描述。在莊子的階級地位和社會背景下,莊子可以看到他人生過程中的復雜變化和尖銳鬥爭,這就是莊子頭腦清醒,有些辯證思想的原因。《秋水》壹文中“年不可舉,而當是深施,終有始,故是語義之方,萬物之理。事物的誕生也是,如果是突發的,就不會改變,不會因時而變。這是什麽?為什麽不呢?丈夫會自給自足。”莊子這裏的“萬物”指的是客觀的物質世界。莊子非常明確地肯定了“萬物”的變化,這種變化就是“若忽動則不變,時不動則不變”。莊子不僅認為事物是變化運動的,而且認為這種變化運動具有絕對性。它在這裏表現出壹種非常鮮明而堅定的辯證觀點。

第二,莊子認識論的相對主義。相對主義是壹種形而上學和唯心主義的哲學。其主要特征是片面誇大事物本質的相對性,抹殺其確定的規定性,取消事物之間的界限,從而從根本上否定事物的客觀存在。在認識論上,相對主義誇大了人們認識的相對性,完全割裂了相對與絕對,否定了相對中的絕對,否定了對錯的客觀標準。相對主義是詭辯的認知基礎。因為它把壹切都看成是相對的、主觀的、任意的,取消了客觀的真假標準,為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打開了方便之門,成為最適合詭辯的工具。莊子在《秋水》中寫道:“在道家看來,沒有什麽是高尚的;看東西,貴的便宜;從庸俗的角度來說,高貴已經沒有了。從區別的角度看,因為大而大,所以壹切都不大;因為小而小,所以壹切都很小。知道天地是米,知道細節是丘山,幾乎看不到。從功德的角度來說,如果因為有了什麽,那麽壹切就都有了;因為沒有它就沒有壹切,沒有它就沒有壹切。如果妳知道事物的反面,不能互相擁有,那麽工作就有了分工。饒有興趣地看著它,因為它是自然的,那麽壹切都不是別的;因為不是它本來的樣子,壹切都是錯的。”任何事物都有它大的壹面和小的壹面。從大的角度看,壹切都是大的;從小處看,壹切都很小;同樣的道理,也可以說壹切都在,什麽都沒有,什麽都沒有,什麽都沒有。我明白,天地小如米粒,壹根頭發大如小山。那麽壹切的區別和數量就看得很清楚了。知道了壹切,就像東方和西方壹樣,是對立的,不可分割的,那麽就可以確定事物的功能和職責。莊子從天地與米粒、毫毫與丘山的比較中,說明萬物的大小、尊嚴、是非都是相對的,不是固定不變的,都在不斷地相互轉化。然後進壹步指出,從道的觀點來看,沒有大小、尊嚴、是非之分,壹切都是壹樣的。

莊子認為,無論是客觀事物,還是人的內心世界,都受道支配。所以,事物都是相對的,都是認識上的對錯。從根本上說,壹切都是道的“物化”現象。比如莊周的夢是蝴蝶,蝴蝶的夢是莊周的,這只是壹種錯覺,沒有確定性。所以,我們應該放棄壹切對立和壹切爭論,愚昧無知,回到虛無的“道”上去,壹切就統壹了。雖然莊子在《萬物之論》中寫道“壹是出於對,二是也是因為對。他對方勝的理論有明智的判斷,但他對現實的變化條件壹無所知,主觀上脫離了現實。把擺脫矛盾和追求“真宰”的意圖結合起來,莊子馬上寫道:“雖然,只有死,才能死;黨不能,黨不能;原因是原因,原因不是原因。所以聖人忍不住發光上天,也是因為它。[9]“這個“聖人”不能不寫莊子這樣的“聖人”,被這些變化弄得眼花繚亂,看不懂,只好用“天”來說清楚。自然沒有辦法考察這些變化的條件,所以得出“是也是另壹個,那也是同壹個”的結論。既然徹底消除了“有”與“有”的矛盾,就達到了“天地壹指”、“萬物壹馬”的局面。

第三章是老莊思想的立足點

關於老莊思想的立場,羅安賢老師在他的《虛靜與逍遙》壹書中說:“老子思想的焦點仍然是社會的混亂。老子從社會的角度,從控制社會亂象的角度來看人,突出人性,從而強調‘謙’。莊子論證的出發點是個體的人。雖然莊子肯定人的本性,但莊子更推崇和強調的是人的自由。[10]“老子思想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社會中的人民,他關註的是國家的安定繁榮和人民的安居樂業。比如老子在《道德經》第三章中指出:“是聖人之治,心之虛,腹之實;削弱他的意誌,強化他的骨骼。往往使人無知無欲,以至於夫賢者不敢為。如果妳什麽都不做,妳就會死。”這壹章的最終重點是警告國王如何治理世界。老子生活在春秋時期,諸侯並立,硝煙彌漫,智者奔走於諸侯之間,為社會災難的火焰推波助瀾。老子建議,欲除戰禍,必先愚而無欲,以愚之策“弱其誌,強其骨”,這樣國家才會堅定。“無為”思想是老子最重要的法律思想。他呼籲統治者“無為而治”。他說:“我為無為,民為上進心。我安靜,人民自以為是。我無事而民富,我無欲而民樸。”老子認為,壹個政治家應該“無為而治”,管理而不幹涉,有君而不壓迫,讓人民自我發展完善,人民才能安寧富足,社會自然才能和諧穩定。老子把“無為”作為聖人“取天下”、“治天下”的手段。

莊子關註的是人的自由和精神自由。莊子出身於沒落的奴隸主貴族,曾經做過漆園官。很快就退休了。莊子認為,自由是待人接物的理想境界。為了達到這種狀態,我們必須對事物“淡泊”,即擺脫與周圍事物的對立和依賴;“不等”的關鍵是“無我”,即消滅矛盾的壹方。比如莊子在《逍遙遊》中寫道:“伏烈子逆風而行,泠然和善,十日後有五日。有福之人不算數。雖然這個免了線,但是還是有事情要做的。夫若以天地之義,抗六氣之辯,遊無止境,則為惡,待哉!所以俗話說“人無自性,神人無用,聖人無名。“列子可以乘風鍛煉,但風也是事,列子還是“有所為”的,那就是依賴風,依賴不是絕對的自由。如果能順應天地自然規律,掌握宇宙變化,就能達到絕對自由的境界。莊子認為宇宙的無限只有用無限的心才能理解。做壹個“無限旅者”,必須做到“無私”、“無功”、“無名”。

標簽

老子和莊子都是道家學派的代表。老子創立了道教,莊子發展了道教。老莊思想的核心是道,在哲學上屬於唯心主義,在政治和法律上強調無為。莊子的思想源於老子又不同於老子,兩者思想不同。這與他們的社會背景和個人經歷是分不開的。正是因為這種差異,老子和莊子在中國的法律、哲學和思想史上大放異彩。

[1]楊晨《莊子的哲學思想》,載《高校社會科學學報》第4期。第69頁

[2]陳鼓應《老子註》,中華書局出版。第114頁

[3]陳鼓應《老子註》,中華書局出版。第163頁

[4]曹處機《莊子註》,中華書局出版。第333頁

[5]曹處機《莊子註》,中華書局出版。第7頁

[6]陳著《德經》,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第3頁

[7]陳鼓應《老子註》,中華書局出版。第136頁

[8]謝著《相對主義與辯證法的莊周》,《高校社會科學學報》第4期。第48頁

[9]曹處機《莊子註》,中華書局出版。第22頁-31

[10]羅安賢《虛靜逍遙》,人民出版社。第53頁

來源:中國法律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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