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包括經營道路客運駕駛員和經營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包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員。
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包括主管機動車維修的技術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和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裝、車輛技術評估(含檢測)的技術人員。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包括理論教練員、駕駛操作教練員、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和危險品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
道路運輸管理人員包括道路客貨運輸企業、道路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管理人員。
其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是指除上述人員以外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包括道路客運乘務員、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學負責人和畢業考核人員、機動車維修企業價格結算人員、業務接待人員等。第三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規範經營、文明執業。第四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便民。第五條交通運輸部負責全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駕駛員、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道路運輸管理人員和其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第二章職業資格管理第六條國家對營業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其他已實施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按照國家職業資格的有關規定執行。
職業資格是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事特定崗位職業素質的基本評價。
營業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資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的道路運輸活動。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優先聘用取得國家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從事機動車維修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第七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應當按照交通運輸部編制的考試大綱、考試題庫、考核標準、考試工作規範和程序組織實施。第八條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組織實施,每月組織壹次考試。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每季度組織壹次考試。第九條營業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1年以上;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四)掌握有關道路客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乘客急救的基本知識;
(五)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第十條營業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掌握道路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貨物裝載、保管的基本知識;
(四)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第十壹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四)取得道路旅客運輸或者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
(五)接受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了解危險貨物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點和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措施;
(六)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