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對於我們現代社會的女生來說,“男女平等”的意識早已深入人心。女生在終身大事的選擇上往往更有主見,對不滿意的對象也能大膽“說不”!但是妳知道嗎?在古代,女孩子不結婚是違法的,甚至被當時的統治者強迫“結婚”,根本不聽女孩子的真實想法。這是什麽造成的?古代女孩不嫁真的違法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章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任何壹方不得強迫對方,任何第三者不得幹涉。”意味著在婚姻伴侶的選擇面前,男女雙方都有完全自主的選擇權,任何人都無權幹涉。換句話說,如果壹個女生不想結婚,誰也不能強迫她結婚,反之亦然。但在《漢惠帝史》中明確寫著:“女子十五歲至三十歲不嫁者,五算”。據說在公元前189年,西漢第二位皇帝劉英就明確頒布了壹道聖旨:“15歲至30歲的女子,不結婚就要納稅”,也就是說,女子不結婚就要罰款。在漢代的“人口稅”稅制中,正常情況下,每個人每年繳納壹元,即120元,但壹旦實行這種“五元制”,15歲至30歲的未婚少女每年就要繳納五元,即600元,與正常人繳納的“人口稅”壹樣高。這樣壹來,如果壹個女生不想結婚,妳就要被迫繳納人頭稅,這顯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按照西漢初年的貧寒背景,除了有錢人,還有誰能出這麽高的“罰金”呢?我們只能在15歲之前結婚,以免“罰款”。包辦婚姻寫的有獨特的意圖。在《吳金狄記》中也有明確記載:“父母十七歲不娶,長官應配之。”“這是晉武帝‘司馬燕’在太史公九年冬十月頒布的聖旨。妳什麽意思?它的意思是,如果壹個女孩到了17歲,父母還沒有安排結婚,由法院接手,親自為女孩選擇“丈夫”,也就是“結婚對象”,也就是我們現在的影視作品中看到的。但是沒有電視劇裏皇帝親自任命的好看。女生那麽多,皇帝也太忙了吧?壹般情況下,地方官隨便指定壹個“男”,然後妳結婚,這是強制性的,不結婚不行。另外,在古代,並不是只有這兩個朝代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要求女孩結婚,在宋代和明代的《婚姻法》中也有提及。區別只是嚴格程度的不同。而且宋朝甚至把女孩結婚的年齡提前到了13歲,明朝也不甘落後,14歲就要結婚。如果把這個放在我們現在的情況下,壹個十三四歲的女孩,還是壹個懵懂無知的孩子。發展慢的,可能還沒開始發展。但在古代,這個年齡的女孩可能已經成為母親了。如公元1626年,孝莊文十三歲的皇後布木布太被其弟護送至盛京,嫁給皇太極為福晉,並於公元1629年生下壹女愛新覺羅雅圖,即古倫永。雖然不是壹個朝代,但充分說明了在古代封建時期,女孩只有十幾歲就被迫嫁為妻子甚至母親,已經成為壹種普遍的常態。那麽,是什麽造成了古代這種封建陋習呢?至於為什麽古代會形成這種“少女先犯法”的封建習慣,我個人認為主要有三個原因:壹是戰亂頻繁,二是天災不斷,三是維護政權穩定的必然。古代戰爭插圖先說第壹點“戰爭頻繁”。封建時期的歷史,說白了就是壹部“不斷分合”的歷史,戰爭無疑是這個時代的產物。但是“戰爭”不是遊戲。縱觀從古至今的戰爭史,無數血淋淋的歷史事實都在控訴著我們戰爭的殘酷。如公元1267年,蒙古發動“宋元戰爭”至南宋,至公元1279年結束,歷時12年,造成“瘟疫”和“饑荒”,直接導致人口從南宋後期的8000多萬驟減到元初的5000多萬。它甚至被載入了吉尼斯世界紀錄。再比如,中世紀肆虐歐洲的黑死病,也因為宗教戰爭的討伐而被帶到了歐洲的土地上,然後迅速開始蔓延,成為了中世紀歐洲人的噩夢。短短六年間,歐洲人口流失多達2000萬人,相當於當時歐洲總人口的三分之壹。戰爭的恐怖絕不是我們在和平時期所能想象的。先說第二點關於被幹旱蹂躪的土地。“天災”落後的科技水平,使得古代人對“自然”的認識過於淺薄,也就意味著他們對自然的認識幾乎無限接近於零。面對大自然的憤怒,不可能提前做好壹系列的安排來預防。壹旦“天災”來臨,那將是古代無人能抵禦的噩夢。比如清朝光緒年間,從公元1876年到公元1880年持續了四年的“丁五七災荒”,給清朝百姓帶來了壹場不可抗拒的“浩劫”。《南江縣誌》記載:“丁疇舊,川北亦旱,尤以巴(中)、南(江)、通(江)三縣為甚...數百裏裸地,稻苗被燒,米價飛漲,窮人苦不堪言。”據最後的統計,“丁午奇荒”造成的人員傷亡有上千萬,歷史上的這起“天災”絕不僅僅是這壹起。幹旱、蝗災、洪水、瘟疫,古代的任何壹場自然災害都可能導致大量人員傷亡,太可悲了。最後,太祖李世民蠟像會講第三點:“維護政權穩定是必然的。”唐太宗李世民曾說過這樣壹句話:“君主也是船;人,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政權的基礎在人民,也就是人口。從以上兩個因素也可以明顯看出,如果壹個王朝發生重大的“天災”或“戰爭”,人口就會急劇萎縮,也就是說支撐政權的基礎將面臨崩潰的局面。換句話說,沒有“人民”,政權的統治者能統治誰?因此,如何盡可能地增加人口,無疑成為古代統治者十分關註的問題。有了人,就有了政權的基礎,政權才能在這個基礎上發展壯大。正是因為這種觀念,古人信奉“以民為本”的治國之道。也正是基於這種觀念,再加上古代人普遍的“重男輕女”觀念,導致古代女性的社會地位只能稱之為男性的附屬品。所以,制定法律強制女性在規定年齡結婚生子,增加人口,無可厚非。真實是那個時代背景下的必然!是什麽原因讓喜結良緣的新娘,讓現代女孩的“結婚”可以自己掌握,不受他人的幹擾和制約?原因也很簡單,因為這是現代健全的法律制度規定的。如上所述,“結婚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任何壹方提出異議都可以視為“婚姻關系”不成立。當然,這是婚前!拿著這個結婚證小本子,妳得去民政局申請解除婚姻關系。正是因為法律對女性地位的保護,才使得男女平等的意識深入人心,形成了嫁不嫁由女生說了算的現狀。除此之外,“社會發展”和“科學水平”的進步也是造成這種局面的動力之壹。社會的發展使世界各國變得和平,渴望和平。沒有戰爭,人們自然可以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也不會再有古代戰爭造成的“人口大災難”,人類可以正常繁衍生息。科學水平的進步進壹步加深了人類對自然的認識,很多危險的自然災害是可以提前預防和補救的,不會造成太大的損失。即使有,也不會影響人類正常生活的延續。清理城市排水管道的工人就像洪水壹樣。如果是在古代,壹場洪水會造成多少傷亡?更不用說洪水造成的瘟疫傳播了。但是,在天氣預報的預警下,人們可以提前預防洪水,發達的城市排水系統也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將城市中的積水排到其他地方,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生活。不用說,在發達的醫療水平下,有什麽“瘟疫”可以不受控制地肆虐?它不存在。所以,珍惜現在的和平,只有和平才能帶給我們真正的“自由”,而不僅僅是男女平等下的“婚姻自由”!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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