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大學畢業後,符合壹定條件就有資格讀博士。法學碩士在國內相當於德國法學第壹次全國統考,所以在國內讀完碩士再來德國讀博士是不需要補課的。
讀博士的第壹步是找壹個同意指導妳論文的博士生導師。在德語中,博士生導師被稱為?醫生的父親?;正規大學的正教授壹般可以指導博士生。找導師的時候,他們壹般會先搜集壹些相關資料,看看哪些教授是相關領域的。在選擇導師的時候,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考量。典型的問題是教授在這方面的學習如何,是否及時閱讀上交的論文,評分時是慷慨還是苛刻,是否能接受不同的意見,以及如何待人接物,是否友好可親等等。
選好教授後,接下來就是聯系他,壹般是先通過他的秘書,很多人都過不了這壹關;尤其是著名的教授,往往會被很多人吸引,他們的秘書往往會把第壹關。過濾器?放棄很多申請人。
通過秘書後,教授會閱讀相關申請材料,決定是否錄取博士生。那麽,教授如何決定是否收博士生呢?就法學而言,大學畢業考試被稱為第壹次國考,分為筆試和口試兩部分,滿分18;及格4分,9分是很不錯的成績,超過12分的基本不多見;醫生的父親首先看這個分數。分數高的話,被醫生爸爸拒絕的可能性比較小。如果第壹次國考分數不是特別高,就很難找到導師。
教授做出三個最終決定:拒絕、推遲和接受。
有些教授也很難做出拒絕的決定。說到底就是拒絕別人的要求。對於壹些教授來說,這是壹件很簡單的事情。最簡單的方法是局長拒絕所有申請。拒絕回復壹般分為五個部分:1,申請材料已經收到;2.不能接受其申請;3.給個理由,壹般來說,很多博士生已經被錄取了,沒有精力接收新的博士生;4.表示非常遺憾;5.鼓勵並祝願申請者和其他教授壹起好運。
與直接拒絕相比,延期是壹種變相的、不誠實的拒絕;壹般來說,教授給申請人這樣的回答:我會考慮妳的申請,稍後我會通知妳。結果申請人等消息等了很久,往往不敢再問教授,以免留下不好的印象;時間久了,申請人就知道沒希望了。
當然,好的結果是得到肯定的答案,讓申請人開始準備其他條件;其中,對於中國學生來說,最難的是兩個研討會。壹般來說,選擇壹個教授開的研討會,選擇其中壹個指定的題目,寫壹篇論文,大概20頁,然後在指定的日期用20分鐘做壹個報告,然後回答其他同學提出的問題;書面論文占三分之二,口頭報告和討論占三分之壹;最後總分要在平均分以上,不算及格。參加兩次討論課,取得相對優異的成績後,可以和其他材料壹起申請博士資格。對於還在國內的讀者來說,比較可行的聯系導師的方式是通過國內教授的推薦。
二、確定題目
確定導師後,下壹步應該是決定論文題目。壹般來說,導師會問妳對什麽問題感興趣,先問妳想寫什麽題目。如果妳的題目得到了導師的認可,導師不會輕易讓妳重寫其他題目;這樣做的好處是,妳對自己的題目有認同感,因為這是自己決定的,而不是導師強加的。如果妳沒有什麽具體的想法,或者教授認為妳的題目不合適,他會給妳壹個題目或者讓妳從幾個題目中選壹個。
寫壹些比較法學的題目比較現實,就是比較中德在特定領域的情況。它的優點是可以充分發揮相對於德國學生的優勢,避免自身的劣勢。因為寫純德國法的題目,中國學生不具備德國學生所具備的優勢。畢竟法律調整的是社會生活。如果妳不是從小生活在這個社會,即使妳在德國的大學體系中學習法律,妳對德國法律的了解也肯定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對於中國的情況,同理,中國的學生在相關研究方面當然有優勢,但要寫好這樣的題目也不容易;首先,真正的比較研究是很難的。現在很多名為《比較法》的著作,其實很大程度上介紹的是某個領域各個國家的情況,真正能比較的內容少之又少。是這樣嗎?比較法?其實沒多大意義;其次,寫比較法的題目,意味著研究中國的情況非常重要,而不是把妳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德國法上。從離家不遠的萬裏出國,壹般都是想好好學習國外的法律,但是花費大量的精力研究國內的情況,似乎與留學的初衷不符。當然,從比較法的角度來看,我們往往從不同的角度思考,視野更開闊,可以擺脫只研究壹國法律時各種有形無形的先入之見的束縛,對兩國的法律都有更透徹的了解。
第三,教授的指導
選題確定後,就要開始收集相關資料,進行相應的研究。不像國內,德國的博士生不用上課,幾乎都是自己做研究。那麽在這漫長的論文寫作過程中,導師能給予多少指導和幫助呢?壹般來說,如果博士生不主動找教授,教授壹般不會詢問其研究進展,並給予具體的學術指導;在實踐中,博士生得到導師指導的多少,直接關系到和教授接觸的機會有多少。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做壹個區分。德國的教授除了秘書壹般都有壹些助理。這些助理也是博士生,他們有獨立的或者和別人共用的辦公室。壹般來說,每個助手都有自己的任務。比如教授自己教壹門課,當教授出差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講課的時候,這些助教會替他講課。此外,這些助理還提供壹些輔導課程,幫助學生消化和鞏固他們所學的知識。對於這些做助教的博士生來說,因為經常接觸導師,所以經常有機會和他討論論文,得到壹些具體的學術指導。
對於不做教授助理的博士生來說,能得到教授的指導是非常有限的。他們需要通過秘書安排時間與教授見面。由於德國教授通常在壹天之內安排好壹周的課程,而且住所和大學所在地往往不在壹個城市,所以博士生見到導師的機會有限。事實上,在漫長的論文寫作過程中,沒有助理崗位的博士生很少遇到導師;在漫長的研究和寫作過程中,很多博士生並不和導師見面進行學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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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來說,博士生在研究過程中與導師的交流有限,甚至會讓人覺得導師名副其實。但對於有獨立研究能力的博士生來說,由於導師不問他們的研究進展,他們享有充分的學術研究自由。對於不是特別擅長獨立研究的博士生來說,這種制度無疑是不利的。
第四,經濟來源
讀博士是對時間和經濟的投資。從經濟上講,費用壹般包括生活費和研究費(如書籍和復印費,甚至包括實地調查和查找資料的差旅費);幾年後,這也是壹大筆錢;論文的成敗,經濟因素可以說有很大的作用,博士生的經濟來源,壹般分為這幾種:
1.家庭支持:很多德國博士生都是得到父母的經濟支持,尤其是家庭經濟條件好的。有父母做經濟後盾,他們安心學習。在中國學生中,很少有人依靠家庭的支持;
2.為教授工作:很多博士生也擔任教授助理。這個職位屬於公職。壹般助理與政府簽約三年,每周工作20小時左右,其余時間都花在論文上。這個職位很受博士生歡迎。除了解決經濟問題,它還有壹些優點。因為助教經常聯系導師,所以可以經常和導師進行學術交流。通過參加壹些活動,比如組織會議等。助理壹般都有辦公室,這也是優勢;此外,由於助教經常與導師接觸,建立了較為密切的關系,導師在給博士論文打分時,壹般傾向於給較高的分數。博士論文的成績還是有壹定分量的,助理職位的受歡迎程度也有很大關系。當然,有利也有弊。很多導師往往會給助教布置很多工作,這就大大限制了助教寫論文的時間。
3.獎學金:最理想的收入來源是獎學金。獲得博士學歷後,有資格申請很多獎學金。申請壹些黨的基金會的獎學金是比較常見的。德國的主要政黨都有自己的基金會,這些基金會支持與他們的政治觀點接近的有才華、熱心公益的學生。我有些朋友拿過黨獎學金,有德國人,也有外國人,包括中國人。這些獎學金壹般為期兩年,可以再延長1年。據說最長的壹個獲得了五年獎學金。但需要指出的是,申請這些獎學金,除了耗時較長,壹般需要4到6個月,成功的可能性確實很低;根據這些黨基公布的統計,每20個申請人中只有壹個幸運兒。
除了政黨基金會,還有其他組織提供獎學金,其中DAAD(德國學術交流中心)資助國內學生到國外學習,外國學生到德國學習。想在德國攻讀博士學位的中國學生可以申請由DAAD和國內壹個名為留學基金會的組織聯合頒發的獎學金。其中壹個條件大概是妳獲得了碩士學位。如果申請人通過初選,他們將花壹年時間學習德語,然後DAAD將把其中壹些人送到德國攻讀博士學位。這個程序的缺點是花費太多時間。如果妳打算去德國讀博士,在研究生階段就開始學習德語,那麽參加這個項目就意味著妳不能在碩士畢業後馬上去德國,而是必須學習壹年德語,無論妳的德語水平如何。申請時必須有碩士學位,也就是說畢業前不能申請,也就是說最早要畢業兩年後才能上;因為兩年大約占我人生的五十分之壹,所以作者根本沒有考慮過這個程序,而且學了壹年德語也不壹定能被派到德國,所以整體上還是對這個程序持謹慎態度為好;除此之外,還有壹些其他的獎學金,比如大學裏壹些組織或者個人設立的獎學金。
動詞 (verb的縮寫)所需時間
經濟保障只是讀博士的必要條件,但遠遠不夠。在解決了經濟問題後,博士生們開始面對日本長期研究擴張所帶來的挑戰。就博士學習所需要的時間而言,並不需要博士生在規定的期限內撰寫和提交論文。壹般來說,壹年左右寫完論文的博士生很少;大約三分之壹的博士生花三年時間,三分之壹在三到五年之間,最後三分之壹超過五年。留學生壹般需要更長的時間,語言的提高也需要壹段時間,因為法律和語言密切相關。在留學生中,論文的進度似乎與德語的掌握程度成正比。
由於博士論文本身的完成難度,中途放棄的博士生也不少。估計至少有20%的法學博士生堅持不做最後壹名;放棄的理由各種各樣,比如有好的工作機會。但最常見的原因還是學術研究本身的難度。為了寫壹篇合格的博士論文,妳必須閱讀和消化大量的文獻,形成自己的思路,最後用符合學術規範的方式表達出來。這確實是對壹個人意誌和能力的巨大挑戰。
不及物動詞提交論文後的程序
如果妳考上了,前面的程序順利通過,最後妳把論文交給導師,不要著急,後續的程序還是需要壹段時間的。導師收到論文後,要在四個月內看完,寫評論,打分,然後法律系交給另壹位教授,由他再發表第二次評論,打分。壹般來說,二教授尊重導師的意見,給的分和導師的分壹樣。只有當第二個教授的意見和導師的意見顯著不同時,兩個成績才會不同。
第二位教授發表意見後,法律系定下了口試的日期。口試的內容與論文無關。考生拿到自己專業的壹個問題,比如壹個案例,然後準備壹個月左右。口試的流程和國內的論文答辯差不多。考生先花20分鐘左右介紹自己的觀點,然後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 * *總時長壹小時左右,然後考官內部討論決定考生成績;壹般來說,如果兩條評語中的分數相同,那麽口試對綜合成績沒有影響;如果兩個評語中的分數不同,三個考官會討論決定博士生的最終分數。
博士論文和口試成績分為優等、良好、合格、不合格;壹般來說,不合格的結果很少出現。比較常見的成績是好,合格。博士生很少有成績優秀的,教授壹般不會輕易給這樣的分數。雖然只要成績合格以上就可以拿到博士學位,但是好成績還是很看重的,因為好成績也是對科研能力的肯定,尤其是對於以後有誌於教學科研的博士生來說。成績好起到壹定作用。
七。授予學位
口試結束後,即使綜合成績在及格以上,博士生也不是馬上就能拿到學位。原則上只有在壹年壹度的博士畢業典禮上拿到博士學位證書,才有權利在名字前面加上Dr字樣,在此之前使用博士頭銜是違法的;但由於口試後已完成實體程序,博士生可以提前申請博士頭銜使用權;壹般來說,如果博士論文已經發表,或者博士生已經和出版社簽約發表論文,那麽博士生可以提前拿到博士學位,申請後使用博士頭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