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許多已建和在建的地鐵工程由於安全管理和防護措施的缺陷,造成了安全事故、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因此,在施工中必須高度重視,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完善防護措施。那麽,以下是我整理的地鐵施工安全管理及防護措施。歡迎閱讀瀏覽。
1.地鐵施工中的危險有害因素
1.地鐵施工受地質、水文等多種因素影響,施工過程中容易發生坍塌、冒頂、湧砂、湧水、滲水等事故。地鐵線路大多是市區繁忙的主幹道,建築縱橫交錯。有各種類型的地下管線,如燃氣管道、照明和電力電纜、通信電纜、給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等。道路兩旁,而且他們的掩埋條件復雜,周圍環境有很多不確定因素。施工過程容易造成:燃氣管道破裂導致火災爆炸;電源線、通訊線斷裂,導致停電、通訊中斷,甚至觸電事故;給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破裂導致停水或低窪積水;地面塌陷或鼓包,造成周邊建築物開裂或坍塌等事故。
2.在地鐵施工階段,采用明挖、暗挖、盾構等施工方法和輔助施工方法進行基坑或區間隧道開挖時,容易發生不均勻沈降、地面塌陷或隆起。主要原因是地層周圍巖土體的原始應力變化和被剪切擾動或破壞的重塑土的再固結。因此,選擇錯誤的施工方法和圍護方案,會造成附近地下管線斷裂或導致周圍建築物開裂、傾斜甚至倒塌。
3.地鐵施工過程中現場施工管理和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也會對地鐵施工產生影響,甚至引發安全事故。比如,被拆建築外部管線尤其是供電、燃氣的切斷檢查不到位;各種搬遷管線管線位置的不確定性;管道施工中管溝安全保護和周圍建築物保護不當;燃氣管道切割保護不當;由於施工現場狹窄,運輸車輛混亂,現場各區沒有臨時交通標誌、標線和指示燈,或設置不當;施工作業區邊界不清,沒有圍欄、擋板、保安等。,這些都容易造成車輛。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會影響施工安全:施工人員攜帶火種、打火機等能引起火災的物品進入施工現場,會引起爆炸、火災等事故;施工機械過大的噪音和振動會妨礙對話,影響信號溝通,進而妨礙作業安全,使操作人員感到不適;長期吸入作業產生的粉塵、廢氣、煙霧,會引起矽肺或缺氧;開挖棄土處理不當、在基坑頂部堆放棄土以及增加其他附加荷載可能導致坍塌事故:施工降水不當可能導致地面不均勻沈降;機械設備誤檢、電氣設備超負荷、施工機具違章操作會造成機器控制失靈、零件墜落、塔身倒塌、設備損壞、火災、觸電等風險。
二、地鐵施工安全管理及防護措施
地鐵線路周邊重要建(構)築物和地下公共管線影響範圍廣。如果它們遭到破壞,將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穩定產生巨大影響。因此,施工中應加強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1.地鐵工程地質條件較難看清,應盡快收集地鐵沿線相應的水文、地質、地下管線、地下障礙物、土壤性質等勘探資料:從系統總平面布置到各局部結構,都應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詳細設計,並按要求進行討論、審查、審核和批準。
2.施工期間應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能部門和員工的安全責任;制定事故管理、隱患排查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動土、動火、斷路、吊裝、進入受限空間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許可證制度。同時,多工種同時施工時,加強現場與專業的協調。
3.施工前根據地鐵工程相關設計選擇合適的施工方法、輔助施工方法、結構材料和加固保護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安全風險控制措施和安全操作、安全操作規程,經上級和安全監督確認後實施。施工過程中,根據施工單位和第三方發現的新情況,及時做出相應的設計變更或應急處理,並經安全監督確認後實施。施工中應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確保施工安全。邀請有特殊技術等級要求的技術人員對大型設施吊裝、主體模板工程、施工主體變形、地表沈降、地下水位變化、建築物下沈等進行嚴密觀測,根據觀測數據調整施工方案,確保施工周邊建築物的安全。
4.由於地鐵施工的隱蔽性和復雜性以及巖土工程的不確定性,針對地鐵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各類事故,應制定地鐵施工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發生險情時采取有效控制和實施應急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挽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建立永久性應急救援組織,並定期組織演練。
5.應充分發揮地鐵工程安全監理單位的作用。安全監管要結合地鐵工程實際,按照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監管導則》、《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2000)的要求,制定地鐵工程安全生產監管要點,細化地鐵工程監理安全管理,強化監管第二道安全防線的作用。
6.項目實施前,所有參與項目施工的員工(包括外包商)都應接受專業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訓。要求操作人員熟悉應急預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操作規程。
7.施工期間,安全標誌(GB2894?1996)和安全標誌使用指南(GBl6179?1996),制作和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和警示說明。在施工、維修、吊裝現場設置警示區域、臨時交通等警示標誌;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誌:在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場所設置公告欄,公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危害應急救援措施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結果。
8.建築材料、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施工期間應妥善保管;改善隧道施工中的照明、排水和通風:減少施工機械產生的噪音、振動、粉塵、廢氣和煙霧,確保施工期間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據設計要求,采取有效的減振降噪措施,合理排放棄土和汙水,減少地鐵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9.施工期間,應在重要建(構)築物周圍設置監測點,密切觀察其位移和沈降。當位移和沈降量或變化頻率超過規定的報警值時,應立即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對建築地基土可采取跟蹤註漿措施,且必須對稱均勻註漿。同時可采取改變基坑開挖順序、加快支護速度等技術措施,避免建築物沈降開裂。
10.施工前必須探明地下管線的埋設情況,查明地下管線的標高、埋深、走向、規格、容量、用途、性質和完好程度。在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時,將地下管線的保護列為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之壹,並在施工總平面圖上標出影響施工和受施工影響的地下管線。施工期主要防止管道被作業機械損壞,基坑開挖階段主要防止管道因開挖引起的地表沈降而斷裂損壞。應定期觀測管道的沈降,當沈降達到極限值時,應及時對管道下的基礎進行灌漿,防止管道過度沈降。對於已確定受施工影響較大的管線,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加固或搬遷。在施工過程中,對可能發生事故的地下管線要提前做好應急措施,配備應急搶修設備,以便在出現險情苗頭時及時搶修,做到防患於未然。施工過程中,如發現管線現狀與交底內容和樣孔數據不符,或出現直接危及管線安全的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和相關管線單位到場研究,商討補救措施。在未作出統壹結論前,不得擅自處理或繼續施工。
11.各種地鐵施工方法和輔助施工方法的選擇,不僅需要考慮工程的地質條件、結構類型、設計要求、受力情況和荷載特點,還需要考慮施工單位的機械設備、工程的經濟效益和當地的周邊環境。選擇施工方法和輔助施工方法的基本原則是保護圍巖穩定,充分調動和發揮其自承能力。
12.支護時應嚴格按照設計和施工規範,加強各工序之間的銜接,加快各分部開挖和初期支護的施工進度,並及時施加軸向預應力,根據監測對支護施加應力,減少圍護結構變形。支撐類型和規格的選擇必須滿足設計要求、設計軸力和《基坑工程設計規範》(DBJ08-61-97)的要求。支撐結構應連接牢固。當發現支撐系統變形、松動或失效時,必須及時處理,避免圍護結構失穩。
13.制定特殊氣候條件或特殊作業條件下的施工措施,確保特殊條件下的施工在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14.要積極搭建有專家參與的中介安全服務平臺,充分發揮社保中介或專家的力量,確保地鐵工程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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