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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舉證責任&;描述差異處理

說服的負擔

這個規則適用於所有入駐淘寶市場的商家(店鋪)。

1.在爭議解決過程中,淘極客有權要求買家或商家提供證據,並單方判斷證據的有效性。

2.在爭議解決過程中,如果買賣雙方提供的證據不準確或未提供相關證據,淘寶有權單方判定爭議結果。

3.如果買家反饋未收到貨物,商家需要根據發貨規則向買家或其委托的收貨人提供貨物收據。

4.如果買家反饋商品有質量問題或為假貨,肉眼無法判斷,商家應按照淘極客的要求提供商品的經銷證明、產品合格證、商家* *、購貨合同(訂單)等證明文件。如果買家反饋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與商品描述不符,且肉眼可以判斷,淘極客有權根據買家提供的圖片證據直接判斷。

5.如果買家按照淘極客的要求和國家相關規定對商品進行檢測,且檢測機構出具的正式書面檢測結果確認商品為假貨或存在質量問題,檢測費用由商家承擔;如果買家未經商家或淘寶平臺同意提交檢測,相應的檢測費用由買家承擔。

6.對於買方要求由淘機集進行檢測的商品,淘機集對商品在檢測過程中造成的損壞不承擔責任。

7.商家沒有點擊也沒有聲明發貨,買家要求取消訂單。如果商家已經實際發貨,必須提供相應的發貨憑證。如果商家提供的信息不準確或逾期未提供憑證,淘極客有權認定買家維權成立。

8.買家必須在確認收貨(包括買家主動確認收貨和系統自動確認收貨,下同)後15天之前或之內申請退款,逾期收款有權拒收。

9.如果支持三包類別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商家必須提供相關服務,如提供準確的維修點地址、產品維修和退換貨服務等。如果商家拒絕提供服務,淘極客有權允許買家只退款不退貨,相應的損失和費用由商家承擔。

10.本規範於2018,10首次生效,並於2018,12,25修訂生效。

11.當時的規則適用於本規範生效前的商戶行為,本規範適用於本規範生效後的商戶行為。

描述差異處理

這個規則適用於所有入駐淘寶市場的商家(店鋪)。

1.定義

1.1.商品描述: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形式。,商家對商品本身進行評論(基本屬性、規格、數量、保質期、瑕疵等。)、品牌、包裝、發貨、交易配件等。

1.2.抽樣樣本:淘吉集平臺通過匿名購買從商家店鋪獲得的商品。

1.3.描述不匹配。

本規則所稱描述不符,是指商家實際交付的商品與交易達成時的商品描述不壹致,包括但不限於:1)商品描述存在未披露的瑕疵;或者2)對所比較商品的描述存在錯誤、遺漏或者誤導性陳述;或者3)與商品描述有其他差異。

2.商業義務

2.1.真實的描述

2.1.1.商家應對商品本身進行真實、完整、全面的描述(基本屬性、規格、數量、保質期、缺陷等。)、品牌、外包裝、發貨、交易配件等淘寶集提供的店鋪頁面、商品詳情頁、推廣頁面、客服聊天等所有渠道中的信息。

2.1.2.商品的基本屬性取決於其特性和功能,包括但不限於面料、材質、顏色、做工、尺寸、重量、質量標準等因素。

2.2.根據實際交貨情況

商家應保證自己實際交付的商品與商品描述壹致。

3.識別標準

淘極集平臺根據描述不壹致的嚴重程度進行分類處理,各種描述不壹致的認定標準如下:

類別3.1。a指消費者收到的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商品或樣品:

1)有壹個A類(包括平臺可能不時細分的類別,如A1類,其他類別也是如此)列在《淘集描述分類、識別和處理標準》(以下簡稱分類標準)中;

2)與商品說明相比,存在其他嚴重影響消費者正常使用或者嚴重影響消費者購買決策的差異。

3.2.B類是指消費者收到的商品或者抽樣樣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有分類認定和處理標準中所列的B類情形;

2)與商品描述有較大差異,可能影響消費者正常使用或影響消費者購買決策。

3.3.C類是指消費者收到的商品或者抽樣樣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有分類鑒定和處理標準中所列的C類情形;

2)與商品描述相比,略有差異,不影響消費者正常使用和消費者的購買決策。

4.處理規則

4.1.初步判定描述不符。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淘極客平臺有權初步認定商家描述不壹致:

1)平臺通過隨機抽樣獲得抽樣樣本,根據普通或非專業人員的知識水平,將抽樣樣本與產品說明進行比對,發現抽樣樣本存在1.3條所述情形。

2)平臺通過其他渠道獲取線索,發現商家店鋪存在1.3條描述的情況。

4.2.初步處理措施

平臺將在初步確定商戶描述不壹致的當天(T日)采取以下壹項或多項措施:

1)暫停該商品的宣傳推廣。

2)暫時下架該商品或店內所有商品或屏蔽鏈接。

3)告知商家在本規則規定的期限內提供實際交付的商品與商品描述相符的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檢驗報告、合同、正式購買憑證如* *、完整的授權鏈文件等。

4)不符合項描述處理前,禁止商家參與任何專題、推文等平臺活動,暫停店鋪推廣(移除廣告等。);

5)從T日起,按照以下標準臨時增加店鋪保證金或限制從店鋪賬戶提取資金:抽樣訂單形成的當周周日(含)與描述不符的商品(以商品ID為準,下同)總銷售額的三倍。

6)限制從商戶店鋪賬戶提取所有資金;

7)平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4.3.商家投訴及舉證

1)商家應在收到平臺通知後7個工作日(T+7個工作日)內首次提出投訴並舉證,提交平臺認可的信息或其他有效文件。

2)平臺收到商家提交的證明文件後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通過後臺申訴頁面提示、站內信函等方式告知商家。

3)如果平臺認為商家提供的第壹份證明不足,商家可以在3個工作日內(T+10個工作日)提供第二份證明。

4)如果商家提交的證據能夠證明商家實際交付的全部或部分訂單與商家提供的證明後的描述壹致(即全部或部分申訴成功),將視情況逐步解除對店鋪的全部或部分處理措施,但在平臺確認申訴成功前采取的處理措施不會被撤銷或回溯。

4.4.處理違規行為的措施

4.4.1.淘吉集平臺初步確定商家描述不符後,出現下列情形之壹的,平臺將根據第三條規定最終確定描述不符的類別:

1)收到平臺通知後,商家未在規定期限內發起投訴或提供有效證據的;

2)商家收到平臺通知後,經過兩次舉證仍不能對描述不符做出合理解釋和證明;

(三)相關商品和/或樣品經檢測機構檢測,確認與本規則規定的描述不符。

4.4.2.平臺最終確定與描述不符的類別後,將根據分類認定和處理標準,采取以下壹項或多項違規處理措施:

1)限制店鋪賬戶資金提取;

2)下架或屏蔽描述不符商品的鏈接;

3)對商家進行警告,並告知其進行整改;

4)在壹定時間內禁止銷售店內所有商品或描述不符的商品;

5)對店鋪采取壹定期限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移除資源位、禁止資源位、移除廣告、禁止新品、禁止上架等。

6)從商家保證金(包括但不限於店鋪保證金、活動保證金,下同)和/或支付賬戶余額中扣除消費者賠償金,用於支付壹定時間內所有描述不壹致的商品訂單對應的消費者;

7)單方解除淘吉集平臺合作協議,終止與商家的合作,清場;

8)冀濤平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4.4.3.如果在根據第4.4.2條和分類識別和處理標準確定的付款期限內,訂單已經因描述不符而付款,則不會重復付款。

4.5.暫停付款

描述不符處理過程中,如遇商家與平臺之間的訴訟、仲裁或其他糾紛,平臺有權暫停向消費者支付。自平臺限制商戶店鋪賬戶資金提取之日起9個月內不能解決前述爭議的,平臺有權恢復本規則第四條規定的處理流程,並對消費者進行賠償。如果商戶賬戶中的保證金和/或支付款余額不足,平臺有權以自有資金發放無門檻券進行賠付,並向商戶追償不足部分。平臺有權酌情延長上述暫停支付期。

4.6.取樣樣品處理

對於易燃、易爆、危險品、易腐、蟲蛀、易腐爛或其他不宜保存的取樣樣品,以及在檢測/檢驗過程中因檢測/檢驗方法或技術原因造成樣品丟失、損壞或失效的樣品,平臺或檢測/檢驗機構有權及時銷毀。對於其他抽檢樣品,平臺有權根據樣品情況確定保存期限。

5.本規範於018+01年10月首次生效,2018年2月25日修訂。

6.當時的規則適用於本規範生效前的商戶行為,本規範適用於本規範生效後的商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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