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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任首席法官遴選實施方案

首任審判長選任實施方案是為了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建立符合審判規律的審判組織形式,增強法官的責任感和榮譽感,調動法官的審判積極性,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確保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及壹、目的和意義通過選任審判長,實行法官員額制,選拔具有較強審判業務能力和水平、良好職業道德和進取精神的法官,分配到審判長這壹重要崗位, 從而充分挖掘現有審判資源潛力,調動法官積極性,實現責權利有機統壹,進壹步提高審判工作質量和效率,形成公正高效有序的審判運行新機制。 二、選任審判長的基本原則1,依法執行原則;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3.責權利相統壹的原則;4.優勝劣汰和動態管理的原則;三。審判長資格審判長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65,438+0。遵守憲法、法律和法院規章制度,嚴守審判紀律,嚴格依法辦事,秉公執法,清正廉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2、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並符合法官要求,或者是我院法官。3.具有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能夠運用法律專業知識解決審判工作中的實際問題;能夠熟練主持庭審,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和文字功底;能夠規範、熟練地制作法律文書。4.承辦的案件無重大失誤,無違法違紀行為。5.身體健康,能勝任審判工作。6.有壹定的組織協調能力。4.領導班子中主審法官的選任工作由我院黨組領導、組織和實施,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縣人大、縣紀委、縣組織部、縣政法委參與、指導和監督。五、審判長崗位根據縣人民法院承擔的三大審判任務,審判長分為刑事審判長、民事審判長、行政審判長三類;該院共有審判長8名,其中刑事審判長2名,民事審判長6名。行政審判長由審判長遴選領導小組從民事審判長中聘任。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除經考試任命的以外,不享受審判長待遇。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擔任審判長的,每年承辦的案件數量不得低於同類審判長平均辦案數量。不及物動詞主審法官的遴選程序1。成立第壹屆主審法官遴選領導小組。院長葉寧洲任組長,政治部主任周任副組長,副院長、周汝康、任成員,組成第壹屆審判長遴選領導小組。2、確定審判長崗位並公布。第壹主審法官有八個職位,分為刑事主審法官和民事主審法官。其中,刑事審判長2名,民事審判長6名,行政審判長由審判長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審判長中聘任。3.報名吧。除了院領導,所有院評委都要報名參加評選;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符合法官資格條件的人員也可以報名參選。4.資格審查。申請人填寫報名表,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宣布報名和資格審查。5、業務和綜合素質考試。審判長考試分為專業素質考試、邏輯思維與口頭表達能力考試、庭審能力考試、公文寫作能力考試、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五個環節,總分100。報名人數不足2: 1的,在不違背《通海縣人民法院審判長選任實施細則》規定的選任審判長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審判長選任領導小組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考試辦法,對考試內容和形式進行適當調整。(1)專業素質考試。刑事主審法官主要審查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理論及相關司法解釋;民事主審法官主要審查民法通則、婚姻法、合同法、繼承法、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占總分的40%。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監考。②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的考查。收集壹定數量的話題,涵蓋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娛樂、同事關系、上下級關系、婚姻家庭、倫理道德等。考生抽簽確定題目後,考慮5分鐘,即興發表對問題的看法。評價小組對考生的思維敏捷度、社會生活經驗、邏輯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進行了綜合評價,占總分的10%。考評小組成員為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選派的5名優秀法官,加上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1名代表,共9人。(3)審判能力測試。選取我院受理的部分案件,由考生公開開庭審理和宣判。庭審結束後,由考評小組對候選人的主持庭審能力、庭審技巧、感染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評判,占總成績的20%。考評小組成員為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選派的5名優秀法官,加上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1名代表,共9人。(4)公文寫作能力測試。考生自主選題,撰寫壹篇工作報告、工作總結或工作計劃,占總分的10%。省高院政治部負責閱卷,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⑤裁判文書寫作能力測試。壹是選擇案情復雜、事實和法律適用有爭議的案件,作出判決;二、選擇案情復雜,但事實和適用法律無爭議的案件,作出判決;第三,選擇事實簡單、適用法律無爭議的案件,作出判決。通過對上述三項裁判的綜合評分,作為評價應試人員制作裁判文書能力的依據,占總分的20%。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監考。6.公布考試成績。7、根據考試、考核、考察情況,公示擬任命名單。8、宣布評選結果,辦理手續。9.學院院長頒發的聘書。七。時間表為加快員額制方向法官職業化進程,通海縣人民法院壹審法官遴選工作定於2003年9月1日起正式組織實施,2003年2月31日前完成。當選的審判法官將於2004年6月1日就職。具體報名和考試時間另行通知。八。第壹任審判長任期通海縣人民法院第壹任審判長任期三年,自2004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06年2月31日。任期內的審判長具有審判長的職權,履行審判長的職責,享受審判長的待遇,承擔審判長的職責。九、審判長權限1,獨立司法權。審判長有權獨立審理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幹涉。獨任審判的情況下,審判長有權決定最終的判決結果;合議庭審理的案件,審判長有權獨立發表個人意見;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時,審判長有權保留個人意見。2.組織管理權。審判長有權組織本審判單位的審判管理工作,指導助理法官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和審判後的善後工作,安排書記員的工作。3.評價和建議權。審判長有權對助理審判員、書記員的工作進行考核,有權對助理審判員、書記員的獎懲、晉升或者處分提出建議。4.主持審判的權利。單獨審理的案件,由審判長主持;合議庭審理的案件,壹律由審判長主持。5、發文權。凡未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案件,應當由審判長簽名。6.建議討論權。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中,合議庭意見有重大分歧的,承辦案件的審判長有權根據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定,或者依法報請分管院領導批準,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十、主審法官的責任。1.獨任審判的,由審判長負責案件的審判程序,依法確認事實、裁判結果;2、合議庭審理的案件,由合議庭對案件的審判程序、認定事實和判決結果依法承擔責任;合議庭應當承擔責任的,作為審判長的審判長承擔主要責任,堅持正確意見的審判長可以免除責任。3.審判委員會決定的案件,單獨審理或者參加合議庭的審判長有過錯的,視情況確定責任。4.審判長在審判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和司法紀律,造成壹定後果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追究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的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懲戒措施的辦法(試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懲戒制度的規定》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5.因審判長對助理法官、書記員管理不嚴、指導不力、監督失控,導致助理法官、書記員在審判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的,審判長除承擔自身責任外,還應承擔相應責任。6.審判長應按期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對拒絕工作或消極應付工作的,因不履行職責而受到嚴厲處罰。XI。免除審判長1。因任期屆滿而獲得豁免;2.審判長因自身過錯,因法定事由被免去法官職務的;3、因違法審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4、因審判工作存在重大過錯,並造成嚴重影響的;5.法官年度工作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6.因身體狀況難以繼續履行審判長職責的;7.我辭職,被批準了;8.因工作需要調離試用崗位的;9.其他不適合擔任審判長的原因;因第二項至第四項所列情形被免去審判長職務的,三年內不得參加審判長的評選。十二、審判長補缺1,審判長實行三年任期,每次任命必須經過考試制度;2.當審判長因任期屆滿而辭職、被免職或中途調離時,審判長領導小組可在本屆考試中對審判長進行排名,依次更換;填補空缺的審判長履行審判長職責,承擔審判長職責,享受審判長待遇。3.填補空缺的首席法官的任期是本屆會議的剩余任期。4.審判長領導小組指定的審判長因特殊原因未能依次替補的,履行審判長職責,承擔審判長責任,不享受審判長待遇。十三。主審法官的待遇。1.政治待遇:部門領導職位空缺時,優先考慮當選審判長者。2.經濟待遇:(1)審判長享受所有正常工資和職級福利;(2)按照《第壹審判長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合格的審判長,每年可享受崗位責任津貼654.38+0.5萬元。十四。其他實施細則由院黨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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