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號
《電影管理條例》已經2006年2月65日國務院第5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2月65日起施行。
總經理朱镕基
二○○壹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電影管理條例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
為了加強電影行業的管理,發展和繁榮電影事業,滿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故事片、紀錄片、科教片、藝術片、故事片和其他電影的制作、進口、出口、發行和放映。
文章
從事電影制作、進口、出口、發行和放映活動,應當遵守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
第四條
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電影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電影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電影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電影管理工作。
第五條
國家對電影制作、進口、出口、發行、放映和電影發行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電影的拍攝、進口、發行和放映,不得進口、出口、發行和放映未經許可的電影。
依照本條例頒發的許可證和批準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轉讓。
第六條
全國電影行業的社會團體按照其章程,在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實行自律管理。
第七條
國家對為電影事業發展做出顯著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電影制作
第八條
設立電影制片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電影制片單位的名稱和章程;
(二)有符合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要求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三)有確定的業務範圍;
(四)有與其業務範圍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專業人員;
(五)有與業務範圍相適應的資金、場所和設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審批設立電影制片單位,除符合前款所列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制定的電影制片單位總量、布局和結構規劃。
第九條
申請設立電影制片單位,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電影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申請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壹)電影制片單位的名稱、地址和經濟性質;
(二)電影制片單位主辦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和主管機關;
(三)電影制片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地址和資格證明;
(四)電影制作單位的資金來源和數額。
第十條
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設立電影制片單位的申請之日起9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的,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頒發電影攝制許可證,申請人持電影攝制許可證到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依法領取營業執照;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壹條
電影制片單位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二條
電影制片單位變更或者終止的,應當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批準,並依法到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十三條
電影制片單位可以從事下列活動:
(壹)制作電影;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復制本單位攝制的電影;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本單位攝制並經許可在全國公開發行的電影片及其復制品;
(四)出口本單位攝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公開放映的電影及其復制品。
第十四條
電影制作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證電影質量。
第十五條
電影制片單位對其攝制的電影依法享有著作權。
第十六條
電影制片單位以外的單位獨立從事電影制片業務,必須經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批準,並憑批準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
電影制片單位以外的單位,經批準後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取得壹次性電影制片許可證(單片),參照電影制片單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七條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以資助和投資的形式參與電影制作。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八條
經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批準,電影制片單位可以與境外電影制片者合作攝制電影;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與境外電影人合作攝制電影。
電影制片單位和持有電影制片許可證(單片)的單位,經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在境外從事電影制片活動。
境外組織或個人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獨立從事電影制作活動。
第十九條
中外合作攝制電影,應當由中方合作者事先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在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後,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發放壹次性中外合作攝制電影許可證。申請人取得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片許可證後,應當按照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的規定簽訂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片合同。
第二十條
中外合作攝制電影需要進口設備、器材、影片和道具的,中方合作者應當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向海關辦理進口或者臨時進口手續。
第二十壹條
境外電影工作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合作者合作或者以其他形式攝制電影,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尊重中華民族的風俗習慣。
第二十二條
電影底片和樣片的沖洗和後期制作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完成。有特殊技術要求確需在境外完成的,應當單獨提出申請,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批準,並按照批準文件規定的要求實施。
第二十三條
電影洗印單位不得沖洗加工未取得電影制片許可證或者電影制片許可證(單片)單位制作的電影底片和樣片,也不得沖洗加工未取得電影發行許可證的電影拷貝。
電影洗印單位接受委托洗印境外電影底片、樣片和電影片拷貝的,應當事先經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批準,並憑批準文件依法向海關辦理有關進口手續。所有已經沖洗和印制的電影底片、樣片和拷貝必須運出境外。
第三章電影檢查
第二十四條
國家實行電影審查制度。
未經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電影審查機構(以下簡稱電影審查機構)審查批準的電影,不得發行、放映和進口、出口。
中國電影資料館進口供科研、教學參考的故事片和進口電影資料,應當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電影禁止包含以下內容:
(壹)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壹、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和迷信的;
(六)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電影的技術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二十六條
電影制片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負責電影劇本和影片出廠前的放映。
電影制片單位應當將擬拍攝的電影劇本按照前款規定審查後,報電影審查機構備案;電影審查機構可以對上報備案的電影劇本進行審查,發現有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內容的,應當及時通知電影制片單位不得拍攝。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
電影制作單位應當在電影制作完成後,報電影審查機構審查;電影進口經營單位辦理電影臨時進口手續後,應當報電影審查機構審查。
電影審查收費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八條
電影審查機構應當自收到送審影片之日起30日內,將審查決定書面通知送審單位。審查合格的,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發給電影公映許可證。
電影制片單位或者電影進口經營單位應當在電影片首拷貝的頭部印制《電影片公映許可證》的許可證號。審查不合格,經修改後提交再審的,審查期限依照本條第壹款的規定重新計算。
第二十九條
電影制片單位、電影進口經營單位對電影審查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電影審查機構申請審查;復審合格者,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發給電影發行許可證。
第四章電影進出口
第三十條
電影進口業務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指定的電影進口經營單位經營;未經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電影進口業務。
第三十壹條
進口公開發行的影片前,應當報送電影審查機構審查。
對報送電影審查機構審查的影片,指定的影片進口經營單位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的臨時進口批準文件向海關辦理影片臨時進口手續;臨時進口的電影片經電影審查機構審查合格,並發給《電影片公映許可證》和進口批準文件後,電影片進口經營單位憑進口批準文件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
第三十二條
進口供科研、教學參考的故事片,進口單位應當報國務院有關行政部門審批,持批準文件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並自進口之日起30日內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備案。但不得以科研、教學為名進口專題片。
中國電影資料館進口電影資料可直接在海關辦理進口手續。中國電影資料館應當按季度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備案進口電影資料。
除本條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口未經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審查合格的電影。
第三十三條
電影進口經營單位應當在取得電影作品著作權人許可後,在許可的範圍內使用電影作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未取得許可證的進口電影作品。
第三十四條
電影制片單位出口本單位生產的電影片,應當憑電影片公映許可證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
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片出口的,中方合作者憑電影片公映許可證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中外合作者攝制電影片出口的,中方合作者應當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
中方協助攝制電影或者電影資料出境的,中方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向海關辦理出境手續。
第三十五條
舉辦中外電影展和國際電影節,提供影片參加境外電影展和電影節,應當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批準。
參加前款規定的電影展、電影節的影片,應當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審批。參加境外電影展映和電影節的影片經批準後,放映單位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向海關辦理影片臨時出口手續。參加在境內舉辦的中外電影展和國際電影節的境外影片經批準後,主辦單位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向海關辦理臨時進口手續。
第五章電影發行和放映
第三十六條
設立電影發行單位或者電影放映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電影發行單位和電影放映單位的名稱和章程;
(二)有確定的業務範圍;
(三)有與其業務範圍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專業人員;
(四)有與其業務範圍相適應的資金、場所和設備;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十七條
設立電影發行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電影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電影發行單位,應當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電影行政部門或者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予以批準的,頒發電影發行許可證,申請人持電影發行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依法領取營業執照;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三十八條
設立電影放映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縣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電影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當地縣、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電影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予以批準的,頒發《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依法領取營業執照;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電影發行單位、電影放映單位變更經營範圍,或者與其他電影發行單位、電影放映單位合並,或者因合並、分立設立新的電影發行單位、電影放映單位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七條或者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
電影發行單位、電影放映單位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或者終止電影發行、放映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並向原電影審批行政部門備案。
第四十條
申請從事農村16 mm電影發行放映的單位或者個人,可以直接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向當地縣級人民政府電影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備案後可以在全國農村從事16 mm影片的發行和放映。
第四十壹條
國家允許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建設和改造電影院。
國家允許以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形式建設和改造電影院。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制定。
第四十二條
電影必須依法取得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頒發的電影發行許可證後,方可發行和放映。
對已經取得《電影發行許可證》的影片,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作出停止發行放映或者修改後發行放映的決定;著作權人拒絕修改經修改後方可發行、放映的電影的,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應當決定停止發行、放映。
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作出的停止發行、放映的決定,電影發行單位和電影放映單位應當執行。
第四十三條
利用電影制作音像制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音像制品管理的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電影資料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經營性發行放映活動。
第四十四條
電影放映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國產片與進口片的時間比例。
放映單位每年放映國產影片的時間不得少於影片全年總放映時間的三分之二。
第四十五條
電影放映單位應當維護電影院的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保障觀眾的安全和健康。
第六章電影產業保障
第四十六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電影管理體制,發展電影產業。
第四十七條
國家保障電影創作自由,重視和培養電影專業人才,重視和加強電影理論研究,繁榮電影創作,提高電影質量。
第四十八條
國家設立電影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並采取其他優惠措施支持電影產業發展。
繳納電影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繳納義務。
第四十九條
電影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和資助以下項目:
(壹)國家提倡和確認的重點影片制作和優秀電影劇本征集;
(2)重點生產基地的技術改造;
(三)電影院的改造和放映設施的技術改造;
(四)發展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農村的電影事業;
(五)其他需要資助的項目。
第五十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科教片、紀錄片、美術片和兒童片的制作、發行和放映。
第五十壹條
國家對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農村地區的電影發行和放映實行優惠政策。
國家對從事農村電影發行、放映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支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第五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區域建設規劃應當包括電影院和放映設施建設規劃。
改建或者拆除電影院、放映設施,應當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電影行政部門審批,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電影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第五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電影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制止幹擾、阻止和破壞電影制作、發行、放映的行為,並依法查處。
大眾媒體不得宣傳非法電影。
第七章處罰規則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設立電影制作、發行、放映單位,或者擅自從事電影制作、進口、發行、放映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非法經營的影片和違法所得以及用於非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所得5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00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六條
制作含有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內容的影片,或者明知或者應知含有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內容的影片而洗印、進口、發行、放映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電影行政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非法經營的影片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00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七條
走私電影,依照刑法關於走私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海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五十八條
未取得《電影發行許可證》出口、發行、放映電影片的,由電影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經營的電影片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萬元以上的,處以違法所得10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電影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經營的影片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00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654.38+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許可證:
(壹)未經批準與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合作攝制電影,或者未經批準在境外從事攝制電影活動的;
(二)擅自在境外沖洗或者後期制作電影底片、樣片,或者不符合批準文件要求的;
(三)沖洗、印制未取得電影制片許可證或者電影制片許可證(單片)的單位制作的電影底片、樣片,或者沖洗、印制未取得電影發行許可證的電影拷貝;
(四)未經批準,接受委托沖洗境外電影片底片、樣片或者電影片拷貝,或者未將沖洗出來的境外電影片底片、樣片或者電影片拷貝全部運出境外的;
(五)利用電影資料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經營性發行、放映活動;
(六)未按照規定的時間比例放映電影,或者未執行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停止發行、放映決定的。
第六十條
境外組織和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獨立從事電影攝制活動的,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非法攝制的影片和用於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並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壹條
未經批準,擅自舉辦中外電影展和國際電影節,或者擅自提供影片參加境外電影展和電影節的。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非法放映的影片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2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00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2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二條
未經批準改建或者拆除電影院或者放映設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電影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恢復電影院或者放映設施原狀,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受到吊銷許可證行政處罰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六十四條
單位違反本條例,受到吊銷許可證行政處罰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自吊銷許可證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該電影制片、進口、出口、發行、放映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從事電影制作、進口、發行,或者擅自舉辦中外電影展映、國際電影節,或者擅自提供影片參加境外電影展映、電影節的個人,五年內不得從事相關電影業務。
第六十五條
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繳納電影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義務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電影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金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六十六條
依照本條例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收繳的罰款全部上繳國庫。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七條
國家對電影制片許可證、電影發行許可證和電影放映許可證實行年度檢驗制度。年度檢查辦法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制定。
第六十八條
本條例自2002年2月6日起施行。1996 6月19國務院頒布的《電影管理條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