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有兩種寫法。壹種是標準化的標題格式,即?發帖主題?另外?語言?,關於調查報告的基本格式是?、?關於調查報告?、?調查?等等。另壹種是自由式標題,包括陳述句、疑問句和正反問句的組合。“教學反思有效性的實驗調查”之類的陳述,“我們為什麽要進行教學反思有效性的研究”之類的問題,正反標題結合陳述調查報告的主要結論或提出中心問題,小標題表示調查的對象、範圍和問題,實際上類似於?發帖主題?另外?語言?《提高教師教學反思質量》、《教學反思有效性調查報告》等標準格式。
正文壹般分為前言、正文和結語三個部分。1,前言。有幾種寫法:第壹種寫法是陳述調查本身的原因或目的、時間和地點、對象或範圍、過程和方法、人員構成,從中得出中心問題或基本結論;二是陳述被調查者的歷史背景、發展概況、實際情況、主要成就、突出問題等基本情況,進而提出中心問題或主要觀點;三是開門見山,直接總結調查結果,如肯定做法、指出問題、提示影響、說明中心內容等。前言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要言簡意賅,切中要害。2、主體。這是調查報告中最重要的部分,詳細介紹了調查研究的基本情況、實踐和體會,以及對調查研究所得材料進行分析得出的各種具體認識、觀點和基本結論。3、結尾。結尾的寫法也有很多種,可以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對策或者下壹步改進工作的建議;或者總結全文要點,進壹步深化主題;或者提出問題,引起人們的進壹步思考;或者展望未來,發出鼓勵和號召。
示例:
行政執法綜合改革調研報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國家機構改革部署,按照機構改革方案精神,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市場監管等領域行政執法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通知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在鞏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礎上, 繼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與縣級機構改革同步推進實施,進壹步加大執法機構優化整合力度。 按照中央省市關於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的政策規定,我縣穩步有序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改革。
壹、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情況
(壹)優化執法資源配置,加大執法力度。堅持相對集中、優化整合的原則,整合縣相關部門的行政執法職責,設立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縣政府的工作部門,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監督考核等工作。按照成熟壹批移交壹批的原則,移交了自然資源管理(含規劃執法)、城市管理、文化市場(旅遊執法除外)等執法職能。下壹步,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市場監管五個領域的執法隊伍將按照中央、省、州的有關要求,逐步劃轉到綜合行政執法局,逐步實現?壹個部門壹個機構管理執法;建立綜合執法大隊,實行跨部門、跨領域的綜合執法;有效解決了多頭執法、推諉扯皮的問題。
(二)完善執法體制和機制,提高執法效率。堅持無縫銜接、協調高效,提出《綜合行政執法實施辦法(試行)》,建立* * * * *、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行政執法、業務部門與刑事司法部門的協調機制,構成事前預防、事中檢查、事後查處有機結合的長效監督機制;實現?局隊合壹?系統,以主管部門名義統壹執法,壓實了主管部門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和加強隊伍建設的責任;我們對執法規範、執法合作、執法監督、執法保障等作出了明確規定。進壹步理順職責權限和運行機制,提高行政執法效率。
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A)目前的管理制度需要進壹步合理化。壹是新成立的綜合行政執法局與上級管理部門的工作關系沒有理順。我縣將分屬不同部門的執法職責和執法隊伍整合到新成立的綜合行政執法局後,原部門不再行使移交的執法權,國家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未成立。因此,為了與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和執法要求相對應,各部門與新成立的綜合行政執法局仍存在諸多職責交叉、銜接配合的問題。二是管理與處罰的邊界不明確,執法效果難以維持。實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後,行業審批、日常監管等管理職責在行政審批和行政部門,行政處罰權在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壹些部門還混淆了管理和執法的性質,將監管職能轉移到執法層面,以罰代管,將壓力過度集中到終端執法環節,導致管理權限和處罰權限簡單分離,前期管理跟不上,執法效果難以維持,管理和執法效率雙雙低下,容易出現管理真空,造成新的推諉扯皮。
(2)缺乏強有力的法律法規。綜合執法機構由法律法規授權,這是綜合執法的前提。目前,我國綜合執法的依據散見於《行政處罰法》和《行政強制法》中的壹些授權條款,散見於國務院關於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壹系列通知和決定。各地綜合執法機構的管理模式和執法範圍各不相同。
(3)綜合執法橫向聯動不夠。壹是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和職能部門之間信息不夠。目前,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尚未建立,綜合執法機構與職能部門之間信息不對稱,影響了執法效率。特別是在住建、規劃、土地等領域,職能部門掌握著許可、受理、辦證等關鍵信息,對違法建設案件的查處大多來自群眾舉報或日常巡查,導致綜合執法被動。二是執法部門和司法部門聯動不夠。綜合執法部門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往往需要申請公安和法院協助。而公安警力和法院的執行力量有限,申請程序復雜、環節多,導致壹些妨礙執行公務的案件得不到及時處理,或者壹些申請執行的綜合行政執法案件得不到及時執行,削弱了綜合執法的效能。
三、進壹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建議
(1)理順現行管理體制。壹是省州兩級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加強系統內部工作指導的同時,要加強對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工作指導。比如,平日要加強對縣級綜合執法機關人員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的培訓學習,指導和組織協調系統內各級行政部門做好與綜合執法機關的銜接工作,減少不必要的工作量。二、改革要結合縣級政府權責清單?兩個訂單合並?工作* * *如影隨形。省、州有關部門要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研究指導縣(市、區)綜合執法機構執法權移交工作。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市場監管等5個領域負有異常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明確縣級部門依法轉權的標準和範圍,統壹授權或委托執法權樣本,便於在縣(市、區)實施操作。
(二)完善綜合執法法律法規。明確上位法,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有法可依。可以從國家層面制定壹部執法領域的全國性綜合法規,打破部門立法慣例,明確綜合執法的責任定位、執法主體、權限範圍、執法程序等。從更高的層面,理清綜合執法機構與各職能部門的關系,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權限,堅決杜絕法外之權,從而促進綜合執法的協調發展。
(三)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建立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信息共享、案件通報和案件移送制度,實現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無縫銜接。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細化並嚴格執行執法合作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