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自2021 1起施行,現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為***7編和1260編,各編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最後,相比之前單獨的民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正式頒布的民法典增加了148處,大幅修改了200余處。
其中,民法典總則第10章,204條,均繼承或修訂自民法總則。絕大多數修正案都是無關緊要的。主要增加了有關疫情防控的規定。結合疫情防控工作,監護制度進壹步完善。規定監護人因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暫時不能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生活無人照管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民法典》有五部分,20章,258條。這壹系列的條文大多繼承或修改自《物權法》及《物權法I司法解釋》,實質性修改主要集中在業主的建築物所有權、抵押、質押等章節。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落實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相關工作,業主應當依法配合。適當降低業主決定事項的投票門檻,特別是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使用,增加緊急情況下使用維修資金的特別程序;此外還增加了居住權。明確居住權原則上無償設立,權利人有權根據合同約定或者遺囑,通過登記占有、使用他人的房屋,以滿足其穩定的居住和生活需要。
《民法典》的契約篇由3部分29章526條組成。這本書的大部分條文都是從合同法、擔保法、合夥法、買賣合同司法解釋中繼承或修訂而來。其中,實質性修改主要集中在總則、擔保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和合夥合同;此外,新增法律70部,主要涉及總則中關於債務連帶責任的規定,典型合同中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和保理合同的規定,準合同中關於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的具體規則。
《民法典》第六章第51條人格權。由於之前中國沒有人格權法,所以這本書的大部分文章都是新的。從民事法律規範的角度,規定了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體的人格權的內容、界限和保護方式。
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共5章79條,大部分是對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和收養法的繼承和修改。其中,對32部法律進行了大幅修改,新增8部法律,主要涉及親屬、近親屬和家庭成員的界定,解除婚姻的有關規定,增設夫妻家事代理權,夫妻財產和債務範圍界定,重大疾病婚前告知義務,離婚“冷靜期”等。
《民法典》第4章第45條繼承。這本書的大部分條文都是繼承或修改自《繼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幹問題的意見》。其中,對16部法律進行了大幅修改,主要是擴大了繼承範圍,明確了放棄遺囑需要以書面形式,增加了寬恕制度,增加了遺囑繼承的形式,擴大了代位繼承制度的適用範圍,明確了繼承的目的歸國家所有;新增7部法律,主要是新的物業管理人制度,包括物業管理人的產生、指定、職責和責任。
民法侵權責任***10,95條。本書大部分條文繼承或修改自《侵權責任法》、《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信息網絡侵權司法解釋》、《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釋》,部分條文引用了《電子商務法》的相關規定。其中,實質性修改44條,增加8條,完善了防止高空拋物的侵權責任制度、道路管理人的義務和侵權責任;增加了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懲罰性賠償制度、生態環境修復和侵權賠償責任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