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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學需要坐牢嗎?

山東兩名冒名頂替上學者的調查處理結果於2020年6月30日來到新華社官方賬號。通報了聊城市冠縣、東昌府區兩名冒名頂替上學人員的調查處理情況及相關情況。2020年6月20日,山東省紀委監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部門和單位組成工作專班,會同聊城市、山東理工大學等相關單位,對聊城市冠縣陳春秀、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上學問題進行座談。目前已查明相關問題,並依紀依規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壹、冠縣陳春秀被冒名上大學的調查處理。替換的陳春秀,女,漢族,出生於1984年3月。2004年6月,她從聊城市冠縣吳迅中學畢業,長期在外工作。現在是冠縣的壹名民辦幼師。替補人員:陳燕萍,女,漢族,出生於2005年5月,1986。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壹中,後以陳春秀為幌子就讀於山東理工大學,2007年7月畢業。同年,她被村助理公開招聘到冠縣莊妍街(原莊妍鄉)工作。

(壹)關於錄取通知書的問題。2004年,陳燕萍高考303分(文科),沒有達到壹批專科生的錄取分數線。的父親陳(冠縣冠州福興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叔叔(時任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讓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的馮秀珍代替他人幫助上大學。7月26日,馮秀珍與陳商定,以陳春秀(高考成績理科546分,比當年壹批專科生錄取分數線高出27分)為冒名頂替,並安排縣招生辦工作人員打印出陳春秀的準考證交給陳。在咨詢山東理工大學,得知陳春秀的錄取通知書已經發出後,陳鞠鵬找到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的李成濤,謊稱拿到女兒的錄取通知書,用身份證從縣郵政局截留了陳春秀的錄取通知書。

(2)關於偽造檔案問題。陳取得陳春秀的錄取通知書後,馮秀珍利用縣招生辦統壹發放考生檔案的便利,將陳春秀的檔案交給了陳。為了使檔案信息與壹致,張峰找到了時任中學校長的崔。崔吉輝安排副校長兼辦公室主任李建民、學生處主任郭蘭忠在印有陳燕萍照片的空白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上加蓋了吳迅高中的公章。張峰加蓋了莊妍鄉政府的公章,偽造了有陳春秀名字和照片及相關信息的高中畢業生報名表,並在考生檔案中替換。

(3)關於戶籍造假問題。2004年8月,張峰找到時任冠縣公安局莊妍派出所所長的任書坤,以侄女考上大學但戶口丟失為由,為陳燕萍開具虛假戶口遷移證明。任樹坤非法安排戶籍民警郭偉偽造戶口遷移證,戶名為陳春秀,住址為莊妍鄉東南莊村。2007年7月,大學畢業後,陳再次請任樹坤幫他偽造壹個新的戶口。任樹坤違反規定,在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王俊超以戶籍補登的名義在相關材料上簽字後,偽造了壹個名為陳春秀的新戶口本。

(四)關於招生和資格審查。2004年8月31日,陳燕萍到山東理工大學經濟學院報到。由於報名材料不全,與時任該校教務處主任助理的杜協調,幫助辦理了入學手續。經濟學院沒有對她的身份進行實質性審查。9月中旬,山東理工大學部署新生資格審查工作,經濟學院安排學校學生處負責這項工作。但由於新生資格審查程序設計不嚴謹,相關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未發現陳燕萍冒名頂替陳春秀的情況。

(5)關於參加工作的問題。2007年6月5438+10月,冠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村助理),時任冠縣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處副處長馮桂秋把關不嚴,未發現陳燕萍相關信息有不壹致,導致她通過考試並參加招聘考試被錄用。

(六)關於陳春秀被冒名頂替核查中相關人員失職問題。2020年5月27日,陳春秀到冠縣招生辦查詢本人高考信息,但冠縣招生辦工作人員張紅春仍要求其出具村裏的介紹信,違反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清理證明事項的通知》(鄭路辦字[2018]第146號,2065438)。5月28日,陳春秀到冠縣公安局萬山派出所要求冒名頂替。派出所民警張建勛、郭冬勇未能及時發現並比對冒名頂替者,造成不良後果。

根據以上調查情況,對相關人員按以下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陳燕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已取消其冒名頂替取得的學歷,解除聘用合同,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立案偵查並采取強制措施。

2.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立案偵查並采取強制措施。

3.冠縣人大常委會四級調研員張峰,時任冠縣莊妍鄉長、黨委書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調查。

4.冠縣教體局幹部,冠縣壹中校長,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馮秀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調查。

5.冠縣公安局莊妍派出所原所長任書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開除黨籍,降低退休待遇。

6.冠縣公安局莊妍派出所戶籍民警郭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未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崗位等級。

7.冠縣吳迅中學原校長崔,違反工作紀律,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因其未在黨內擔任職務,已退休,應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降低其退休待遇。

8.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總辦事員、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李成濤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山東理工大學網絡信息中心主任、時任該校教務處主任助理杜,違反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取消* * *預備黨員資格,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10.李山東理工大學工程訓練中心副主任,時任該校經濟學院學生處處長。他違反了工作紀律,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降低職務級別的處分。因未擔任黨內職務,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崗位等級。對陳燕萍冒名頂替、偽造檔案、戶籍造假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冠縣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毅(時任冠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冠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俊超;對陳燕萍入學資格審查不嚴負有領導責任的山東理工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劉國華(時任該校黨支部書記、經濟學院院長)等5人;對陳燕萍的招聘申請材料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冠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馮桂秋(時任冠縣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處副處長);冠縣招生辦工作人員張紅春等5人分別被給予黨紀、行政處分或組織處理。

2.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就讀中專問題調查處理。王麗麗,女,漢族,1978年7月出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市農業學校學習。1996,她用“王麗”的名字報考了聊城農業學校畜牧獸醫專業。頂替者為陳偉,女,漢族,1978年6月出生,10年6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市農業學校計算機專業學習,2000年6月參加工作,2011。

(1)關於冒名錄取問題。1996年5月,聊城市農業學校招收有實踐經驗的學生,王莉莉以王麗的名義報名參加了該校畜牧獸醫專業的實踐生入學考試。考試總成績312,未達到統招錄取分數線。陳偉的父親陳得知後,請時任聊城農業學校校長的李廣雲幫忙偉上學。李光雲利用職權,以王力的名義非法將陳偉招收為聊城市農業學校畜牧獸醫專業學生,隨計算機專業學習。為了保證招生,陳還要求時任聊城市農業學校副校長、黨總支副書記的馮幫助辦理具體招生事宜。時任聊城市農業學校副校長的周在履行新生“清假”職責時,未嚴格審核陳偉入學檔案,未能發現陳偉以“王力”名義頂替入學。

(2)關於偽造戶籍問題。1996 10,陳讓時任聊城市公安局於集派出所所長的為其女兒開具虛假戶籍證明。根據陳提供的情況,偽造了壹份名為“王麗”的假戶籍證明。

(3)關於職務晉升問題。2011年度,區人社局檔案室工作人員孫倩未發現陳偉檔案中存在信息不壹致的情況,導致檔案問題未得到及時處理。同年6月165438+10月,在對鎮(街道)領導班子進行巡視期間,區委巡視組組長陸、副組長蔣建生不認真履行巡視職責,導致陳偉在檔案存在嚴重問題的情況下仍被提拔使用。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據規章制度,對相關人員作出如下處理:1。陳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2020年6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公安機關已對其立案偵查,並對其涉嫌犯罪采取強制措施。2.東昌府區柳園街道辦事處陳莊居委會居民陳淩冰,黨員,違反組織紀律,入黨前隱瞞嚴重錯誤,被除名;公安機關已對其立案偵查,並對其涉嫌犯罪采取強制措施。3.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局長杜青時任於集派出所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留黨察看壹年、政務撤職處分。4.聊城市農業學校原校長李光雲,因貪汙受賄於199年6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00年10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3,不予追究責任。5.聊城市農業學校黨支部原副書記、副校長馮,違反工作紀律,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6.聊城市農業學校原副校長周,違反工作紀律,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東昌府區委組織部副部長盧(時任區委巡視組組長)等11人,對陳偉提拔過程中檔案審核不嚴、王麗麗反映的問題處理不及時,分別給予黨紀、行政處分或組織處理。除了這次舉報的兩起學校冒名頂替問題,工作班正在調查我省“242人冒名頂替取得學歷”問題。現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頂替問題發生在1999至2006年期間,主要包括冒名頂替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冒名頂替、冒名頂替者主動放棄錄取資格被冒名頂替、冒名頂替者知情並與冒名頂替者有交易行為等情形。

冒充大學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徇私舞弊招收公務員和學生罪;受賄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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