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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進出小區人員壹律測量。

最新!東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於加強疫情防控九項措施的通知》(第3號)。

全文如下: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防控已進入關鍵時期。疫情防控關系到每個人的生命健康。為重點做好東莞人員返鄉高峰期和城鄉社區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按照全面動員、全面部署、全面加強工作的要求,東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實施“五嚴四必須”九項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嚴格控制人員流動。全體東莞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省、市有關疫情防控的規定,自覺做好自我防護,自覺報告疫情,自覺整治環境衛生,自覺配合落實防控措施。全市各城鄉社區、小區、單位要加強封閉管理,所有人員進出要進行測溫,避免不明身份人員和車輛進入。特殊情況下,管理人員應登記備案。

第二,嚴格控制企業復產復工。全面做好企業復產就業摸底工作。衛生防控標準作為企業復工的先決條件,確保衛生防疫安全。強化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推動企業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點對點提醒有旅行史或與重點疫區人員有接觸史的員工暫時不要返回東莞。對確診病例的企業立即停止生產,控制疫情擴散。對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實的企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追究企業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三,嚴控交通樞紐。進壹步強化在全市各交通出口、通道、檢查站、車站、客運碼頭設立的聯合防疫檢查站功能,對進入東莞的車輛和人員全面實行全天候聯合檢查。進壹步加強對所有到達旅客實施健康申報和登記制度。

第四,嚴格管理出租屋。進壹步落實出租屋管理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出租屋人員信息登記管理,推動出租屋業主和二手房東按照我市各級政府和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有效配合社區做好聯防聯控工作。經衛生部門核實後需要實施居家隔離的租戶,出租業主、二手房東應積極配合並監督租戶實施居家隔離。

第五,嚴格控制環境衛生。全面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在城市開展全方位無死角的清潔活動。全面清掃主次幹道、內大街小巷、公園廣場、河湧、綠化帶、村前屋後等城市重點區域,集中沖洗道路、人行道,讓病毒害蟲無處藏身,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環境衛生問題。進壹步加強公共場所的衛生清潔,特別是電梯、門把手、樓梯扶手等封閉空間以及其他人們可能接觸到的地方。加強公廁、中轉站、垃圾箱、垃圾收集桶、垃圾運輸車輛的消毒保潔。增加垃圾清運頻率,有效保證垃圾滲濾液不散落,避免二次汙染。

六、壹定要停止“紅的事”,單純做“白的事”。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加群眾性活動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居民生活沒有必要的人多擁擠的公共場所盡量暫停使用。

七、要做好人員返莞高峰期的疫情防控工作。密切掌握重點疫區來莞人員動態,對重點疫區來莞人員全面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實施隔離醫學觀察等措施,降低疫情擴散風險。要抓好城鄉社區防控,全面落實“防輸入、防擴散、防蔓延”的策略和措施,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留戶、不留人。

八、要加強突發事件行政執法防控。隱瞞重點疫區旅行史和居留史,明知本人可能或者屬於新冠肺炎疑似病人、確診病人和病原攜帶者(包括密切接觸者),不報告、不就診的,依法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需要隔離治療、隔離醫學觀察、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在隔離期滿前拒絕配合、拒絕隔離治療或者擅自脫離隔離控制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九要加強生活物資供應。對居民生活必需品,全力組織采購,確保供應。要嚴格保價穩供,依法加大對惡意搶購、惡意囤積、哄擡價格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維護市場穩定有序。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直至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壹級響應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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