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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維——“IRAC”

0的前言

那壹年我在學習法律思維的時候學會了“IRAC”法。這種思維方法適用於其他很多場合,特此記錄。

1什麽是“IRAC”法??

?“IRAC”是壹種分析法律問題和組織語言回答法律問題的方法。

issue)——壹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法規或判例法中的法律規則。

應用)-將上述法律規則應用於事實。

結論)-得出結論

?“IRAC”法被用來撰寫備忘錄的“法律問題簡要回答”和“法律分析”部分。

?“IRAC”也常用來寫備忘錄的其他部分。

2.備忘錄的目的/功能

備忘錄用於:

回答法律問題

?解決法律糾紛

??預測事件的結果

備忘錄通常寫給律師或客戶。

備忘錄

?可預測的(能夠預測事件的結果)

??有說服力(能夠影響他人或給出建議)

3.備忘錄的結構

標題

提出問題

簡單回答

事實陳述

法律分析

結論(可能包括法律建議)

?(1)標題

?日期日期:[日期]

?發送至:[需要備忘錄的律師或客戶姓名]

?From From:[妳自己的名字]

?抄送:[高級合夥人或資深律師]

?編號:問題編號:[如果涉及]

?主題:[備忘錄的主要內容必須簡要概述]

?如有必要,備忘錄應標明“律師-委托人特權”、“律師工作成果”或“機密”。

?(2)提出問題

?解釋要分析的問題。

?對於每個單獨的問題,妳需要用壹個單獨的句子來解釋。

?編號列表/項目符號/短語

??提問(模板)

?提出問題

?貴公司要求我們分析約翰·史密斯作為通用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用汽車”)的高級管理人員,是否需要承擔對公司的忠誠和勤勉義務。如果史密斯先生需要承擔這壹義務,貴公司需要我們進壹步分析史密斯先生利用公司商業機會成立私人公司的行為是否違反了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列出問題

?a .作為通用汽車公司的高管,約翰·史密斯需要對通用汽車公司忠誠和勤勉嗎?

?b .史密斯先生利用通用汽車的商業機會成立私人公司,是否違反了他對通用汽車的忠誠和勤勉義務?

?(3)簡要回答(在備忘錄中首次使用“IRAC”法)

?第壹步:陳述結論。

?第二步:解釋相關的法律規則(法律或判例法)。

?第三步:總結得出這個結論的原因。

?第四步:再次陳述結論。

?相關技能:

?a .語言簡短,切中要害;

?B. 3到5句為宜;

?c最大長度為1/3的頁面;

?d .寫備忘錄時,建議把這部分內容寫在最後;

?回答壹定要準確定性:回答法律問題時,壹般不要給出絕對的答案(比如壹定是或者不是),也不要給出“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之類的回答。

??簡答(模板)

?史密斯先生很可能對通用汽車公司忠誠勤勉,其利用商業機會成立私人公司的行為很可能違反了忠誠勤勉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要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承擔忠實和勤勉的義務,維護公司的最大利益。如果高級管理人員從事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業務或者利用公司的商業機會,就違反了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史密斯先生作為通用汽車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從事的是與通用汽車公司直接競爭的義務,這很可能違反了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四)事實陳述

??如何篩選事實?

?“事實陳述”應包含所有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事實陳述”不應包含不必要的事實。

?c“事實陳述”應避免法律分析,得出法律結論。

?比如應該避免“瓊斯先生因重大過失未能在紅燈時停車”的說法,但是“瓊斯先生未能在紅燈時停車”

??「事實陳述」的作用是什麽?

?a .保持中立和客觀的語言

?狗咬了那個男孩。

?b .能夠以對妳有利的方式陳述事實。

?那只狗狠狠地咬了那個男孩。

??如何組織“事實陳述”部分的內容?

?a .以有效的方式組織語言,例如,按時間順序,根據主題內容或把前兩者結合在壹起;

?b .編號列表/項目符號/長句子;

?c .每句話只能陳述壹個關鍵事實;

?d .壹般有以下幾種開場白:

?“根據我們與妳的討論,有關事實如下:...?"

?“根據妳的陳述,我們知道如下:”

??事實陳述(模型)

?事實陳述:

?2000年3月,約翰·史密斯受聘於通用汽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用汽車”)擔任公司業務部總經理。2000年4月,史密斯先生與通用汽車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2000年8月,作為對其勞動合同的修改,史密斯先生同意不從事其他業務或向第三方披露商業信息。

?事實內容編號:

?根據我們與妳的討論,有關事實如下:

?a . 2000年3月,約翰·史密斯受聘於通用汽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用汽車”),擔任公司業務部總經理。

?2000年4月,史密斯先生與通用汽車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

?2000年8月,作為對其勞動合同的修改,史密斯先生同意不從事其他業務或向第三方透露商業信息。

?(5)法律分析(在備忘錄中第二次使用“IRAC”方法)

?使用“IRAC”方法

?根據“提出法律問題”的內容,分析法律問題。

?在適當的空間分析每壹個法律問題——可以考慮以下因素。

?a .法律問題的復雜性;

?b .論據的力度;

?c .法律規則的長度;

?d .法律分析的復雜性

?“法律分析”中“IRAC”方法的運用

?第壹步:問題。

?1.解釋“法律分析”部分第壹句話涉及的問題。

?a .以適當的方式陳述問題,以發現法律問題;

?b .自問“相關事實中存在哪些法律問題?”

?2、在主題句或副標題中明確法律問題。

?3.通過主題句解釋法律問題,陳述結論。

?a .考慮" CRAC"-(結論-規則-適用-結論)的模式

?第二步:規則

?1.解釋與問題相關的所有法律規則(包括法律、法規或判例)。

?2、如有必要,可以解釋法律規則。

?3.可能有必要總結各種法律來源中的法律規則或原則。

?4、根據法律淵源的效力從高到低,適用法律規則:

?a .最高立法機關的立法(法律)

?b .中央政府的立法(行政法規或行政規章)

?c .省級或地方立法

?d .判例

?1,對具體事實適用法律規則

?例如:

?a .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忠實、勤勉的責任和義務。

?將上述原則應用於事實:史密斯先生是公司的高級經理

?c .得出結論:因此,史密斯先生對通用汽車公司負有忠誠和勤勉的義務。

?2.使用您選擇的法律規則回答相關的法律問題。

?3.使用類比推理和推理。

?4.充分解釋為什麽法律規則適用於相關事實。

?5、全面解釋法律規則。

?6.法律分析(當法律規則有多種解釋時)

?問題/事實:史密斯先生是通用汽車公司的高級主管。史密斯先生對公司有忠誠和勤勉的義務嗎?

?法律規則第壹種解讀:如果“高級管理人員”不屬於《公司法》第148條規定的職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那麽史密斯先生很可能不受《公司法》的約束,不需要對公司忠誠、勤勉。

?法律規則解讀之二:由於高級管理人員可以類比適用《公司法》第148條規定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此《公司法》的規定很可能適用於史密斯先生,他為了公司的利益對通用汽車負有忠實、勤勉的義務。

?7.法律分析(當事實不清楚或模糊時)

?問:作為通用汽車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史密斯先生是否對公司負有忠誠和勤勉的義務?

?法律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忠誠和勤勉的義務。

?事實A:如果史密斯先生是壹名高級管理人員,並對通用汽車公司承擔與高級管理人員相同的責任,他很可能被視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因此他需要對通用汽車公司忠誠和勤勉。

?事實B:雖然史密斯先生是通用汽車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但由於他剛剛加入公司,沒有掌握公司的財務,也沒有對公司的賬目承擔任何責任,因此他不壹定要對通用汽車公司承擔忠誠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步:結論。

?1.陳述或重申問題的結論

?2.再次提及適用的法律規則。

?3.總結法律問題的答案

?下面是壹個使用“IRAC”的“法律分析”的例子(不同的顏色代表方法的不同步驟)

?史密斯先生可能對通用汽車公司負有忠誠和勤勉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章第六十三條規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基於這壹代理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第六章第壹百四十八條進壹步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高級管理人員作為公司的代理人,應當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維護公司的最大利益。通用汽車公司雇用史密斯先生代表公司,這使史密斯先生成為通用汽車公司的代理人。史密斯先生是通用汽車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這壹立場並沒有明確說明,在《公司法》第148條的立場上,史密斯先生可以不受《公司法》的約束。但是,高級管理人員可以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相比較,因此《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很可能適用於史密斯先生。因此,史密斯先生很可能對通用汽車負有忠誠勤勉的義務,必須維護後者利益的最大化。

?(5)結論

?“結語”是在“簡答”基礎上的進壹步展開

?結論比法律分析簡單。

?(6)建議

?在得出結論的同時,可能需要壹些建議。

?制定解決法律問題的最佳方法

?客戶需要做什麽?

?妳能為妳的顧客做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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